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售房单位同意出售,可以签订合同。需要售方先行解除抵押。仍可交易。 本人刚刚买过一套非常喜欢的房子,就是做的先解除抵押。谁让我非要买呢,就是手续复杂些
只要售房单位同意出售,可以签订合同。需要售方先行解除抵押。仍可交易。 本人刚刚买过一套非常喜欢的房子,就是做的先解除抵押。谁让我非要买呢,就是手续复杂些收起
晕,这样的问题也是问题吗??肯定不能啦,没有产权证的物业……别抱侥幸心理啦。
晕,这样的问题也是问题吗??肯定不能啦,没有产权证的物业……别抱侥幸心理啦。收起
已经低压去的东西是不能再进行交易的.
已经低压去的东西是不能再进行交易的.收起
不可以,已经作为贷款抵押了,难道你还准备为他的贷款负责吗?
不可以,已经作为贷款抵押了,难道你还准备为他的贷款负责吗?收起
不合理 肯定会影响的 你问他有没有规划 还有他有没有说买1楼送院子 这样就可以了 上法院你赢的机会很多啊
和你情况一样的不止你一个人吧?建议联合其他业主聘请律师,向法院上诉。
定金协议上面是有签定合同的时间的,如果是过了时间你们还不去签定合同就是违约啊.,拿回定金的方法很多,但是宗旨就一个:让房东违约.他就会退还你的定金,但是我没有看到你们的定金协议,不知道具体细节,还有,我在 上海,你们那里的情况我不是太了解,建议你还是找一些亲戚,朋友商议以下,就一句话:让房东违约,如:让他觉得房子卖便宜了,让他有一些条件满足不了,,,,
您好,首先我可以确定租赁合同是肯定不能当购房合同的 您买房子不看开发商的五证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必须有,否则他们这就是违规的。然后再说您现在的房子肯定租来的。不然为什么不签买卖合同呀。法律保护问题,买卖应该不会,最多退您订金。因为你们签的是租赁合同,如果跟开发商签的是买卖合同,那是受法律保护的,建议您找个专业的房产方面的律师问问。祝您早日解决。
如果在这个阶段有这项活动,如果你符合条件,可以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住房公积金是你自己的 ,如果到新单位了,需要原单位把公积金转到新单位帐户上,原公司也可以给你封存,但是需要把封存或托管的单据给你你才能办理其他业务;而且保险的转移也需要有原公司的配合才能办,养老保险需要原公司出变更单。所以,如有有问题正式的辞职吧,最好不要突然不去公司那种。 另外广州那边不是很清楚,我们这边离职都需要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之类的,再跟新单位签约的时候新单位都要看的,所以请楼主慎重处理和单位的关系。
你是买的新房还是二手房?如是新房要看是在哪?如是二手房的话直接同卖方交协,是可以要来的。
签订合同后,如果出现房屋有重大问题,由于购房者对该房屋质量问题事先并不明确,而且卖方故意隐瞒质量等重大问题,合同明显违背公平原则,所以合同应视为无效,购房人有权终止合同。
现在的土地是他个人的,他既然已经从政府手中买到了,对这块土地就有使用权. 如果你买了那的房子,你现在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是集体所有.同样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直接补偿给的是你们这个所谓的开发商.而你们与补偿人是间接的关系. 风险到也没什么.但是希望开发商能将你们的产权分割开,这样对于买房人来说才算十足的把握.
