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如何处理跟中介的关系
打算买一个二手房,找了一个中介。中介手中有以前房主的委托书,并且已经公证。而且中介手中有房本。 现在的问题是,中介不愿意让我和房主见面。这里有什么潜在的隐患??而根据周围邻居的说法,这个房子已经卖掉了。我分析觉的最大的可能是中介把房子已经买下,但没有过户,中介除了代理费用以后,还想赚中间的差价。 如果真的默认了中介的差价+代理费用的模式,我要买这个房子,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合同和谁签?/中介能全权代表房主吗??这里潜在的风险有哪些??这个房子敢买吗??以前的房主为什么不露面?? 谢谢,希望回复的详细些。
你的假设完全正确 我以前上班的一间中介也是用这种方法赚取差价 合同和中介签 如果中介有《全权委托书>能代表业主 以前业主拿中介钱跑路了 还来干嘛?? 风险嘛看看做公证时的日期 去当地房管部门查查房况(不同地方查的部门不同 我所在地房管局把他承包给了一间私人公司) 例抵押情况 最好不买 就算没经过抵押登记也有风险 万一在办房产证的公示期间 原房主欠人几百万 :) 给人知道他还有房产 法院来查封 又要跟原债主打官司争家产 争不赢又要告中介公司去拿钱 烦就一个字 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 找中介算不了帐的 例原业主欠交几年物业管理费啊等等 真的很超值 很想要的话 看那间中介能不能两天内办完证吧(我那里有中介公司有这本事) 办不了证要求退款 另写进跟中介的补充协议里 记得把协议搞得规范点
你的假设完全正确 我以前上班的一间中介也是用这种方法赚取差价 合同和中介签 如果中介有《全权委托书>能代表业主 以前业主拿中介钱跑路了 还来干嘛?? 风险嘛看看做公证时的日期 去当地房管部门查查房况(不同地方查的部门不同 我所在地房管局把他承包给了一间私人公司) 例抵押情况 最好不买 就算没经过抵押登记也有风险 万一在办房产证的公示期间 原房主欠人几百万 :) 给人知道他还有房产 法院来查封 又要跟原债主打官司争家产 争不赢又要告中介公司去拿钱 烦就一个字 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 找中介算不了帐的 例原业主欠交几年物业管理费啊等等 真的很超值 很想要的话 看那间中介能不能两天内办完证吧(我那里有中介公司有这本事) 办不了证要求退款 另写进跟中介的补充协议里 记得把协议搞得规范点 收起
我也认为这是中介公司收购的房子,你如果觉得价格合理,可以考虑购买。但是不要高于正常的市场价,建议你看看周围的房价,最好先别急着交定金,因为你如果不买了定金是不退的。如果不贷款可直接去房地局过户。这样就比较安全了。或者自己去房地局查一下原始记录就清楚了。
我也认为这是中介公司收购的房子,你如果觉得价格合理,可以考虑购买。但是不要高于正常的市场价,建议你看看周围的房价,最好先别急着交定金,因为你如果不买了定金是不退的。如果不贷款可直接去房地局过户。这样就比较安全了。或者自己去房地局查一下原始记录就清楚了。收起
实际上中介就是赚取了差价也没什么,关键是自己是否满意,如果满意你要考虑的就是交易安全了,北京有12家交纳了保证金的中介公司,可以认为是放心中介了,小公司(注册100万以下)就算了,看的时候就找大公司。
实际上中介就是赚取了差价也没什么,关键是自己是否满意,如果满意你要考虑的就是交易安全了,北京有12家交纳了保证金的中介公司,可以认为是放心中介了,小公司(注册100万以下)就算了,看的时候就找大公司。收起
不要找中介。试着在网上找个人出售私产房的人自行联系,会有合适的房子的。上面那位叫尊华的朋友不是就想卖房子吗,和他谈谈。
不要找中介。试着在网上找个人出售私产房的人自行联系,会有合适的房子的。上面那位叫尊华的朋友不是就想卖房子吗,和他谈谈。 收起
我就属于准备卖房子的,但是我不会委托那些打着现金收购的旗号的中介,傻子才会相信那些中介收购会按照市场价格,肯定要很捞一把,否则把几十万放在那里只是为了帮助别人? 我对中介没有偏见,但是对不正规的中介很有偏见。 上边的朋友是对的,不要委托那些什么“现金收购”的公司,不要助长他们的歪风邪气!!!
