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个人帐户如何注销?
上海医保个人帐户如何注销?
(一)职工死亡或者在职时出国(出境)定居且注销本市户籍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自即日起注销。 (二)个人医疗帐户的注销由市医保中心负责办理。 (三)个人医疗帐户注销后,由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医保办)对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可按注销个人医疗帐户之月至所在医保年度末的实际月数,扣除当年已经计入的资金。清算后的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发还个人。
答: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2% 个人缴费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12% 个人缴费2%(个人缴费2%及公司缴费3%进个人账户)3、失业保...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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