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证
我想购买一个二手房, 房东能够提供房屋产权证, 但他说没有土地使用证, 是当时的开发商没有给他, 他说他问了别人说,很多人也都没有办,(我个人认为既然他已交清所有款项拿到了房产证,开发商应同时无偿的提供给他才对), 他另外又说他当时是认为土地使用证每年要交200块年审, 不知道这说法对吗? 如果没有此证,将来可否有什么严重的隐患呢, 谢谢您给予我解答!
两证没办好的二手房能买吗 我看中一二手房改房,由于二证没下来,但房屋、价格我都很满意,我能否现在就与卖方签定契约,并注明两证一拿到,契约即生效,这样是否就可规避无两证的房屋买卖无效的问题了呢? 大陆律师事务所 孙世民律师 回复:你好:我认为你这样是签订了一个附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我认为是可以的。
两证没办好的二手房能买吗 我看中一二手房改房,由于二证没下来,但房屋、价格我都很满意,我能否现在就与卖方签定契约,并注明两证一拿到,契约即生效,这样是否就可规避无两证的房屋买卖无效的问题了呢? 大陆律师事务所 孙世民律师 回复:你好:我认为你这样是签订了一个附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我认为是可以的。 收起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你年收入,月缴纳,以及工龄,缴纳公积金时间长短等等有关。有个简单估算方式,就是你账户余额乘以20倍,就是你可以贷款的金额,个人公积金贷款40万封顶!年限最长30年,<br/>比如,你账户余额是1万,你就可以办理20万贷款额度,<br/>你账户有5万余额,你只能申请40万贷款额度。
做法能让丈夫符合福利分房条件、并且觉得值做<br/>单位分房单位给本单位职工福利老公符合条件单位应该分配给其住房至于转让经济适用房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人呀都有很多的烦恼。现在的年轻人都没有太多的钱可以买房子,所以,压力都大,也不可能要求父母给钱买房子,所以,面对你老婆带给你的压力。你也不要想太多,好好的工作吧,挣到钱了,以后争取早日买房子,如果你老婆很爱你,也不会天天找你闹了,当初虽然没有把这个问题弄清楚,现在,既然都是夫妻了,也不要再天天闹了,闹多了也影响心情和工作,更没有时间去挣钱了,所以,带你老婆出去浪漫一下吧,我相信明智的女人都会爱上你,不是爱上钱,当然,也会相信你以后有这个能力来买房的,希望你们幸福吧!
你们实际上已经在2008年结婚,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需要出具婚姻证明,之后房管部门就可以审核你们两口子的购房记录了,所以啊,用你们谁的名义买房子都不行哦
其实交住房公积金是好事,为什么你不愿意呢。公司会帮你交一部分,你自己也交一部分,回头你到时就算不买房,离职了你还可以退出来的。
1,妻子一直没有工作,结婚后老公用公积金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不知道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双方名字,所以房产证只写老公一人名字。夫妻双方已经结婚8年,有个5岁孩子,请问这套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br/> <br/>可以肯定的告诉你: <br/>(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其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r/> <br/> <br/> <br/>2,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把三套房子过户给儿子,只写儿子名字,并且写明是赠与儿子。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妻子没有资格享受,请问孙子是否能享受和继承这三套房子,孙子是否对这三套房子有处理权? <br/> <br/>因为这是赠与所得、并且写明是赠与给儿子,故即使是婚后赠与所得,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br/>(以上赠与,需要在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注明是给某某,否则其获得的赠与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r/> <br/>“婚姻法” <br/>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br/>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br/> <br/>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br/>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找个专门从事此方面工作的律师吧,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就找想买房子的人,你们私下签订合同,期限签得长一些就行了,会有人买的。
市中心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参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届时请在规定时限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提交相关材料。<br/>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br/>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br/>2.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居民户口;<br/>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每个地方的收入限制不一样】<br/>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br/>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br/>以上“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产权房屋或承租公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你好,你的三万元可以要回来,不过一万置业基金恐怕不行,就怕业务员不承认;稳妥的做法是,你找律师和你一起去把钱要回来,不过,不是要三万,因为受到欺诈可要求退还并赔偿损失共计六万元。<br/>既然有这么一个关系,不妨试试,不行再说。<br/>不必客气,这个肯定能要回来,不用担心的;<br/>-------------------不必客气;以己之力,助力法律维权!
使用权变成产权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你将这房子买下而且这房子还是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得房子手续就是将原有的房主名字变更在自己名下 需要花变更费用和缴纳房屋买卖税
现在国家在政策调控,像你这样的人应该很多,房开那边一般不会轻易的答应你,因为答应你退房相当于把风险压力转嫁到他头上,一个项目下来他起码要多付出几千万甚至是上亿的资金,容易使他资金链出现问题,所以一般不会同意你退房。所以你最好现场找个律师,带上你的合同去看看,如果有胜诉可能,最好拖上律师陪你去退钱 一般来说带了律师过去,他们会推脱的,估计整个过程下来起码要个把月时间
不那么简单。<br/> 原则上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即使你能证明你的出资,也不必然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你。还要具体分析,关键是依据双方的证据来确认“你为什么出资购房去把名字放在你父亲名下”。<br/> 1、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想让房屋所有权全部归你,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各方当初有约定,只是挂名父亲的名字,房屋所有权实际归你。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这一点很难做到。<br/><br/> 2、如果不能证明1,但是你也住在此房中,凭你对此房的出资,应该可以想办法确认你对此房拥有共有权或居住权,这一点应不太难。<br/><br/> 3、如果你也不住在此房中,也没有证据证明有约定你对房屋的权利,仅凭你对房屋有出资,恐怕很难主张权利,因为很可能会认定为你出资是对父母的赠与。<br/><br/> 上述分析供参考,真打起官司来,这案子会比较复杂,建议带资料找律师提供具体帮助。
只能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能否实现债权,则取决于债务人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