我就属于准备卖房子的,但是我不会委托那些打着现金收购的旗号的中介,傻子才会相信那些中介收购会按照市场价格,肯定要很捞一把,否则把几十万放在那里只是为了帮助别人? 我对中介没有偏见,但是对不正规的中介很有偏见。 上边的朋友是对的,不要委托那些什么“现金收购”的公司,不要助长他们的歪风邪气!!!收起
我觉得最好找一家透明交易的公司。 这些中介连差价都敢赚那谁能保证不会使坏再赚取其他的钱呢?人的贪婪是没有止境的,今天能赚去你的差价,明天就敢赚其他的钱。不能助长这种不良风气!!!
我觉得最好找一家透明交易的公司。 这些中介连差价都敢赚那谁能保证不会使坏再赚取其他的钱呢?人的贪婪是没有止境的,今天能赚去你的差价,明天就敢赚其他的钱。不能助长这种不良风气!!! 收起
你的分析是对的,这套房子应该是中介公司“现金收购”得来的,里面有差价的存在,应该是房主急于用钱将房子卖给中介。
假如你认可了差价的存在,那么你需要注意:中介手里有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全权委托书》,公证书里面是否有允许“转委托”的条款,公证书里是否有原来房主的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只要有以上东西,那么中介可以代表房主...全部
你的分析是对的,这套房子应该是中介公司“现金收购”得来的,里面有差价的存在,应该是房主急于用钱将房子卖给中介。
假如你认可了差价的存在,那么你需要注意:中介手里有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全权委托书》,公证书里面是否有允许“转委托”的条款,公证书里是否有原来房主的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只要有以上东西,那么中介可以代表房主并且办理过户和贷款事宜。一般来说没有什么风险,小心中介签了合同之后再遇到高价的再转卖就行。最好的办法:要求中介签订三方合同,甲方为公证委托的那个人(一般是中介公司的头),乙方是你,丙方是中介,如果交了定金之后中介再转手出售那么就要求委托人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中介明知自己赚取差价怎么会让你见到房主呢?
此外,中介在赚取差价之后就不应该收取代理费。中介的这种做法被称为“吞吐”或者“包销”。赚取差价之后就不应该再收取代理费。试着把代理费砍掉吧。
不过还是找一家比较规范透明交易的公司好。中介其实收购这个房子之后自己也不知道这个房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有没有抵押等等。收起
1。从你的情况来看,中介不愿意让你和房主见面,第一中介怕你把他给甩了;第二就是这房子里有猫腻;第三就象周围邻居的说法,这个房子已经卖掉了!
中介机构居间行为的规范
规范居间行为的法律规范目前相对不多,已经很难满足市场规范的需要。实践中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
笔者在此仅对意向金问题、商业信息保护问题和格式化条款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第...全部
1。从你的情况来看,中介不愿意让你和房主见面,第一中介怕你把他给甩了;第二就是这房子里有猫腻;第三就象周围邻居的说法,这个房子已经卖掉了!
