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贷款银行办理。 一般提前还款额度须是10000元的整倍数,如:10000、20000、50000。 有些银行只在每个月的几天办理提前还款,同时需要提前若干天通知银行,有些银行则不需要。 具体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到贷款银行办理。 一般提前还款额度须是10000元的整倍数,如:10000、20000、50000。 有些银行只在每个月的几天办理提前还款,同时需要提前若干天通知银行,有些银行则不需要。 具体可以咨询贷款银行收起
还不如用你自己的名用商业贷款合适,过户的费用跟公积金商贷的利息差也差不多了.如果已经按您说的买了,那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有工作年限的限制,你工作几年了? 这与公司的规定有关,超过年限可以自己交
最好的办法就是带上身份证到原购房处补张发票,买房者是消费者,购房发票又是特定发票,完全可以补。
公积金贷款是按你当时公积金余额和贷款年限而定的,只要你按时换贷。不会因为你未交公积金而受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交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职工个人按规定所计利息收入免征利息所得税。根据市财政局、市房改办《关于200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经二[2000]842号)规定,北京市的企业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根据《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2002]字第100号)规定,在单位自愿的前提下,单位可向市中心所属各归集部门,按住房公积金规定缴存比例,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申请,经批准其超过上限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的规定,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违反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权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揭发、检举、控告单位上述违法行为。举报时,举报人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书面投诉信件,写明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同时附举报人与被举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
夫妻共同财产。 彼此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是平等的,至于登记在谁的名下无所谓。
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比如你的公积金帐户内是否每月按时缴纳?你是否贷过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看公积金帐户余额,商业性贷款主要根据个人收入,两者是独立的。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随着贷款利率的上调而相应微幅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则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以10年10万元公积金贷款为例,月还款额度将增加到1032.05元,每月比加息前多还8.63元。但这与同期商业性房贷下限5.51%相比,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低1.1个百分点。 为此,对于已经和还在继续缴存公积金、已买房和即将买房的市民来说,他们该如何使用好自己的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呢? 实例一:贷款者使用说明 自己激活公积金 文/程域 自从两年前,用公积金买的那套房子被我卖了以后,公积金就成了被我和先生遗忘的东西,尽管我们自己住的那套房子还是纯商业贷款的。最近是财务发的一张公积金对账单提醒了我。 仔细瞧瞧,哇!两年多的时间,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款已经到了5位数,本来也是不在意的。后经财务分析才感到不合算!“为什么不冲还贷呐?”马上打电话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惜那个114登记的热线咨询电话一直处于忙音状态,灵机一动,就打贷款银行的热线电话。交通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指点我:如果我是贷款房屋的主贷人的话,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公积金的对账单就可以到交通银行办理。于是我带着两个银行要求的东东到了贷款发放银行,在柜面说清提前换贷的要求后,工作人员马上就着手办理了。 公积金冲还贷款分几种方法:用于贷款扣款,比如公积金冲还贷款后几个月之内可以不用自己交贷款了;用于本金的冲还贷,就是每月的还款额减少了。想想还是第二种方式合算,这样可以少还很多利息了。 本来我还想在用公积金冲还贷款的同时,保持每月的贷款额度不变,这样就缩短了贷款时间,但是银行不同意这样做,没办法我只能放弃了。到第二个月时,冲了大概10000元左右,我每月的还款额少了30多元。 不过,我也为今后再买房贷款公积金埋下了埋笔:我先生的公积金账户里面也有将近2万元的公积金余额,我分文不动,就等今后再买房子的时候用他的账户去贷公积金。 我有朋友也忽视了公积金,结果在买房的时候大叫不合算。这位朋友因为辞职在家闲逛了半年多,公积金账户自然被她也遗忘了,结果在她要买房时才发现公积金的利率要比商业贷款合算得多,这才想去激活公积金账户。但是被告知:要激活公积金账户至少要等半年有正常交款记录后才能进行。这样地只能眼巴巴地放弃了这个10万元低息贷款的机会,好在她还能从账户中提取自己过去积存的公积金。 实例二:无贷款者使用说明 让公积金变现 文/乐之 外企拿着高薪的周先生买房一次性付款,自然就没想过公积金的事。还是他的同事提醒他,买房一次性付款后,半年内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他才想到了提取现金这事。 经询问财务科,他拿到了提取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的表格,单位也在相应的表格上盖了章。