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取保候审”成非法敛财工具呢?
如何避免“取保候审”成非法敛财工具呢?
一是保证金收取金额过高,且缺乏必要的限制。二是取保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既缺乏检察监督又缺乏司法审查。由于刑事诉讼法上并未对取保的保证金金额作出具体限定,相关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这给一些公安机关的滥用权力带来可乘之机。加之公安机关既是决定机关又是执行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取保行为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这直接导致了有些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过程中的执法不严与管理不善。取保这一彰显司法文明的强制措施,反因制度的不完善而俨然成为一些公安机关非法敛财的工具。 要避免“取保之恶”,就必须用制度来保证“取保候审”的程序公正,而不是取消取保本身。现行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公、检、法三机关分散行使取保候审决定权,同时又规定公安机关统一行使执行权,这一制度设计违背了权力制衡理念。尤其是在公安机关自行决定适用取保候审时,就会发生决定权与执行权合二为一的情况。
答:敛财有术阿合马 为政无私桑弘羊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