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劳务税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其中: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答:劳务税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详情>>
答:不用,第二年参加培训。详情>>
答: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公安医院对面)。 中心业务范围: 1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办.考试、年检工作 2、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详情>>
答:不同省市继续教育时间不一样的,不过继续教育一般从8月份开始,到明年第一季度。你可以问一下你会计档案所在地的财政局或上财政局网上查一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