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仲裁时效问题,谢谢。

首页

仲裁时效问题,谢谢。

购置商品房应2004年6月30日交房,但是一直没有“两书一表”,开发商现称其2005拈月17日办下证,但一直无法提供原件,合同规定有纠纷首选仲裁解决,请问我现在去申请仲裁,是否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这种违约行为是否一定能赢,需要请律师吗?谢谢。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7-03-21 12:48:09
    根据仲裁法规定,法律对仲裁有规定时效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给规定的,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从这个规定上看应该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普通的诉讼时效是2年,因此从2004年6月30日约定为合同履行期限计算,于2006年6月30日不申请仲裁的,申请以后仲裁机关应当不予受理。但是如果你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直在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会不断发生中断的情况,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我想你们应该在不断向开发商主张这个问题,那么诉讼时效应该还没有中断,所以你还可以申请仲裁。但是要你举证证明诉讼时效还没过。
    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是十分明显的,在房屋交付一年以后开发商还没有办妥权属证书的,你们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他们赔偿已经支付房款一倍的损失。当然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而你们也想让合同继续有效的,可以就主张违约责任。

    1***

    2007-03-21 12:48:09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合同纠纷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