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哪些条件?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哪些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答:购房类提取时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房一年内办理提取。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租房类提取时限 本市...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