在网上一经查询,可把周先生乐坏了,因为平时自己交的补充公积金很高,现在两类公积金累计的余额已达9万多元。兴冲冲到达最近的建设银行后,才发现自己还有许多问题没搞清楚,在此也特意提醒大家:公积金提现要去已购商品房的所在区的建设银行支行。比如你购买的商品房是徐汇区的,你就要去徐汇区的建设银行支行。他们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期间中午11点半至1点半为午休时间。另外,一些相关的资料也需复印,如: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社保卡、买卖合同、契税单等。因为银行可能不提供复印服务,所以大家最好事先复印好。 准备好这一切之后,周先生来到了房子所在区的建设银行,拿齐了自己填好的表格(注意:只需要填上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即可,金额一栏留给银行工作人员填写,他们知道可以提现的准确数据)、单位证明和所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来他还排在队伍的后面,可因为前面的人不是资料不全就是复印不对,结果不到10分钟就轮到了他。银行整个审核过程不过10分钟,就帮他开出了留有密码的定期存单。 凭着这张存单,周先生在自家门口的建设银行顺利提款,年初构思好的理财方案正好用这笔钱去实现。 公积金使用误区 误区之一:公积金只能用来贷款目前,公积金缴纳者通常会存有一个误区,即认为只有向银行贷款时才能使用公积金。其实,公积金除用于贷款外,还可因为购房、建房、装修等事宜,将公积金这一“长期金融不动产”活用起来。贷款者每年还可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冲还住房贷款。 误区之二:公积金转存储蓄更划算目前,有许多人认为公积金的存款利率很低,钱存在公积金账户里不划算。于是,他们在购房、建房、私房翻建和大修时,在现有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也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但公积金提取出来之后,却又没有很好的投资去处,于是将其作为一年期的储蓄定期存款。这样一来,看起来是赚了,但实际上却是亏损的。因为不管是活期存款,还是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实际收益都低于公积金存款收益。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利率不仅要高于存款利率,且不征利息税。因此,要是不需要使用公积金储存额,且提取公积金后又没有好的投资渠道,就不要提取公积金,应该让公积金年复一年地利滚利。(据悉,目前公积金当年年度缴存额的计息利率为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为1.72%。)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细节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查询职工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于每年7月份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了解住房公积金余额;也可拨打声讯电话 ,或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查询。此外,如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余额有疑义,还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账号到建设银行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另一种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到期之前,借款人一次性将贷款余额与当月贷款利息还清的还款方式;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到期之前,借款人在一定条件下一次性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和当月贷款利息的还款方式。 部分提前偿还的,应在贷款合同正常履行一年后,且提前偿还的金额不少于上月还款额的六倍。 ■对那些已经申请了房贷,但还未获得贷款放款的市民,如果有补充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撤消原申请,重新向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享受新政策,人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还贷压力,根据新规定,补充住房贷款额度从补充公积金存储余额的2倍调整到15倍,若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小于10万元,则余额倍数改用20倍重新计算。这样,用较少的补充公积金余额就能获得较多的贷款。对此,银行专家建议,最好先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假如余额很低,不妨等账户余额达到一定金额时再利用。 专家还提醒说,对于申请最高20万元公积金住房贷款者,必须将手中已有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再次购买新的房产时,才能使用此政策。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 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住房公积金的来源情况,经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05年2月1日起微调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贷款前住房公积金须累计缴存满两年的限制。只要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时间和金额)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倍数。若借款人受基本公积金缴存余额15倍的限制而贷不足10万元,则计算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放宽到20倍,仍贷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计算额度放贷; 三、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与基本公积金贷款一样的贷款倍数。补充住房贷款额度由补充公积金存储余额的2倍调整为15倍,最高限额由3万元调整为10万元(同上,若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小于10万元,则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改用20倍重新计算); 四、调整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工资基数比例。将计算基本工资比例由40%调整为50%; 五、其他已有明确规定的贷款条件不变,继续执行。
