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如何进行工作?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如何进行工作?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进行的工作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部门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以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并将原因写明附卷。
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是本法第71条第2款的要求,这是我国刑事诉讼人道主义的体现。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通知工作由侦查部门具体负责。 2。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撤销逮捕决定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上述情形,侦查部门应当通知审查逮捕部门。这样可以加强内部监督,使审查逮捕部门及时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 撤销逮捕决定或者变更逮捕措施后,又发现需要逮捕该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重新办理逮捕手续。
3。变更或者撤销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逮捕措施时,应当报请原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同意。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如果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需变更或者撤销的,应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同意。
答:可以轻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二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