太大意了,交定金一定要注明交什么定金,定金物的的价位,现在是吃哑巴亏了,他说多少就是多少了 。
这个要看你们那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效率了,一般都是10—30天就放款,多数不超过10天
一、如果是这样的话,问题不大! 1、你拥有的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虽然土地证载明的综合性用地可以理解为做什么用途都可以,“综合用地”这种定性不太规范,但那是土地部门的问题,土地用途有: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商住用地、住宅用地等等。 3、目前,你要找一下出让合同,你应该有一份。如果没有,到国土资源局档案馆,查一下供地卷宗或发证卷宗中的出让合同,看合同上对于用途是怎样约定的,出让合同中有这样的表述:将位于**地的土地**平方米,出让给**,用于建设****。另外,出让合同中也有用途。 4、出让合同中如果也是综合用地,那你就可以向刑侦队提出,土地证是政府颁发的,盖有政府的公章,出让合同约定的也是综合用地,让国土局解释综合用地是什么意思,估计国土局也无法解释,因为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你目前的问题怎么是刑侦队调查?是不是国土局调查时你没有配合? 二、可能出现的问题 1、让合同中如果载明的是工业用地。其实是改变土地用途,你在转让过程中犯下了一个错误,你应该按照原用途转让给对方,并向国土局提出申请,缴纳收益金,变更土地登记,对方拿到土地证后,怎么使用就是他的事了,和你无关。因为土地证没有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人仍然是你,《土地管理法》第56条的规定,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经过土地部门同意,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你这宗地应该在城市规划区内,报批前应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80条规定,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责令交换土地,处每平方米1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目前事实是土地已经转让了,改变用途的不是你。 2、看一下转让合同,有没有载明对方买这宗地的用途。再看一下,是签订的土地转让,还是房屋转让。其实,事实应该是转让房产形成的土地转让,出让用地是可以转让的,只不过你操作中有瑕疵,大不了完善手续就是了。 三、建议 不要太紧张,在网上查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抽点时间看看,找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依据,你就知道怎么应对,也可以减轻压力。需要的话,给我留言,把你的邮箱地址给我,我思考一下,给你找一些法律依据。
首先要搞清楚地下室是不是共用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查看开发商售房许可证上是否标明地下室在出售范围内,小心上当.
有办法补救 应该按照办理房产证的要求,由开发商重新申报包括分摊公共面积在内的各单元建筑面积,然后各业主分别办理房产证。
你过户后手上有一张过户的回执单,回执单上注明了你领取房产证的时间,在领取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领取二手房买卖合同。
1 如果他没有还清贷款,你们是没办法过户的。 2 写你母亲的名字是完全可以的,但你想过没有,你母亲年纪大了,到以后这房子毕竟还是你的,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母亲的名字,这个时候就需要像你们现在一样要过户,而且需要交纳数尔不菲的过户费,所以我建议你去公正处公正全权委托你母亲代办,就可以了,而且只要200块公正费。
1、请问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名字是否是统一的. 如果办理房产证前未登记结婚,合同与产证名字应统一,合同签订后很难改动业主名字。 2、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是否都能写上双方的名字. 当然可以,无论你们二人婚否。 3、婚前写上双方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哪有共同财产?悖论! 只能算共有财产,任何两个人都可以有共有财产,也可以公证明确各自所占的比例。 4、如果单写她的名字,那么在婚前能否去公证为共同财产. 没有婚前共同财产这个定义。 可以公证为共有财产。 5、公证为共同财产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前无法公证为共同财产。 如果公证共有财产,可以询问一下公证人员,多数售楼处在开盘的时候,公证人员会到场。 还是建议你结婚后再买,毕竟办个结婚手续远比公证共有房产简单。 ————既然首付她出,贷款她还,何必写你名字?反正婚后还贷部分算是婚后共同财产的,婚后你不吃亏。 没有结婚又不出钱何必写你名字,做男人的要硬气点!
一定要退,这种情况绝对有问题 是啊,租房你有权让他提供房产证明,不然有诈骗嫌疑,他不退就找工商或者公安
上海:上下家审税加急多10天,不加急正常流程15个工作日.