二手房 + 转按揭 + 公积金 + 个人办理 = 不可能办
国有企业一般都要给正式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各缴5%,一般以工资作为基数。 有的私企也在向国企看齐,但大多数私人企业没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来源:北京晨报 第一批已购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高潮即将来临,已购经济适用房(即我们俗称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进行买卖,成为老百姓现在最关心的话题。根据2004年5月20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999年修建的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在2005年已经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对此,房屋中介公司“我爱我家”专业人士就新规定下,已购经济适用房如何再上市进行买卖的问题进行了解析。 已购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以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0.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购买者首先必须具备北京市常住户口,其次购买者家庭年收入应在人民币6万元以下。 符合此购买条件的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购买人凭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后的缴款通知书、缴款收据、《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
不能了,就算单位又按经济适用房卖给你房了在你办房产证时也会遇到麻烦,你在买第一套经济适用房办理审批表时已经登记了夫妻双方的信息,一个家庭只能办一套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 不过有个办法可以搞定,你们先协议离婚等你们单位的经济适用办好后并且两套房都办完房产证后再复婚,这样就没任何问题了。 我就是这么办的,现在有两套经济适用房
可以签个合同,但是不能明写他的指标让给你云云,而是以对方的房子作为抵押向你借款的事由签合同,在合同中写明一些限制条件,比如:付款时要将房产证交给你;何时交割,否则赔款多少等等.就是说要用合同规定对方必须在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期限内还款但对方没有还,造成必须将抵押物交付的事实(对方明白其中奥秘),比如,让对方写个借条,规定还款期限是30天,但是合同日期向前推两个月,既签合同的时候已经使对方处于违约状态,只有交割房屋来履行合同(双方真实意图的体现),同时要规定对方必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等必要条件,防止今后对方反悔或者对方单位出面干涉,合同要签的对方必须把房子交给你,否则就要造成巨大损失.即使上法院也必须交房子才行.这种合同是没有现成的,可以请律师代写,说明情况,让律师提出限制条件.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特别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1.购房人首先向开发企业提交住房限购资格申报资料,开发企业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 2.购房人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将做为合同附件); 3.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4.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市房管局将在开发企业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进行信息核验;对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开发企业统一递交购房人购房资格申报资料,市房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 5.审查通过后,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一、商品房销售的模式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模式,目前多数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模式。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购买商品房的环节及注意事项 1.确认项目手续。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xafgj.gov.cn),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 2.确认购房资格。根据住房限购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3.达成购房意向。注意把握房屋销售主体、用途、价款、面积等内容,与开发企业达成交易意向,对需要先行交付定金等款项的,应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4.签订合同。