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房产法律专家
2004年开发商把办了抵押登记的在银行抵押的房屋拿出来卖 甲 乙都买了 年尾交屋时开发商解除了抵押并办理了总证 交屋时 甲签收了 并办理了所有手续 乙方打听了关于房屋抵押情况 拒绝签收 起诉到法院 现甲也打听了情况 并知道法院很可能判开发商赔双倍定金给乙 现在甲问我他能不能获得赔偿 我不会 在这请教各位专家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