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能再生吗?男方有一女跟前妻?
男方有一女跟前妻,女方有一女跟自己,再婚能再生吗?双方都是上海人,非农业户口,男方有一姐姐,女方是独生子女。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结合你所说的情况,你再婚再生是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如违反本条例生育,将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不能再生育。参照《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4月15日施行)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对再婚夫妻生育的规定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答:可以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