订立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详细约定房屋价款、面积、户型、交房标准、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对需要支付的购房款,应全部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5.合同登记备案。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企业利用预售信息系统向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陆市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xafgj.gov.cn),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登记号,即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三、购房资格的申报资料 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资格的申报程序 1.购房人首先向开发企业提交住房限购资格申报资料,开发企业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 2.购房人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将做为合同附件); 3.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4.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市房管局将在开发企业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进行信息核验;对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开发企业统一递交购房人购房资格申报资料,市房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 5.审查通过后,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五、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依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权。 重要提示: 1.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在房管局预售系统中备案; 2.预售款不能进入监管账户,难以接受监管,若开发公司挪用预售资金,可能引起项目烂尾,导致购房人权益受到损害。
一、二套房首付比例 根据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各银行二套房贷的政策基本一致??即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及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 若购置一套售价为100万元的二套房产,原来首付需要准备50万~60万元资金,但按照现行标准仅需要40万,首付款可以减少10万~20万元。不过对于市民关注的二套房贷利率,西安大多数银行还是执行上浮10%的贷款政策。 2015年新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这也是大家所简称的“认贷不认房”,那么二套房要如何认定呢?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 4、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第一步根据提示选择确认查询: 第二步提示显示的西安市户籍或非西安市户籍,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一 第三步提示显示已婚和未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 第四步提示显示有房产或无房产,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 第五步经过以上流程的演示,则会根据自身的现状得出自己是否符合房屋购买资格。
、本地户籍(含西安郊县)家庭已经有2套及以上的家庭,暂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即通常所说的本地“限3”。但如果本地户籍家庭目前只有一套商品住房的,还可购买一套。 2、外地户籍(西安市户籍之外的家庭和人士),已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也就是说外地“限2”,外地户籍家庭在西安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须具备连续2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 3、但对于属于人才引进的,购房家庭自用住房,不受限制。 4、公司名义买房不限购。如买方将购买的房屋在公司名下的,不在限购范围内。 限购区域 新购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西咸新区参照执行。 不限购区域仅有西安市范畴的高陵区、邑区、周至县、蓝田县,以及西咸新区的沣西新城、秦汉新城、空港新城、泾河新城。沣东新城被纳入限购始于“6月28日通知”,但在实际执行上,沣东新城执行限购政策存在模糊界限。但从购房资格审查的趋势看,沣东新城的模糊界限将不复存在。
政策如下:1、本地户籍(含西安郊县)家庭已经有2套及以上的家庭,暂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即通常所说的本地“限3”。但如果本地户籍家庭目前只有一套商品住房的,还可购买一套。2、外地户籍(西安市户籍之外的家庭和人士),已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也就是说外地“限2”,外地户籍家庭或和人士在西安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须具备连续2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3、但对于属于人才引进的,购房家庭自用住房,不受限制。4、公司名义买房不限购。如买方将购买的房屋在公司名下的,不在限购范围内。
根据武汉楼市相关政策规定,武汉买房不再限购。这就意味着已经执行三年有余的武汉住宅限购政策取消了,买房不再受任何限制,想买几套房就买几套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武汉买房从第三套开始不能再贷款买房。
