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问题,谢谢。
购置商品房应2004年6月30日交房,但是一直没有“两书一表”,开发商现称其2005拈月17日办下证,但一直无法提供原件,合同规定有纠纷首选仲裁解决,请问我现在去申请仲裁,是否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这种违约行为是否一定能赢,需要请律师吗?谢谢。
根据仲裁法规定,法律对仲裁有规定时效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给规定的,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从这个规定上看应该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普通的诉讼时效是2年,因此从2004年6月30日约定为合同履行期限计算,于2006年6月30日不申请仲裁的,申请以后仲裁机关应当不予受理。但是如果你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直在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会不断发生中断的情况,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我想你们应该在不断向开发商主张这个问题,那么诉讼时效应该还没有中断,所以你还可以申请仲裁。但是要你举证证明诉讼时效还没过。 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是十分明显的,在房屋交付一年以后开发商还没有办妥权属证书的,你们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他们赔偿已经支付房款一倍的损失。当然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而你们也想让合同继续有效的,可以就主张违约责任。
答:可以参考一下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晓辉法官《当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热点实务问题》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未签订书面劳...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