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房屋产权问题。

首页

房屋产权问题。

结婚以前男方用朋友的名义以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房屋,在婚后夫妻两人和朋友签的合同,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日期签是婚后的。


现在要办理房产证了,于是把贷款还清了。找了人,可以改底单的,想直接写上男方的名字。想把那合同撕了。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话,1.产权是归男方婚前财产;2.还是婚前男方自己付的是男方婚前财产,婚后还的是夫妻共同财产;3.还是这房子的夫妻的共同财产?4.如何保护女方的权利呢?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7-05-13 18:43:28
      这就得看你们房产登记的记载了。会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房产登记所记载的是现在从另一个朋友处过户来的,即表现为这房是现在取得所有权的。这是按正常程序办的。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婚后财产,那就是夫妻共有,一人一份。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象你说的直接“改底单”,那就会体现为是男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
      那就得把这房的产权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男方婚前购买并偿还部分贷款的部分,这部分为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另一部分即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这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份,这显然会男方份额大于女方份额的。 尽管后一种情况实际上是真的情况,但从法律上讲,直接“改底单”是非法的。
      因为这种办法省略了中间的由朋友的名变为男方名的变更登记程序,而这个程序是法律上必须的,并且是涉税的,这里有偷漏税的问题了。一旦被查出,房主和相关办理这事的人会受到处罚的。 同时,由于这“改底单”是非法的,一旦查实,经过这种办法取得产权证是无效的,那就恢复了原来的“产权人”,即被顶名的朋友,他要是主张权利的话,这夫妻就会陷入产权争议,甚至是诉讼,但在诉讼中,各种证据都将是对他们不利的,因为从一开始的购房合同、公积金,至以后的还贷收据等都这朋友的名啊,法院会凭这些证据判定这房是这朋友的。
       这就是这事中潜在的最大危险。最好不用。当然,不用这个方法,对女方是有利的。而对男方有些不公,但这错误是他犯的,谁让他在开始买房时弄虚作假顶名贷款呢。但只要不离婚,不出现财产分割,他也吃不了亏。 。

    北***

    2007-05-13 18:43:28

其他答案

    2007-05-14 07:17:29
  • 从你介绍来看,此房产较复杂,如系在婚前男方出资首付购得房产,则此房产首付部分是男方个人财产,至于婚后还贷部分显然由夫妻双方共担,则女方对此部分有财产权利,有一半的权利。从目前来看,如此房产过户到男方名下,则可考虑是在婚后进行获得,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仍有财产权利。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

    2007-05-14 07:17:29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婚姻家庭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