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五条的内容有哪些呢?
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五条的内容有哪些呢?
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 职务自行终止: (一)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被判处刑罚的; (三)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为不称职的。
答:村民选举委员会是直接、具体领导和主持本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机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成员应有村民小组长的代表和村民代表以及村中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