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全部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担保;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同意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收起
有能力还
有能力还收起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全部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担保。
。收起
购房指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2004年09月07日 来源:北京日报
购房者应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但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的条件有: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全部
购房指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2004年09月07日 来源:北京日报
购房者应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但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的条件有: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4、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6、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知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 、危改还迁住房、公有现住房。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1、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两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多少自筹资金?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购买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所需费用30%的首期付款或者自筹资金。
3、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危改还迁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例如:某职工(男)48岁,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那么他的贷款期限最多不能超过12年。
4、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余额倍数、房价和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借款期限。其中借款人工资总额=月缴金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借款期限确定,十年以内(含十年)为35%,十至二十年(含二十年)为40%,二十年至三十年为45%。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的80%;购买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③按照缴存余额倍数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蓄余额的10倍,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④按照贷款的最高限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20万。
5、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例说明
某职工(男)45岁,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2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8%,其配偶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元,单位缴存比例10%,个人缴存比例8%。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总和为15000元。
该职工购买商品房,房价20万元,贷款年限15年。
(1)按家庭收入计算可贷133992元
计算过程:
借款人收入 120÷(0。08+0。08)=750(元)
配偶收入200÷(0。1+0。08)=1111。11(元)
贷款数额 (750+1111。
11)×0。4×12×15=133992(元)
(2)按房屋价格计算可贷160000元
计算过程:
贷款数额 200000×80%=160000(元)
(3)按余额计算可贷150000元
计算过程:
贷款数额 15000×10=150000(元)
(4)最高限额200000元
根据以上四个条件计算的贷款数额,取其最低值,则该职工可贷额度为13。
4万元。
6、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7、组合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价格或房屋评估价值的80%。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各贷款银行根据各自管理办法,减除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自行确定。
8、借款人可以选择哪些贷款担保方式?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有以下三种:
(1)住房抵押担保。
(2)质押担保。
(3)保证担保。
9、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采取抵押担保方式:
(1)购买已取得《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的住房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可以用所购住房,或者其他共有或者第三人拥有产权证的住房抵押。
(2)购买尚未取得《商品房准许适用证》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可以用其他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拥有产权证的住房抵押。
10、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 -1)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各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11、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其中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的配给比例是逐月变化的,利息逐月递减,本金逐月递增。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分别适合不同的借款人,没有绝对的利弊之分。等额本息每月还款固定,适用于在整个贷款期内家庭收入有稳定来源的借款人,如国家机关、科研、教学单位人员等。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的偿还额逐月减少,开始还款的压力较大,后期压力较小,较适合于已经有一定的积蓄,但预期收入可能逐渐减少的借款人,如中老年职工家庭,在退休后收入可能随之递减,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12、如何偿还贷款?
借款人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以银行贷款发放日的前一日为每月还款日。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还款。
13、如何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经贷款银行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保证的,借款人还应事先通知担保公司。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可以按下面三种方式之一提前还款:
(1)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乘以与借款合同约定期限相对应的现执行利率计算。
(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
借款人可以在归还上期应还贷款本息后,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在还款时按照提前归还的部分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当期及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
(3)提前预还几个月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预还几个月贷款本息,但不能跨自然年度预还。
归还后,借款人仍按原月还款额归还剩余贷款。
14、如何提前归还住房组合贷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组合贷款时,应采取同一种还款方式,并同时同比偿还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贷款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15、在什么情形下,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1)借款人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3)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4)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5)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6)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银行利益的;
(7)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16、在什么情况下贷款银行可处理抵押物?
(1) 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最后还款期限三个月仍未还清应还借款本息的;
(2) 借款人在还款期内连续三个月未偿还借款本息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3)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被宣告失踪或移居国外,无监护人、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监护人、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不偿还借款本息的;
(4) 借款人或担保人未按照约定办理合法的担保手续的;
(5) 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经贷款人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
(6) 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丧失担保能力,借款人不提供新的担保的;
(7) 借款人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8) 借款人在取得借款后,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9) 借款人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0)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条款规定或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人利益的。
17、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的查询?
(1)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
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对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内的余额进行查询:
①登陆 或 ,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主页进行余额查询。
②拨打咨询电话95533(按4号键)进行余额查询。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
①登陆 或 ,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主页,点击“贷款帮您算”栏目进行计算。
②拨打咨询电话 进行计算。
(3)还款情况的查询
登陆 或 ,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主页进行还款查询。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程序
18、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2)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3) 办理担保手续。
(4)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到贷款银行办理住房保险手续。
(5)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1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提供那些资料?
①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②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正楷名章;
③本市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④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⑤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⑥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0、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过程中要交付哪些费用?
(1)购买私产房或以第三方房产进行抵押的借款人,要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缴纳房屋评估费;
(2)借款人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向产权部门交纳抵押手续费,向保险公司交纳房屋保险费;
(3)借款人采取保证担保方式的,向担保公司交纳担保费用。
21、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交易双方到房屋坐落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
(2)交易双方到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3)借款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及交易房屋评估报告等贷款材料,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4)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5)办理担保手续。
(7)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借款人办理抵押及保险手续。
(8)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21、网上贷款如何办理?
