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故意调整?
如何处理故意调整、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行为?
选民依法直接选举提名的正式候选人,应当按照选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者变更。这样的行为 多数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利用工作或者职务上的权 限而做的。碰到这样的行为,村民向有关部门举报,主要是乡镇的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 人民政府及其具体负责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政府部门,如民政部门。 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并恢复正常的选举。这样的 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也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但是,其 对选举和村民民主权利影响巨大,有关部门应该坚决杜绝并严厉处 罚负责选举的相关人员。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由此得知,候选人由村民自我决定,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提名候选人...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老兄:第一,女婿和儿媳是不能继承遗产的。第二,无论女婿和儿媳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不签字,都不影响调解书效力,调解书只要继承人签字即可。第三,法院搞错的是不该让女婿...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