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人寿保险好还是平安保险好?

首页 >
商业/理财
保险

人寿保险好还是平安保险好?

想问一下专业人士:针对公司员工的意外伤害,公司是选择平安保险还是意外保险呢?分别有什莫优势?

全部答案

    2005-03-11 10:48:51
  • 平安保险公司有“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可考虑,一到三类职业,8个人以上为团体,投保年龄16——60周岁,实惠型保障是:意外事故死亡80000元,意外残疾50000元,意外医疗6000元,意外住院津贴30元/天*180天,年缴保费150元。
  • 2005-03-06 19:55:11
  • 先比服务:
    平安刚被人民日报及100家行业协会举办的评选中被消费者推选为
    在看北京平安理赔状况(1995年-2001年)
    意外医疗在理赔案件件数中占比43%
    位列第一
    所以说,投保意外险,保险公司的服务是最优先考虑的
    从保险责任范围看
    平安保险的保险范围要大些
  • 2005-03-05 14:32:33
  •   如果你在北京,合资公司较好,好信诚人寿。
  • 2005-03-05 10:41:25
  •    大同小异,关键看你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 2005-03-04 21:54:05
  • 最好是两都有,两全其美嘛
  • 2005-03-04 19:47:35
  •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国寿: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平安保险: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及"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及"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三、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四、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第一级之一者,本公司自鉴定确认日起,每日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0。2%给付365日的"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领取意外全残辅助金期间身故的,该项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 国寿: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无论1次或者多次遭受主合同所述意外伤害事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平安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保险单所载明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比较上述保险责任,应是平安保险的保险范围比国寿大。
  • 2005-03-04 17:15:52
  • 如果非要比的话。我建议你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然后再综合考虑。
    一是保险责任:保障范围不同,费率也就有所不同。
    二是保费:在相同保险责任的前提下,当然要选择便宜的保险了。
    三是比服务:意外险主要涉及的问题是理赔,看哪家公司的理赔比较好,看哪家公司总在耍赖,该赔的也不赔。
    
  • 2005-03-04 15:00:28
  • 你是具体负责人的话,你应该首先考虑那家给你的返点高.比优势这两家的服务都差不多。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保险相关知识

  • 投资理财知
  • 投资理财问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热点检索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