中介机构居间行为的规范
规范居间行为的法律规范目前相对不多,已经很难满足市场规范的需要。实践中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
笔者在此仅对意向金问题、商业信息保护问题和格式化条款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第一,意向金模式的合法性。意向金模式的基本特征包括:1.购买人对特定房屋有明确而具体的购买意向;2.购买人委托中介机构向出售方议价确认;3.购买人签署居间议价委托时,向中介机构支付一定数额意向金或诚意金,并同意在中介方议价成功时,将该意向金作为立约定金直接转付给房屋出售方,作为买卖担保(也有一些中介在意向金的处理上略有不同)。
意向金转定金的居间议价模式,是在市场发展过程中约定俗成的,符合居间服务的自身特征,但其合法性一直受到有关部门的质疑,这和少数中介机构不顾长远利益而利用意向金条款欺诈消费者有一定的关系。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应首先确认意向金模式的合法性,然后制定相关的约束性政策规定,通过规范意向金模式来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
首先,意向金条款并不必然违背现有法律规定,只要符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符合意思自治的法制思想,应确认其合法性;其次,意向金模式符合居间服务行为的自身特征。居间的本质就是为促成交易而进行的斡旋服务。在斡旋过程中生效的要约和承诺,及时地用定金担保的方式确定下来,符合交易谈判的时效性原则。
第二,居间委托信息的商业秘密特性与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中介机构的居间委托信息具有商业秘密特性。这是因为:(一),该委托信息具有经济价值;(二),该委托信息具有相对秘密性;(三),信息持有人采取了一定的合理保密措施。虽然具有这样的特性,中介服务信息是否可以被官方机构认定为商业秘密,仍有很大争议。
中介委托的信息被泄露或利用而致损害的情形通常有两种:一,“跳单”。即少数委托人利用中介机构的前期服务获取具体交易信息后,撤销委托,跳过中介私自成交或通过第三方成交。二,“飞单”。即少数经纪人为了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将中介机构(经纪人组织)的相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中介结构或个人。
这两种现象十分普遍,已经严重损害了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中介服务秩序。我们并没有相应的政策规定,来约束或防范这些现象的发生。在司法实践中,中介机构的损害赔偿请求常常难以得到支持,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笔者认为,无论中介服务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基于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其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收起
活色生香21:你好! 买私人的新房子也属于二手房 ,程序是: 1.业主,客户和经纪方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客户交定金与业主,业主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与经纪方进行查档 2。由评估公司对成交物业进行评估(客户做按揭) 3。客户存首期款到银行监管,同时申请按揭 4。两个工作日后,银行出承诺书,(承贷款的金额)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6。30个自然后,出新房产证,客户领新证,由银行自动打款给业主(首期款) 7。2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做抵压手续 8。15个自然日后,银行到国土局领取抵押件 9。两个工作日后,银行放全款给业主(打入业主指定账户) 大概费用: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成交价*1.5-2.5%(买方缴纳)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 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1.5-5%(买方缴纳)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 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已购公房: 1,成本价房: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 其他税费同商品房 营业税如可以确定,同商品房办法征收,如不能确定,按成交价的1%征收 2,标准价房: 补齐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6%(买方缴纳) 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上
朝阳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网址 新的地理位置? 朝阳区团结湖北二条甲3楼1层 契税、公共维修基金银行能不能代收,若不行,交到哪,具体的地理位置 契税、公共维修基金都可以代交但要拿契税所和房产局的单子到指定银行,不是左右银行都可以的,去问问吧
现在想写回他的名字只能用卖二手房的手续或赠与方式,当是这两种方法都是要交税的。拆迁房和你所购房有无差价并不影响你提取公积金,如果过户给你父亲,你买的又是拆迁安置房就不能提取你的公积金,如是商品房,可以直接把你父亲和你的名字全部写进房产证中,你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当是那样的后果是,如果你以后想转让这个房子,就要所在在房产证中有名字的人的共同同意下才可以进行。
你好! 一、如果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那么一定要等房产证办妥才可以转买,而且需交契税、维修基金。 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还未送至房管局备案,只需私下找开发商变更房屋的购买人即可。那么契税、维修基金由买主承担。
经济适用房 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或满五年仍过户成经济适用房交易则需交纳: 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原总价.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原总价. 2.印花税:1‰×原总价. 3.营业税:5.4%×原总价(昌平区) 注:房产证或契税时间够五年,免征营业税. 4.综合地价款:(原总价-享受金额) ×10%, 注:享受金额是指买方审批表面积×4000元.如结果出现负数则免交. 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成商品房交易时需交纳: 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3621×房本面积.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3621×房本面积. 2.印花税:1‰×3621×房本面积. 3.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交差额营业税:( 3621×房本面积-原总价) ×5.4%. 4.综合地价款: 3621×房本面积×10%. 注:原总价是指2650*面积
sinian0623:你好! 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各地都有一些限制,江西省就不允许转让,由住房回购,大多数地方是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如果你的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当地上市条件,最好是赠与。赠与可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其他基本相同。
卖方要交契税.评估费,交易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买方契税1.5%.<按评估价X1.5%>,评估费5%,交易费3元/平方.你还有没有去银行贷款,如有的,就不是这些了,还要交其它的费呢.