可以置换,也就是卖掉一套再买进一套。直接购买是限购的
你别急,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有点过于理想化了,你希望结婚后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一起的东西,想和你爱的人同甘共苦是吗。既然是这样,做为即将成为夫妻的你们,就应该意识到你们将要一起面对所有问题。房子只是你们结婚的必须品,现在由男方出,说明他愿意和你一起分享。在他心里你占有很重的位置吧,不然他也不会付出这么多。他愿意和你一起还贷款,证明他也愿意和你在以后的婚姻里同甘共苦,经受所有的困难。
您好,您需要满足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条件才行,,(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你没有资格可以去办一下,年收入全家不足六万。到东花市一号领表盖章,你要到全市最大的公正处再咨询一下,如果到五年了还要交一个3%的土地出让金,或者你找一家中介公司问一下,他们在这些方面办得多。
恩,赞成楼上的说法,你要自己奋斗啦。即使女方家有钱买大房子,你们以后也容易出现问题,自己和家里商量下,哪怕买个期房那。女孩家的钱其实早晚是你们的,但现在还是你自己奋斗的好,会让老婆比较安心!即使你没钱。你老婆也会觉得自己找了个不错的男人,
1.相对浦东来说,徐汇的私立更强,杨浦也是这样,所以买公办,我基本推荐浦东2.如果你能托关系进打一民办,那么就不用控二了,如果省钱,控二也不错。就像你说的,不如明珠等顶尖公办,但是在浦东二流中控二可以排的进去的3.同济不怎么样,如果你真的想保底,还是去浦东的二中心、浦明师范等不太热门的学区附近看看房价
肯定不行了 ,一个家庭多只能有2套!广州来说! 你的是哪里户口,要买哪里?
可以阿 <br/>只不过房本的名字得使你朋友的名字啊 <br/>建议最好还是别要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br/>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br/>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可以放心的购买!
影响,户口不在郑州不行 <br/>户口必须在(郑州)三年以上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br/> <br/> <br/>好不容易有这资格,可别浪费了啊,买完再迁吧
贷款二套房的政策是为了防止没钱的人贷款炒房,这种人不是象你这样还款能力强,而是靠房价上涨的利润还补前期欠债。很不幸,这个政策正好把你这种存款少的人套进去了。在目前北京房价高企的情况下,短期内想要政策放宽是不可能了,可行的手段只有二个:<br/>1、抵押贷款,把外地的房子抵押了,能让你有大笔的现金周转。前提条件是你的还款能力确实强。<br/>2、离婚。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概念的,手续办了就是真的离了,马上就变成首套房。这个风险极大,弄“假”成真的比比皆是。<br/>1、各个银行都是在基准利率上执行一定的上浮标准,上浮多少各分行、各地区略有差别,而且根据你的还款能力,还能讨价还价,你要自己去银行谈。个人建议,这种事,还是找大银行比较好。<br/>2、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且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较新的商品房)。能不能贷到30万要看房屋的估价情况和你的还款能力,银行会控制在房价的50%以内,最高不超过70%。贷款利率一般为年7%多一点,如果含银行收取的各项成本一般为年9%--12%,放款速度是1-2个月。最长贷款期为二十年,但一般银行会控制在十年。<br/>2、办离婚的风险就是弄“假”成真!夫妻吵架说要离婚的,多半是气话,毕竟中国离婚的成本还是很高的,但如果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就很可能泼水难收。甚至有些夫妻本来就有小三在外面等着,办了离婚手续就是天赐良机了,而且这种“假”离婚对财产分配不会很认真,有小三的一方以有心算无心,没小三的那位到时哭都没地方哭去。
销售员的解释纯粹是扯淡,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如果已经签订了交易合同,参看下面:<br/>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br/><br/> 至于你说的第2个问题,是否可以理解为你还要买一套房子?(因为你上面已经提到房产证了)这种情况就是所说的炒楼花的一种变异手法(因为炒楼花是被明文禁止的)。这种订金如果你到时候不买,一般是会退的(碰上濒临倒闭的,卷款私逃的例外)。房产商的目的无非就是拿一个屁都没有的东西先开始出售,看看买的人有多少。如果排号的人很多,那么对不起,到了交首付的时候房价就会订的偏高,因为人多嘛。即便人不多,也可以拴住一部分客户。
17年8月是5年。但是有一个月查不到,准确17年9?才能购买
如果是婚前,双方都可以.但在婚后,另一方就不能再申请福利房了.