1、购房者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比如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如果是境外个人购房,除了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1、网上预签 购房者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以去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者要持规定的相应的资料原件,前往房产管理部门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之后可自行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购房者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打印纸质合同 经核查48小时后,如果购房者符合条件,那就前往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完成交易手续。
一:买涨不买跌 如今楼市,永远没有顶和底,很难有人能准确预测未来房价的走势。一般来说新兴发展区域潜力大风险也大,看起来会发展不错的新区,有时反而会 二:不研究国家政策 心急出手经历过2007年房市疯狂大起大落的人应该知道,如果政府不出手,深圳的房价估计要炒到3万元/平方米。所以房价还是跟政府政策有很大关系,买房前每天看一点新闻,时刻了解实时政策,在政策鼓励而且放松的时候买,政策控制开始收严的时候密切观望。2015年国家楼市宽松政策频出,现在买房或许正是好时期。 三:攒够钱再买 买房一定程度要掌握窍门,如果没有还贷的压力,首付越低越好,月供越长越好。普通老百姓能够“套”到国家贷款的机会就是房贷了,第一次购房利息又是如此优惠,多余的钱可以拿去做投资,投资所回报的完全可以抵过银行的利息,要不然一直攒钱,等你攒好了,房价又涨了,钱又不够了。 四:被动炒房 许多上班族觉得自己辛苦多年还不如炒一套房一转手赚得多,于是也忍不住加入了炒房的队伍。殊不知炒房是一个很专业的活,因为房子变现手续复杂、税费繁多、周期长,碰上调整或者你的眼光不准,你就很难脱手,最后只能被动的“炒房炒成房东”。如果非要参与房产投资,可以选择参加房产理财俱乐部,让专业人士帮你赚钱,回报也比较稳定。 五:迷信专家学者 专家到底为谁说话,看他所处的环境就知道了,例如政府机构的专家,多数言论只是纸上谈兵,或是开发商赞助某些研讨会,高额聘请的一些专家,这些专家收了钱还为老百姓说真话?所以非要取经的话,还不如听一些真正走在实操前线的前辈一些建议。 六:买房一次性到位 一次到位只是一个“算命式”的想法,中途任何可能都会出现,如果经济条件好了,你肯定会改善居住条件,如果你经济不好,而房子涨值了,为什么不可以卖掉换取资金来发展个人事业?建议最多只做5~8年的打算。5年以后会有什么变化,永远没人知道,好或者坏一定会超出你现在的盲目想象。 七:误信广告语 许多老百姓获取购买信息的渠道来源于楼盘的各种广告。殊不知房地产广告是开发商雇佣写手炮制的“美好愿望”,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主要的是取决于开发商的实力和良心。所以买房要到现场去实地调查、走访、分析,找可靠的专业人士请教,找老业主了解真实现状。 八:只买便宜不买贵的 一些购房者买房时,往往贪图便宜(当然资金特别紧张的除外),但是对于房地产市场:便宜的可能会越来越便宜,贵的可能会更贵。所以如果资金允许,一定要买繁华地段或政府重点规划的地段,无论是未来增值还是转手都容易。 九:买房不如租房 租房还是买房,这是困扰年轻购房者的一个重大问题。有人算过一笔经济账,认为租房比买房更划算。但是算经济账的同时,却忽视了家和房子带给人们的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这是租房不能企及的。
一、 美国年轻人爱租房 在美国,一般只要5%-20%的首付就可以拥有一套房,但美国年轻人更偏爱租房。因观念和储蓄习惯的不同,美国的年轻人经济独立,平时也不怎么存钱,加上他们还有学贷,车贷等各种贷款要还,所以比起贷款买房,美国的年轻人更愿意租房。 二、法国年轻人有钱也不买房 在法国,只要你没有房子,就可以拿着收入证明去申请住房补贴,而且法国还建了很多廉租房,政府对房租的控制也很严厉,因此租房的压力远远小于买房,所以法国年轻人挣钱更多是为了消费,即使有钱也不会买房。 三、英国年轻人也“啃老” 近几年,英国的房价涨幅很大,而且放贷标准也收紧了,如果要买房就需要缴纳更多首付,大部分的年轻人都需要向父母寻求资金帮助来买房。而对于父母手头也不宽裕的家庭来说,买房就成了空想,这点倒是跟中国父母比较相像。 四、加拿大年轻人贷款买房是主流 加拿大的房租跟房贷不相上下,因此只要能付首付,年轻人一般都会第一时间考虑买房。据了解,加拿大有20%家庭用其税前收入的30%支付房贷,在大中型商业银行几乎找不到于20%、还贷期超过40年的房贷。 五、新加坡年轻人最幸福 在新加坡,低收入家庭购买组屋的话,政府会根据具体情况最高可给4万新币的补贴,另外年轻人要是买新组屋跟父母做邻居,政府可补贴1万新币。有了这些补贴当首付,办个三十年的贷款,月供用公积金还,新加坡年轻人只要有正当工作,就可以买个30万左右的组屋了。 六、韩国年轻人买不起房 早在2016年4月,韩国首尔江南地区住宅每坪的价格就突破了3000万韩元,相当于每平米5.5万元人民币,因此韩国年轻人想买房,多依靠父母资助,若是父母积蓄不够或兄弟多的年轻人就只能选择租房了。 七、日本年轻人买房无压力 日本年轻人很少依靠父母资助买房,也没有为了结婚买房的观念,因此大多数日本年轻人并不急着买房。如今日本年轻人的平均结婚年龄都在30岁之后,结婚之后一般会买房,大概用不到五分之一的收入就能供一套150平米土地。
目前,全国房地产信息确实进行联网了。不过,目前仅有40个左右的城市进行了联网,主要是省会城市、直辖市和沿海开发城市及部分副省级城市;并且目前的信息联网还并没有特别实质的作用,非当地的房产不影响在当地买房,一般都是不计算在内的。 所以您夫妻只要一方具有在武汉购房的资格,就可以在买房了,也就是说外地的房产不影响您在武汉购房,并且购房资格问题不涉及是否将外地的房贷还清,所以您原来的房子也不需要还清贷款。 虽说您之前的贷款对购房资格没有影响,但在其他方面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目前央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且09年6月份银监会发布通知,各银行不得以征信系统未联网、异地购房难调查等为由放弃“二套房贷”政策的约束。所以像上述这样已在一个城市有过贷款,在另一城市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是会查出贷款记录的。所以,如再申请贷款需要先还清原贷款,并且本套房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不过由于您家庭是一次性付清,不贷款,您家庭之前的房贷记录不影响您现在的购房付款情况,不影响购房资格;还是只需您家庭在武汉有购房资格即可买房。
