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作为刑事案件的证人,是否可以?
希望懂法的高人,给予我最有权威和准确的回答~!谢谢!
当然可以,按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当然是可以的,正如前面两位所列举的法条都证明了这一点。 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的亲属,都是可以作为证人参与到诉讼过程中的。只是它的证明力也许不如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强。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上楼主的忙。
下列人员不能作证人: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作证;聋人或盲人可以就其看到或听到的事实作证;年幼的人如果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也可以作证人。②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不能互为证人。③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如果他们事先了解案情,应以证人身分作证,不应再承办该案件。④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案件代理人也不能作本案的证人。
答:证人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证言都有用,但是当和其他证据相矛盾的时候,法庭会考虑直系亲属的证明效力问题。法庭是尊重事实的,只要你认为能证明你的主张的你都可以要...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