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留意的问题:1、优先搭配有毒生产工艺替换或改革领先生产工艺,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杜绝或增加剧毒危害废水的产生。2、在用于剧毒原料以及产生剧毒中间产物和产品过程中,应严苛操作者、监督,避免滴漏,增加萎缩,尽可能使用合理流程和设备。3、所含剧毒物质废水,如所含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废水应与其它废水分流,以便处置和重复使用简单物质。4、流量较小而污染较重的废水,应经必要处置循环用于,不应排出下水道,以免减少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处理负荷。5、类似于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如食品加工废水、制糖废水、造纸废水,可排出城市污水系统展开处置。6、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剧毒废水,如酚、氰废水,应先经处置后,按容许废气标准排出城市下水道,再进一步生化处置。7、所含难以生物降解的剧毒废水,应单独处置,不应排出城市下水道。工业废水处置的发展趋势是把废水和污染物作为简单资源重复使用利用或实施闭路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