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开发商卖给两个人的问题。
开发商欠我钱,经过法院判决,将开发商的一套商业用房判决给了我,我已经用了3年了,我拥有法院的判决书。 但前两天,有另一个人拿着我现在的这个房子的发票来要房子,发票上的日期是法院判决书以前的日期。 因为现在开发商什么都没有了,已经没有偿还能力了。我想保住这套房子,应该做什么?或者说应该具备什么有力的手续。
你已经占有了房产,并实际使用,现在可持判决书,去办理房产证件,你的权利属物权法律关系调整范畴。至于他人持票据要求履行,则属开发商的过错,由他人另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属债权范围,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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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属于开发商故意将已经出售的房产又执行给了你,俗称“一女两嫁”。主要的错误在开发商。但另一个有该房产权的人(法律上称为案外人)在执行时应当提出异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你的房子至今未办产权登记,应属于执行尚未全部完成。因此,如果他的理由成立,他可以走审判监督程序,即提出申请抗诉或申诉。而不可以直接找你要这房子。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你在这住三年了,他超过时效了,法律不能支持他了。
那个人的发票,别看日期在前,没有用处。 因为,法院审理时,他没有主张权利,开发商没有说明,对于法院来说,是没有作用的。 判决书是合法权利文书,有效。 你可以告诉那人……与我无关,我有判决书,你可以去找开具发票的开发商即可。
答:具体情况是: (一)两周岁以下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在夫妻离婚时没有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特别约定或夫妻离婚时没有 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两周...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