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六条的内容有哪些呢?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六条的内容有哪些呢?
村民委员会成员因罢免、辞职、职务终止等原因 出现缺额,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结果 当日公布,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补选程序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 为止。!
答:村民选举委员会是直接、具体领导和主持本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机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成员应有村民小组长的代表和村民代表以及村中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你好! 什么样的痣该去? 面部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黑痣多为良性,可与主人“和平共处”,无需作任何治疗。但有些痣需要加以治疗。 1)过大的痣 痣的大小有时可预示将来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