你在郑州取得郑州市户口满五年或五年以上就可以购买经适房,这是郑州市政府规定.和你老婆是哪户口没有关系,只要一方或双方是郑州市户口满五年或五年以上就可以了.
1.首先规定是你必须是本地户口才可以<br/>2.申请人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比如你和你妻子还有孩子就属于一个家庭,就可以以你3口人申请,即使你父母有400平房子和你也没有关系!<br/>3.人均收入不能超过保障标准<br/>4.让社区出证明证明你在本地住满3年<br/>5.提供你户口本首页的房产证复印件,证明此处房屋是不是你的名字。<br/>6.拿这这些东西到社区填写收入和房产证明表<br/>就ok了。<br/>本人专业人士!看答案给分吧!
这要看他是否有权出售,如果房主有委托书,就可以。 没有合法的委托书,他的行为属于欺诈,你就可以要回定金
1、首先需要确定甲是否有权将该房出租,有无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房产证明文件等。 其次,需有证据证明对方违约。 如果法庭查明甲方无权出租或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判决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的反诉能否成立,取决于你方是否违约,是否造成了对方的经济损失,其损失赔偿数额是否合理等。 律师林艳华
你无义务替原房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因那十年那房子与你无任何关系.如果物业需起诉的话,也应起诉原房主.
需看情况.要是中介有你与购房人存在代理关系的证据,那么你就得承担连带责任购房者承担主要责任.若没有上述证据则不需要支付中介费,该项费用全部由购房人支付.
既然房东给你说了,就不属于私自卖房 房东有房子的买卖权力,房子租给了你签了合同,你就有使用权 你就有权力允许或禁止任何人进入(包括房东在内,虽然房子是他的,但房子已经租给了你,只要在租约内你就有对房屋的使用权。)
你一次交的5000元是什么?1、是定金?2、还是订金?这个“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退了或不卖了,是需要双倍赔偿你的!而且需要支付中介费,因为中介居间服务已经成功!如果是这个“订金”,那就不用说了,退了就退了!就即使是你亲笔签字,但是那个合同已经退了,居间服务合同已经终止了!而且房价也不是以前的房价了!不用管他 ,让他去告吧!!!你还可以告诉他,别欺负老实人、文化人!他妹妹的!
可以,但要看你的看房协议中有没有你一定要通过中介购买的条款,如果有,看有没有期限,还有,房东有没有跟中介签订委托中介卖房的期限,如果有,在期限外买不就行了吗?
1、首先看验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会批发验收,每套房子都有。他们要签字负责,过了他们基本质量应该不成问题。2、当然,这些人不会像咱们那样纠得很细致。所以,一般你自己收的时候,还要注意是否有明显的裂纹、倾斜,门窗是否完好。3、框架结构虽然在这次地震保守质疑,但是目前民用建筑,一般也就是框架结构。而且框架结构也有抗震标准。结构如果出了问题,不达标,结构工程师首先要负全责。如果钢筋用得多,一样没有问题。 地震这种纯属不可抗力,个人认为,不可深究。
我觉得两条路: 1、转租,同时风险也可以转出去,少一点费用脱手也可以,保平安,中介是非常不好对付的。 2、先住着,把中介费什么的都住出来就行了。
最好不要和业主私下成交. 如果中介公司不起诉还好.起诉你的话你就必须赔偿违约金.这样的案例在广州就发生过.私下成交反而付出了更高了赔偿.就算中介不起诉你.中介也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住的不安稳.想方设法的要回代理费的. 你可以把业主和你谈的价位和中介反映.但佣金照给.但是房价得便宜一点.因为房价是可以谈的.
一般情况来说。中介带你看的房.房主应该会与中介签协议的.首先你应该联系房主,问是否有与中介签协议,如果没有,那么你那份协议应该不算数的.(我是重庆的)客观的说,通常情况下就算你与中介签了协议,你私下交易了.一般中介是不会找你的,因为毕竟钱不多.中介不会这样就与你打官司的.但中介写的协议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中介会了很多方法杜绝私下交易.比如 与卖方签定合同.三个月内房子不管在什么途径下卖出 都会给中介费用.这个东西关键就在 卖方是否与中介签了协议.
