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从货款里扣除的管理费应如何处理?
商场从货款里扣除的管理费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的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所获得的收人,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商业企业指商品流通企业,包括商场和其他商品购销企业。因此,你公司单独收取的管理费应缴纳营业税,不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