集资房转让
某单位集资建房,已经快封顶了(07年8月底),职工甲已经选好了房号,并交纳了房款的50%,封顶后交其它50%,但公司并未与职工甲签定合同。我现在想买这套房子,甲说如果我想买,可以带我直接和他们公司签合同,以后办房产证都可以办成我的。只是他也不能确定公司什么时间签合同,我现在想付定金了,想了解一下我们两个人的协议中应该约定什么?(是否应写明保证办下房产证之类)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
现在转让单位集资房的指标这种情况太多了.这种房价低于市场行情,是有一定的风险. 职工甲已经选好了房号,并交纳了房款的50%,封顶后交其它50%,但公司并未与职工甲签定合同。我现在想买这套房子,甲说如果我想买,可以带我直接和他们公司签合同,以后办房产证都可以办成我的 我想应该是有合同的.至少有缴款的票据.你可以和甲一起到单位的相关部门去核实.看他说的是不是事实.看什么时候单位和职工签合同,可以先支付少量的定金,注明违约责任.看到时是和单位直接签合同还是直接转合同.要见你的名字在房交所备案后才支付房款给他.
现在转让单位集资房的指标这种情况太多了.这种房价低于市场行情,是有一定的风险. 职工甲已经选好了房号,并交纳了房款的50%,封顶后交其它50%,但公司并未与职工甲签定合同。我现在想买这套房子,甲说如果我想买,可以带我直接和他们公司签合同,以后办房产证都可以办成我的 我想应该是有合同的.至少有缴款的票据.你可以和甲一起到单位的相关部门去核实.看他说的是不是事实.看什么时候单位和职工签合同,可以先支付少量的定金,注明违约责任.看到时是和单位直接签合同还是直接转合同.要见你的名字在房交所备案后才支付房款给他.收起
上善若水:你好! 1、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不能买卖的; 2、单位集资建房属于房改房,只有本单位职工才能享受,当地房改房要审查; 3、这房产的性质是什么你也没有搞清,就想买;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合同或者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上善若水:你好! 1、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不能买卖的; 2、单位集资建房属于房改房,只有本单位职工才能享受,当地房改房要审查; 3、这房产的性质是什么你也没有搞清,就想买;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合同或者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收起
这类房子严格来说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合同条款再严密,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你们私下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公证),只能保证你在一方反悔的情况下,能退回房款。 购买时要慎重,虽然风险较大,但此类房价格非常便宜,鱼与熊掌不能介得哈
这类房子严格来说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合同条款再严密,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你们私下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公证),只能保证你在一方反悔的情况下,能退回房款。 购买时要慎重,虽然风险较大,但此类房价格非常便宜,鱼与熊掌不能介得哈收起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房屋买卖双方协商妥当并签订合同后,完全可以直接到当地房产登记交易处办理过户手续,并没有规定要经过中介所。 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的流程: 1、双方带买卖合同书、身份证复印件、原房产权证到房产权交易处登记并领取有关表格。同时交易处的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就会安排日期、时间来查勘房屋(大约3天至5天内); 2、到预定的查勘时间,买方去房产权交易处接工作人员,带路到房屋的座落地,而卖方要在房屋内等候。查勘完后就会当场要双方在正式的买卖房屋合同书上签字,并且告诉何时再到房产权交易处去办理交费手续(大约7天至10天内); 3、到了告诉的时间,双方去房产权交易处办理交费手续后,房产权交易处就会给一份受理书并且具明了领取新房产权证的时间(大约15天至30天内); 4、在拿到房产权交易受理书后,就说明此宗房屋买卖基本成功。这时候双方有两种方式交割:一是双方钱货(房屋)两清(水电费结帐)成交,卖方接钱交房走人;二是等到领取新房产权证后再双方钱货(房屋)两清成交。 供你参考。
你好! 1.用你的公积金帮其买房,那你的名字也要写上购房合同,这套房将来你也占了产权了!这是对你朋友不利的地方! 2.你用你的公积金帮你朋友贷款买房了,将来你自己要买房,就没法用公积金贷款了! 3.你用你的公积金帮你朋友贷款买房,万一你朋友到时候还不出钱,虽然银行会拍买房产来收回贷款(若拍买的款项不够还贷款的,还是要向你追讨的),但你的个人信用度就受影响了,对你以后办理信用卡等需要个人资信度的事物,都会受到影响!