1.在此套房产中没有成交或有房东和中介造成的原因不能成交的你无需支付中介费因为责任不在你,你是善意购买方。 2.中介和房东有责任但可以弥补需重新鉴定房屋买卖协议,但不能据此而与房东私下交易此房屋,是算你违约。 3.个人观点。
相方合同应该是在中介公司出的,租凭相方签名,如什么问题还可以追中介,而中介费应是租金的一半,而你说的那种可能是私人中介,是什么都不管的,我们这里的私人中介也是什么都不管,打个电话,就告诉你在什么地方看楼,无论成功与否一律收50元。
违约的是该房的房主而不是你,他将同一个房屋委托不同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而你并不知晓此事,也无须对此负责。
1)如果租赁前房屋本身及水电气没有潜在隐患,在租赁期,出现问题意外房东没有责任,若有潜在隐患则视是否租赁方使用不当造成意外,有双方分担责任 2)家电及配套设施应看是否操作不当造成损坏,若是,则租赁方负责赔偿修缮,若是自然老化,则有房东负责修缮 3)房东和承租人签定的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2.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的另一个法律关系,除非取得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否则您不按时交纳贷款,将会构成对借款合同的违约,将要承担借款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开发商为此履行了担保责任的,开发商还将有权对您进行追索。建议您尽快与贷款银行取得联系,告知其退房事宜,并就暂停支付月供事宜取得其书面同意。(田潮)
网上发布的房源信息一部分是虚假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客户,然后在客户咨询的时候就说房子刚刚卖完,然后找别的房源进行转化。 最好到房地产中介公司实地看房。
不能了,但你可能把公积金提出来提前还贷,可以还一部分也可以都还上,这样就不用再支付商贷的高额利息了,你可以减轻些压力。
去二手房中介,一切都能帮你办妥,而且好像现在办住房贷款抵押贷款都需要经中介办手续,直接去,有些银行不接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 年 4月 3日发布, 2002 年 3月 24日修订牘和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手续是:职工调出,原单位从该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受委托银行应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并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暂存账户里进行管理。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受委托银行返回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进行复查确认。职工调入新单位后,调入单位应当自职工调入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转入手续。受委托银行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通知住房公积金暂存部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你只能在新的单位从新缴纳公积金,原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只能领出来----因为你那得号已经封了。
更正一下,第一,你用自己的房子去做质押融资,也是发生信用的一种,也就是要贷款,这在你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肯定会看到你之前的质押融资,这不会影响你的信用问题,可能是影响你的贷款成数,或有的地方会不允许你同时发生两笔信用导致公积金贷款无法申请。第二还是你想得到首付问题。质押融资肯定是把房子的产权押给你的融资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但是一旦你还不上首先是自己房子将不保,第二个人信用将受到严重影响。 建议,先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在把自己的房子质押出去以后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能在质押自己的房子取得一定资金后再申请。实在不行,最好借一点或多贷一点公积金,因为公积金贷款能贷到 40万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 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尽快还贷吧,不是说可能进入加息周期吗?
