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应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应具备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责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十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十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十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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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 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中国,成立法人...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