你好!个人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屋,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买这类房产的风险: 1.这类摇号的,一定要摇中号的本人去购买的,你没中号,不可以购买,你现在买他的资格,但到时候是中号的人去出面购买,合同上都是他的名字,但费用都是你来出,等于你出钱帮别人买房! 当然你们双方可以先签定一份协议,你出钱用他的名字买下那套房,等有了产证就过户给你,你给他多少钱等等! 3.这你和卖家签定协议,到其取得自己的房产证,再和你去办理房产过户的这段时间内,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其实对你是很不利的!举个列子:如果这段时间内,房价大涨了,卖家大可反悔,不卖了,那你也没办法啊.你们又没过户,你可以得到的就是退还你付的钱,再赔偿你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有可能,这违约金还是上法院起诉了,才得到的),但房价的上涨远远超过你得到的违约金! 再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前提下,你要购买这类房屋只有这个办法,就是买卖双方签定协议,进行协议公证!但风险是很大的!请考虑清楚!
高高521521:你好! 我们江西省对这块制定政策的是你们江苏省无锡市过来的领导。公有住房拆迁是这样的:公有住房按房地产评估结果确定补偿价值,90%补给承租人,10%补给公有住房的所有者。 据说,我们这个方案就是江苏省搬来的。
玉郁:你好!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区别: 1、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主要是非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有购买力的家庭。 2、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3、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 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可以依法减免。普通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不能减免。 5、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是由政府定价。普通商品住宅的价格是由开发商按市场的价值规律定价。 6、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按规定程序,采取群众评议、社会监督、政府核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为所有具有购买力的家庭和人员。 7、经济适用住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是政策性住房。而普通商品住宅为非政策性住房。 购买的条件各地不一样。一般要求: 1、当地城市户口。(广东要求的是居住时间); 2、家庭人均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面积标准;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收入标准。 4.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楼主您好,婚后财产不管是谁出的钱,哪怕一方一分钱也没有,一点能力也没有,婚后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不过楼主可以和您妻子协商,相信都走到这一步了,应该冷静下来有理有节的好好谈谈,您念在夫妻之情适当的分些给她,她也念在夫妻之情不要要的太多。协议离婚应该是楼主您现在最好的方式,要是诉讼离婚的的话那肯定各50%(要是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
一个好人:你好! 你的房子是政府拆迁的吗?如果是,就这一条,政府违规了,你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投诉,或者上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1、政府不能作为拆迁人、或者拆迁人的代理人进行拆迁; 2、拆迁补偿要给你两个选择:或者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根据你的介绍应该是产权调换。不管你是不是买了商品房,都应该给你房子,没有什么过期的。 3、你的老房子也没有产权证,或者建房手续。如果没有,属于违章建筑,由你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但是,还是前面说的,政府没有资格当拆迁人,政府拆迁就是违规。
政府现在已经骑虎难下,搬起砸向开发商的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没有办法了,房价的飞涨就是从2004年8月31日的全国土地实行招拍挂开始的,政府本来想自己垄断土地的供应可以大大的赚一笔,没想到造成土地严重供应不足,导致房价飞涨,然后被拆迁的老百姓肯定大大提高要价,造成土地成本飞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政府控制不住了。 由于政府已经把土地的价格抬到历史的最高,因此没有财力大量开发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了,政府也不可能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部分群众住房要求,财政预算没有这笔开支。 部分当时手里有土地的开发商都乐歪了,钱不想赚都不行,可是今后就该哭了,因为以后开发的门槛大大提高了,小开发商拿不到土地而大量倒闭,房子被房地产巨头们垄断了,房价还降的下来吗? 所以说政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就是工程师治国的情况,不是经济学家治国,没有经济头脑。
你也太狠了,想买两套经济适用房。 想想我们这些没房住的人吧,不要太贪心了。
你如果一定要买的话那只能是等到满5年后才行,5年之内的话没审批表是没办法购买的.
