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慈溪市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有哪些措施?
一、扩大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包括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持证贫困残疾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也包括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到终止缴费年龄时未交足十五年,仍需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金的持证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的范围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下,涵盖了绝大部分残疾人群体。
二、落实补贴经费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参保补贴,今年投入275万元,可惠及残疾人近2000名。对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贫困残疾人,每年按缴费月数给予每人每月125元或105元的补贴;对需一次性补交的对象,分别按照补交月数&125元或补交月数&105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将随最低工资调整作适当调整。 三、规范补贴程序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在补交后每年5月底前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残疾人证、户口簿、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经所在镇(街道)残联审核后汇总报市残联审批。
市残联核准对象条件,及时审批并下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