(1)登陆 或 ,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主页。
(2)从主页中通过点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广角”,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考查自己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条件。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可点击主页上“网上办贷款”, 进入“贷款帮您算”栏目确定金额和贷款年限。
(3)点击“信息填写”栏目,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中的有关提示信息,填写并审核无误后,可点击“确定”,将填写信息发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在资料信息审核无误后,将以E-mail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借款职工到贷款银行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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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西岸融资担保提醒:从表面上看来,这种方式的确可以规避限购,购房者跟卖房者签订正式的房产交易合同,并且还可以去做公证,但是因为不符合限购条件就暂不过户,等到购房者交够社保或纳税证明年限,符合限购条件之后再去办理过户事宜,当然也可以等到政策变化之时再过户,一切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不过签合同到过户的时间太长,变数太多。 先签合同后过户,潜在风险很大。首先,由于没有过户,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并不能够完全保证房产就是购房者拥有,而且难免会出现业主“一房二卖”现象。其次,这几年难以保证政策就不会发生变化,而发生什么变化又很难预料。签约不过户,购房者权利和财产安全均得不到保障。最后,房价变动易导致合同毁约。采取这种先签订购房后过户的方式买房,房产证依旧属于老业主,从法律角度来讲房屋产权依旧属于原房东。从签订购房合同到办理过户,中间可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若是房价出现大幅异动,交易双方能否履行购房合同办理过户就会存在疑问。房价上涨过多,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房价下跌过多,购房者宁可放弃购房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
有一本质量使用说明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现这些问题可以找物业来维修,赔偿就算了,不可能的事情,物业能及时来维修就已经很不错了
是合理的,有效合同已经签署是生效的的,谁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签订购房合同前,带上身份证,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查询自己的情况,是否能贷款,能贷多少,再签合同。
儿子可以作为共有人名字出现在产权证上。 现在全国房产交易信息尚未联网,即使儿子没有条件(实质已购房,属二套房),也可以。只要在上海不是第二套。 房产过户时,交易税没有提出异议,应该没问题。 上海限制规定,外地户籍人在上海不能购买二套房。
有两套以上住房者不能购买。(以家庭为单位)外地户口有一套住房,不能购买。(以家庭为单位)现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名下房产,如果您目前没有结婚登记,是不能落到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得名下的。我建议您还是落一个人的名下吧,如果落两个人名下算共有财产的话就相当于您二位每人一套房产。对将来买第二套房不是很有利
房屋产权以行政登记为准,这套房子被认可的业主应该还是A. 另:房改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到了职工个人名下,住宅与企业没有关系;企业单位的财务,在1998年(?)后,也已经取消了福利方面有关职工住房方面的科目;单位以停止供水供电等卡调离职工转让房屋的做法是不妥的。
看看中介的信誉,有的中介拿你的资质干别的事,你自己还蒙在鼓里,出了事只能自己扛。
征跃小区,有证就可以买,,但现在不知没有没了,你可以问问
5年,月均1118.58,利息7114.87
北京国五条配套税收政策:5类房屋原值核定内容确定2013年04月02日 07:42 来源:京华时报 上周六,备受关注的楼市调控“国五条”北京细则出台,其配套的税收政策也随即发布。北京市地税局联合北京市住建委,近日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规定,自2013年3月31日(含)起完成网上签约的二手房交易,办理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提供房屋原值证明,并规定了5类房屋原值核定的具体原则。 《公告》中规定,自2013年3月31日(含)起完成网签的二手房交易,办理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应提供据以证明房屋原值的相应凭证。根据房源分别为:商品房、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和城镇拆迁安置住房。 五类房屋原值核定内容发布 ■解读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不同属性房屋区别对待的做法契合市场实际情况,政策可操作性较强。 个税计算方式扣除合理费用 《公告》明确,能够确定房屋原值和有关合理费用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 ■解读 胡景晖认为,实际交易过程中,能保留所谓合理费用证明的很少,能顺利扣除的也几乎没有。 无法核实原值按交易额1%计 但同时,《公告》中也规定,对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且主管税务机关通过房屋登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也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1%计算。 ■解读 胡景晖认为,该政策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整个政策权威性,实行效力也将大打折扣。 □政策影响 二手房需求透支业主报价现松动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胡景晖表示,一季度二手房市场的集中成交基本透支了未来半年的购房需求,其实在3月中旬,购房需求量已经显现出回落势头,随着北京细则的落地,未来6个月左右时间里,二手房交易量下滑在所难免。 目前来看,部分房源的报价出现松动,但并不普遍,一些着急售房回款置业升级人群,比购房人更着急。随着细则的出台,未来1-3个月的时间里,买卖双方或将陷入政策观望期,房价也将基本保持稳定,随后,一些着急售房回款的业主或将降价出售,房价也有望出现稳中有降的势头。 □五类房屋原值核定内容 商品房 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自建住房 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 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 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城镇拆迁安置住房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记者桂瑰 ------ 复转
按新政策,好象是2007年以后经济适用住房不能过户给你,只能政府收购吧!之前的还要交差价的20%的政府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