你好!第一,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是不具备出售资格的,他们和你签定的购房书无效,不具有法律效益!第二,开发商一房二卖,这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一般这类情况,要按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额来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按当初购房定金作为赔偿标准!
1.房子是我们出的钱,办理过户时还需要再交钱吗? 答:需要交钱的!办理过户有税收 2.朋友说我们的协议未经过公证,虽然有多方签字,但未经我婆婆签字和未办理公证是不生效的。对吗? 答:这只能说是协议,没经过公证处公证,如何称为公证呢?且你婆婆作为主体,没签字是无效! 3.这个房子归我们时,是否要按遗产来继承,而且还要交遗产所得税? 答:我国还没有征收遗产税,但继承是有税收的! 4.老公的哥哥说:公婆还拿旧房折了5万,再加上打算掏5万元装潢,共计10万元,我们到时还得把这10万元再平均分成三份,还给另外两个兄弟两份,说那是父母的钱,他们有权继承。这话对吗? 答:对的!除费你公婆留下遗嘱,把这房产留给你们单独所有!不然作为遗产,其它子女有权继承! 5.以前那份协议是在出资前写的,只写着计划由我们出资,但没有写明是我们已确实出资这一事实,现在需要再重新签定一份吗? 答:是的!要明确你们已经出钱,这就是证明! 6.无论是新协议还是旧协议,多方签字后是否还需要再办理公证? 答:你公婆一定要签字,在法律上是认可的!公证下更保险!
第一步: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 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居民家庭情况表》《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 第二步:填表领表 1.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2.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3.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第三步: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如果属于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合资企业等,购房者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审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并不是购房者可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面积。按照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最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2002年底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即:可购面积=[核定面积(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4000]/所购经济适用房单价。 第四步: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第五步: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 第六步:超标加钱 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注:本购房程序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最高总价标准按40万元人民币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
你好!如果你已经找到买家,那你就问他要1000元,让他把其余的4000元给持号人!对原持号人来说没损失,他还是拿到5000元! 如果持号人不同意的,那你就直接报警,他这行为其实是非法的!
你好!要看城市了! 有的地方,未满5年的要出售的,只能按照原始价格出售给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购买者 有的城市5年内可以买卖,但经济适用房5年内转让的,需要对审批面积与实际购买方产的差额部分交纳10%综合地价款; 满5年的,上市出售时候按照成交价格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 至于,是否可以便宜,这你要和卖家协商了!一个愿卖,一个原买才行!
金刚:你好! 目前的政策就是只要是属于拆迁家庭,就可以申请购置经济适用房,没有其余限制 。 那么,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呢?准备哪些文件呢? 我们来看一看一位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者都走哪些步骤? 1.首先,要经过排号等待,认购到一套经济适用房,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书。 2.签订认购书后,要从开发商那里拿到一张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表,或者到市建委开发办或到网上下载。 3.填完表后,到单位盖章,无单位者由街道盖章,拆迁户由拆迁办公室和街道盖章。 4.申请者填写了自己的收入状况并加盖了单位公章后,要将表格拿到由市建委开发办认可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初审。 5.进行初审时,申请者要记得带身份证和户口簿,还要带现住址的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 6.带齐了上述所有资料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通知申请者初审通过了,将进入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通过之后,就可以等到经济适用房开盘,购买自己喜欢的住房了。
首先为什么便宜? 是产证不全?还是住房性质有问题?不可能无缘无故的便宜!
建议楼主平时多看看云南的各大房产信息,找到自己感兴趣的等到了房交会时目的性就比较明确了,像我就比较喜欢银海的楼盘,最近在关注银海白沙郡,楼主也可以了解看看。
租房的话你可以登录五八同城,选择你的城市和你居住或者想找的区域,里面会出现很多房源,你可以在限定你的户型和价格,那么你要找的额房子就会出来了,接下来就可以跟房东联系看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