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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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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们单位购置一批商品房(当时是期房),以福利形式分给一些有资格分得的职工,而有的人便转卖给他人,我就是从其中一位职工手中以12万元购得一套,(其实等于是买下他的购房权)并签定了购房协议。后来选房号等一切手续都是我亲自去办的。2007年单位才将房产证办下来,(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土地证也是我替他办的,都在我手上。)现在打电话催他来过户(他远在上海),他几次都以忙为借口不肯来。我现在担心若是他反悔,我该怎么办?即便是上法院是不是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

全部答案

  • 朝阳:你好!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朝阳:你好!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收起

    箭***

    2007-06-17 06:48:27

  • 如果确实是忙的话,可以在上海做个公证,委托当地的人和你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如果确实是忙的话,可以在上海做个公证,委托当地的人和你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收起

    随***

    2007-06-16 22:32:34

  • 为问题的,有过很多这样的案例,因考虑买方实际占有房屋,用行动履行了买卖意思,上法庭后,判卖主限期协助过户,而不支持卖方恶意违约。

    为问题的,有过很多这样的案例,因考虑买方实际占有房屋,用行动履行了买卖意思,上法庭后,判卖主限期协助过户,而不支持卖方恶意违约。收起

    精***

    2007-06-16 21: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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