评估自己的经济能力,不仅包括你目前实际的收入结构,还包括你接下来三至五年内短期的工作发展潜力以及未来十年至二十年后可能的职业安排,还包括你平时的消费习惯,包括你和你的家人的健康状况等,最后估算出一个数据,你实际上能出多少钱做首付,每个月月供多少是你和你的家庭可接受的额度。
收集材料,明确需求 想买房子的第一步就是收集房源信息。一般来说,报纸、电视、网络是获得房源信息的主要途径。购房者需要综合三种媒体的优势,全面细致考察房源信息。 锁定目标,仔细选房 选房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选房前你要对容积率、绿化率、公摊、户型方面的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如购买的是现房,可以直观地看到房屋的结构、户型,但如果是期房则只能以户型图来作为选房依据。这个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看户型图。 一般来说,选房要从房子六个方面来考虑是否买房。六个方面包括:地段、价格、周边市政规划、环境配套、房屋结构和朝向、物业管理。 理性交款,慎重签合同 当选好了开发商和房子后,购房者就要向开发商或代理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并签订房地产认购书。 在此之后,开发商会根据认购书要求让购房者缴纳余下的房款。购房者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也可以根据开发商要求分几次付清全部房款,开发商会向购房者开具付清全部楼款的发票。另外,购房者若选择按揭贷款的话,交付首期款后,要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有需要与开发商特殊约定的内容,要另签附加合同。如果有条件,可以找律师协助。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 例如: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8 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容积率越大则相反。 容积率超过5就不建议购买了
交一月的定金,一般房东都会这样要求,如果没有,请小心。找一个会砍价的熟人讲价。 注意:1。房子不能死过人[自杀],可向附近的人质询。 2。不能装摄像头,用金属探测器检验。
要先看他和原房主签的合同上有没有明示有再转租的权利,没有的话就不要和他谈了,否则以后会有麻烦.如果有再转租权,建议你最好同他一道到当地房产行政机关市场管理科办理租赁手续
查看房屋的产权及使用状况,核对出租人是否有出租的权利。 需注意几个细节: 1.签订租赁合同后的违约处理,如双方之中任何一方未到期就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处理,违约处理是否对等。 2.房东如在租赁期将该房屋出售是否影响你的租赁使用,是否设定了合理时限通知你。(注: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 3.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合理使用产生的房屋及设施维修由谁承担的问题。 4.到期后的续租问题,如一次租赁一年以上是否约定第二年的租金递增问题。 两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外,还得提前交一个月的房租是合理的, 俗称“押2付1”,提前预付租金“先付后租”也是正常的。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 例如: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8 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容积率越大则相反。 容积率超过5就不建议购买了
广州现在买房没有户口指标了。简单的办法是看男女哪一方符合广州准入政策“本科且有学士学位”,和南方人才中心签3年保管档案协议(保管费不高于70元/月)就能办户口.小孩户口可选随父或随母。买房贷款要看你们收入稳定性等来定,稳定的话一般来说减去必要开支后的可支配收入。2/3用来供房就算较高的负担水平了。
其实按建筑面积计算和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并没有什么变化。国家这样规定只是防止开发商隐瞒或者虚标公摊面积造成购房者受骗。 要是开发商在合同里约定了套内面积,实际交房时出现误差,一般说3%以上可以退房,3%以下多退少补。这是早就有规定的。开发商使用建筑面积来销售房屋,你完全可以之签套内面积的合同,这不冲突。
不买。 这种操作方式风险很大: 向你说明可能的几种风险由你自行斟酌: 1、房产证下发之后业主将该房产抵押,怎么办? 2、如果业主一房多卖怎么办? 3、“参加集资建房选到住房者,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计,五年内不具有转让和交易资格。”在这一条的基础上此次转让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如果几年后产权证下发并且可以过户的时候,房价上涨了很多,那么业主就可以凭借这一条款主张合同无效,对方只需要赔偿你一部分的装修补偿和银行利息就可以撤销该合同! 买是不买,请自行谨慎斟酌
其实买卖二手房确实存在着中介机构不正规的情况。 不过现在还是有些公司比较不错:一般来说,能做到透明交易、买卖双方于中介在一起签订居间交易协议的,就不会出现差价问题。 并非所有的中介都那么恶劣,只要多加小心,找那些比较正规的能让买卖双方见面交易的就不会存在差价问题了。你所说的鑫尊就还行。我爱我家也不错。
1,口头协议因为取证难,所以您必须取得佐证.只要有证据就可以算是有效协议. 2,拆迁人也没有将拆迁安置图修改的情况告知您,其已经违反合同法,您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仲裁解决,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
只有期房证是因为该房屋并没有办理竣工手续,也没有到房产部门登记备案,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我看问题不大! 交房时主要看看房屋的质量!内墙表面用手搽一下,看看水泥附着情况,窗的密闭情况!各种管道的衔接!暖气是否漏水!墙壁隔音隔热效果怎样!钥匙拿到后最好重新换个锁芯,一般开发商手里的钥匙太多,鱼目混杂的!各种票据要留好,一般入住要先交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物业管理费,第一年的暖气费(北方)!维修基金的发票,各种纳税的发票要留好!购房合同一定要留一份,有些单位将来住房补贴是要看合同的,提取公积金时也要看合同! 安家顺利!
