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CIF价的账务怎样处理?
出口企业CIF价的账务怎样处理?
(1)出口发票可以按FOB价开,也可以按CIF价开具,没有明确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所以汇率可选择出口发生的当天或者出口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可自行选择。出口发票备注没有必须要填写的信息。(2)若公司实际收到的海运费、保险费发票金额和其报关单上所列示的金额不同,应据实扣除即按海运费、保险费发票金额扣除。(3)若收到海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公司假如以CIF价格成交,假设取得了海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如下:在记出口收入时:借:应收账款---国外客户或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贷:其他应付款----海运费(不含进项)-保费取得的海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海运费。
答: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1、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银...详情>>
答:投资理念: 主张价值投资与成长投资相结合。通过先确定公司的合理价值,再寻找那些股票价格明显低于公司价值的投资机会。主要关注公司业绩增长带来的股价的大幅提升而实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