你这个不涉及到销户,只有退休、移居国外或不再缴存的情况才能销户。你这个是公积金帐户的转移。指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调入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同时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转移手续可以由单位代为职工办理,也可以由职工自己办理,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受证明、在调入地新建立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及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这些资料通过转出管理部审核后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应该说购房贷款中的一种方式是公积金贷款。因为在我国目前的购房贷款中,基本包括:商业贷款(资金由商业银行贷出)、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现在基本没有了)、贴息贷款(组合贷款的另一种形式,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因此你在购房时,一定问清开发商或代理商给你办的是哪一种,因为现在我国的商业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利率差别很大
那么就是指的公积金提取。因为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大概有三种 第一发生住房消费、装修等.你的情况就是满足这一条 第二移居、退休、离职等 第三死亡等。 提交的资料大概有: 1借款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卡号或帐号 提取可由单位代办或自己办理。各地政策不一样,二手房和一手房的消费提取也不一致,最好询问当地管理中心或单位相关部门
资本公积是企业从事非营业活动中形成的资本增值,归全体投资者共有。主要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资本折算差额、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项目。 (一)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是指投资者实际缴入的出资额超过按注册资本和投资比例所确定的其法定出资额的差额。这种出资一般发生在经营期间其他投资者参股,原有投资者单方向增资,原有投资者同时增资等情况。经营者在经营期间,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原有投资者往往要求按其大于法定出资额的数额出资,以使新的投资者对投资企业已获得的市场信誉给予承认和回报,超过法定出资额的差额,即为企业的资本溢价。另外,企业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形成了帐面积累,如提取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这部分积累的利润,新投资者同样分享,作为分享这部分利润的条件,新投资者必须投入法定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面值的价格发行股票,获得的溢价收入同样属于资本溢价。 (二)接受捐赠 接受捐赠资产是指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企业的资产。企业接受捐赠的各种资产,不属于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因为捐赠人并不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也不对企业亏损承担责任。因此,企业接受的捐赠记入“资本公积”帐户。 (三)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对其占用的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数额。一般而言,企业财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除有物价变动时,国家有规定调整,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帐面价值。但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对资产进行重估。如:企业分立、合并和改组;企业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物价上涨时幅度较大造成企业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严重分离。 (四)资本折算差额 企业接受外币投资时,应按收到投资或存入其开户行当天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记入到有关资产帐户,而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投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记入到“实收资本”帐户。由于两个帐户中所采用的折算汇率不同而产生折合记帐本位币的差额,就是投入资本的折算差额记入到“资本公积”帐户。
满足贷款的条件如下: 第一,具有当地(缴纳公积金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第二,在当地(同上)购买自住住房 第三,要具有购买房屋的合同和相关证明 第四,要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第五,申请前要已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纳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 还有担保等,这样就可以申请了,具体手续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帐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16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1600 年末所得税汇算时,应将补交去年的部分800元,调增今年的应税所得。
你说的是产权证加入你的名字吧,可以,但是没有必要。因为那时侯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加你的名字也可以办理,直接到当地房管局办理,但是要缴纳相关费用,而且 也不少
公积金目前处理的发放基本有两种 第一种,发生住房消费、装修、退休、移居等的时候,对公积金进行提取。这样可以冲低贷款,或装修,以及不得不取。所以,如果你发生了住房消费,最好提取。 第二种。没有发生住房消费或暂时不用公积金。那么可以存在公积金中心。因为公积金的存款是没有利息税的。
前两条我还是同意,但是我计算的利息不太一样 商贷20万20年,等本息,月供1411.48元。利息总额:138755.20 公积金20万20年,等本息,月供1275.04元,利息总额106009.60元
也不是谁对谁错。因为我经手的公积金贷款这两种情况都有。 第一种就是现房贷款,就象工行所说的,只有在办理了房产证并评估,然后管理中心审核,中心决定该笔贷款可以实施的时候,再去办理抵押登记,然后放款。 第二种,就是在买房的时候直接申请贷款,就是和普通的商业贷款一样 。两者的区别就是现房贷款的不用担保。 我是北京的,不知道在外地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因为能否现房贷款主要取决于开发商,因为他们不愿意这么早就去办理房产证。 象你们的情况应该无论何时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为准,而且要咨询开发商
不是。普通居民的公积金申请额一般就是40万元,即管理中心将客户的评级,如果分为AAA,AA的话,那么还能增加额度。AA上浮15%,AAA上浮30%。象你们的情况可以申请贴息贷款。一般的办理都是由开发商合作的代办公司办理。
如果要在产权证上面加你的名字,你们要去房管局做产权变更,手续由那规定,而且手续费要按买卖那样收,如果做婚前财产公证的话,那么只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