如果购房合同是7月31日交房,而到时没有交,当然是开发商违约。不知你的合同对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的处罚条款是如何定下的,如果写明了的,你不用怕他延期交付,到交房时按天数算,它得赔偿。 为了避免开发商以后玩浑,可以联合业主们一起要求开发商在未能按期交房的备忘录上签字。如果他不签,你们可以向媒体反映,通过当地媒体的关注,使得这一事实被报道如实记录下来, 你的第二个问题,关于实际交房面积,应以开发商拿出的政府房屋管理监测机构的测量认定书为准。按这个面积对合同面积“多退少补”房款。正规的购房合同上应该对此有这样的约定。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两种方式:、 1、求助物业管理公司协助你们讨个公道。因为那些不合格的支架式建筑公司所为,那么产品不合,他们有责任对被伤害的行人做出赔偿。 2、法院起诉。但是这个方法需要你们自己取证,我们都知道法律不能缺乏证据。 注释:物业管理公司(一个成熟的公司)一般情况下都会为全体业主上一种意外伤害保险,通过与物业公司协商看看你们那里是否也给你们全体业主上了此项保险。
我认为那不是月薪。 是售楼的提成奖金。 推销的好,当然得的多,同时主要挣的是差价。 比如公司定一套50万为底限,你卖到52万,就可得到那个差价。 这样的可不是一般的售楼人员能做到。
最好是能再补充条款中详细约定一些相关注意事项: 比如你担心这个房产是不是能买卖,那么可以约定:“如果该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买房),则中介方应该退还所交定金”。必要的话还可以约定如果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则中介方除退还所交定金外,还需要加倍赔偿等等。 产权证的真伪即使看到原件一般人也是看不出来的。 向你提供一些常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供你参考: 1、入住时间的约定:...... 2、房屋交付与乙方(购买方)前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燃气、供暖等项费用由原来的业主负责结算清楚,(在此需要注意,如果你没有和业主直接减免并且共同签订合同,那么就要中介就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约定过户时间(注意:如果中介要求再过户先行给付房款或者首付款,那么就应该约定好在交付首付款之后最迟3个工作日内就应该去过户,否则,逾期一日由中介赔付若干元) 提示:如果中介不让你见业主或者不能和业主一起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很可能是在赚取你的差价,如果你确实喜欢这个房子又认可被赚取差价的话,那么就签合同吧。
如果已经在办理过程中那么更改的可能性不大,不过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局,告知现在办理房产证的进度,看看是否还来得及撤回原来的房产证办理申请并且重新申请
你们牵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我接手过这样的一件事情,法院是同情弱者的。
房子不是黄金,即使黄金也要跌价,香港,日本经济泡沫房产暴跌一半,人家是真正市场化,中国房价一跌立刻有人跳出来叫喊,为什么,因为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房产大老语出惊人房地产就该暴利,尽管百姓叫苦不迭,然而有些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房价高低不由百姓来定,所谓上涨按市场规律,下跌有政策保护!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增加财政,房价飙升,大大拉动GDP,有力提高政绩,有利于形象工程,焉能下跌!!!当初股市60倍市梦率,闽东电力更报出80倍的天价,泡沫明显,某些人却瞪着眼说很正常,结果如何,然而房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哪个人所能掌控的,围湖造田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水皮先生说好;该跌的,早晚要跌,股市如此,房市也如此
《民法通则》第78条第1款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于同一物享有所有权。共有的主体称为共有人,客体称为共有物。财产的单一所有是指一项财产的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某人对某项财产单独享有所有权;财产的共同所有是指一项财产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的人。共有关系是指各共有人因对同一物共有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共有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房屋都享有所有权,因此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共有人对房屋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每个房屋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其他共有人的侵犯。 对房屋共有人的确认,和对单一房屋所有权人的确认一样,适用关于房屋产权确认的一般原则和方法。