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医疗帐户应当停止计入资金: 1.在职职工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但未按规定缴纳的; 2.在职职工在转移劳动(工作)关系中,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 3.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失业或无业的,以及虽未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但因停薪留职或者失踪等情况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 4.在职职工劳动(工作)关系转移至未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的; 5.退休(职)人员被停发养老金的。
答: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2% 个人缴费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12% 个人缴费2%(个人缴费2%及公司缴费3%进个人账户)3、失业保...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