公证比较麻烦,也不太可行,国家对房屋的政策几天一个变化, 最好的方式是先将银行贷款还清,(一般可以让买房的人帮你偿还)然后再进行过户,这样是比较安全的.
这种买卖合同基本靠的就是双方的诚信,因为要到明年8月,这中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什么政策都可能出台。有可能到时你会后悔,有可能到时他会后悔,谁也说不准。 所以,这次合同签订有一定讲究。 首先,所有常规合同的内容不可少。就是,房价,税费有谁负责,交易日期,附件赠送情况等等等等。 另一点关键是你们的这个合同的性质,是定金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定金合同的话就一定要多收定金。当然,到时你要毁约你赔的也多。 如果是买卖合同,关键的还是一个违约责任的问题,如果你觉得你不会后悔这次交易,建议把违约金写的高一点。这样对双方都是一个保障。 总之一点,目前你拿到手的钱一定要够多。而且一定要注意,在房产过户之前至少要收到95%,稍稍留一点余款不要紧。切记在过户之后还没有收到大量的钱。因为过户之前的风险在他这边,过户之后的风险就在你这里了。 当然,过户之前你已经收到了你想要的钱,那你就一点风险也没有了。 最后说一句,合同的签订是以诚信为基础的,大家都是君子的话,那交易双方就都是安全无风险的。
年所得指工资、薪金、意外所得,拆迁属于赔偿的性质,不是所得的范畴。拆迁补偿往往还不够实际的价值,因此都是免税的。
yll_fan:你好! 经过产权人同意可以购买,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是黑市的,我们这里根据房屋结构、位置和面积一般在几千。
这样你只能在补充协议上打补充条款,而且也不保险.还有他弟弟如果代办的话,要有业主出一个手写的委托书.并按手印.并做公证.这样能保证你的利益.而且你不能先付钱.因为房产还没过户前你就把钱给了业主弟弟的话.无法保障你的权利.税费的话.如果你不贷款,可以按国家的最低指导价来做到最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你可以要求房主过来,如果业主真不过来的话一定要有公证书,全权委托他弟弟代收房款和处理过户的一切事宜,如果说你要是等二年过户的话,业主涨价会赔偿你定金的,国家规定最高是你总房价款的20%
房屋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房屋继承、遗赠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翻建前和翻建后如面积不变,则无影响。 有遗赠公证书可直接继承,因为你还有一姐姐,如无遗赠公证书,则按继承权两人平分。
夫妻名称变更(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要求将一方名称变更为另一方或双方),夫妻双方应亲自申请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更名申请(原件); (3)结婚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房屋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夫妻间的财产是共同的,所以手续比较简单;而父子间的财产来往就得算赠予了。 在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办理,须时大概一个月。
我购买了个房号/怎么签合同呢/ 现在开发商都比较牛,给你什么合同就签什么合同。而且太过分他也要每次解释,基本和市面上其他开发商的差不多 5年不好过户 5年内交易付5.5%的营业税
他病的很重让他将房产过户怕他受到打击, ------------- 既然知道,你又何必这样做呢,爱。。。。。 如果你家就你一个孩子 你也不要急着过户了,反正房子就是你和你母亲的了
房屋继承、遗赠手续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房屋赠与手续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房屋继承、遗赠手续比房屋赠与手续简单,如果你是独生子女,建议房屋继承、遗赠手续;如果你是多生子女,建议房屋赠与手续。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