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不以房屋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而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二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以房屋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房屋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惟一依据,是存在着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事实。这里的事实,既包括书证、物证,也包括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明,但首先应以书证、物证为依据。找不到书证、物证的,再寻找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明。证明房屋产权的书证、物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房屋产权证。包括土地改革时发放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产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包括买卖、受赠、继承等取得房屋产权后所领取的房产证。(2)其他书证、物证,包括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等。在本案中,《房屋总登记册》、《区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注明该房系王某、赵某共有,但是这些房产证件又是不完备的,因为房产证共有栏没有赵某的登记号。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共有是以代表人身份登记,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因此,房屋所有权的确认,除了要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外,还应当通过历史事件作为证明。此商品房确系王某一人出资购买,长期以来也是王某独自经营。赵某也承认,自己未曾参与买房事宜,末为买房付出任何资金:因此,应当确认此商品房是王某一人独自享有所有权,共有只不过是一种假象。其中证件上赵某的名字,是王某由于历史原因而加上去的,应认定其无效。但本案王某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订购单上应该有确切的签定正式合同的日期,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和你签定合同,就违约了啊。如确实违约你可以委托律师走司法途径。
应该不算是复式结构的,复式结构应该指在同一单元内的,像你这样的房子不能算是
这要看您签合同时怎么约定的了,这样业主心里比较踏实,其实在放尾款前已经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房子已经在您名下了,她的担忧 是没意义的。
房屋还不属于你,但合同有效,除非合同中约定了过户时间。
带好身份证,户口本,能证明你买房子的合同。能证明你本人的身份证明。
事实上这是中介公司在倒卖经济适用房房号,由于经济适用房倒卖房号属于违规的不合法的,所以即使签订合同也是属于无效合同,那么在合同中需要注明:如果购买该房号后购买人不能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的话,中介公司应该负责全额退还购买人所交费用甚至承担赔偿责任
完全没保障,不是原村民没权购买集体用地的房子,你们签的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此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 2.建筑公司已经因为违规收到了处罚,而且这是明显的双方都违规。所以不应该是欺诈。 3.解决的办法只能是重新签订合同,或者建筑公司退款。 3.
1.房子可以以综合价交易。所以不标单价是可以的,不过在办理房产证手续时要填单价的。 2.要看上层的层高是否到了两米,不到,就是77.2,到了就是129 3.二手房办理过户前后总共用不了一个月,就可以拿到房产证。所以这套房子肯定被抵押或者有了其他问题。建议您慎重。 4.一般应该由建筑公司自己处理,也有让开发公司代卖的。所有手续应由开发商办理。 5.这些费用一般是双方协商办理,总归羊毛出在羊身上。 6.建议您见不到房产证的原件就不买。
在开发商已经具备合法的预售条件并且和银行已经签订按揭担保协议后,首先签定正式合同然后交完首付后必须去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经过银行审批后贷款就会下来,一般在首付后大约1个月的时间,要看看银行的办事效率,其实你不必着急,开发商比你急。
4月24日才拿到预售许可证,4月14日就预售了.这在法律上是无理的,我看可以认为无效..可以以此为理由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轻易让步.二万元不算小数目,要尽量争取! 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首先,要问你的是在交纳两万元定金时是否和开发商签署了购房认购书并得到开发商开具的加盖有公章收款的票据. 如果已经得到以上证明就说明开发商的行为极不合理,因为你已经交的两万定金,就说明你们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你可以选择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或者退房.这是由于开发商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你不用负责任何责任.
是啊,但肯定有用吧,只是现在还没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