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缓解期的饮食调养原则1.已知某些食物会引起过敏,诱发哮喘发作,应绝对禁止接 触和食用3也应避免食用一切“发物”。中医所说的“忌口”,乃指禁用对病情有害或不利疾病恢复的 食物,其中包括“发物”。“发物”一般是指食后可能引起旧病复 发,新病加重的食物。如水产品中的带鱼、黄鱼、蚶子、蛤蜊、 鲢鱼、螃蟹、虾等;畜产肉类中的猪头肉、鸡头、羊肉、狗肉、 驴肉、马肉等;蔬菜中的韭菜、芹菜、笋、秋茄子等;调味品中 的葱、蒜、椒、酒、甜酒酿等。“发物”的范围很广,中医有时 还将荤腥食物都看成“发物”。因为过食荤腥,可以发病动风,腌 溃厚味可助火生痰,导致脾为湿热所困,使哮喘等发作加重。所 以适当的忌食“发物”,尤其食后确实有不良反应者,更应禁忌。2.哮喘急性发作时,特别是哮喘持续状态时,宜进流质或半 流质饮食,并尽量多饮水,以补充身体流失的水分和有利于痰液 的排出。3.饮食宜少量多餐,不可过饱,以免哮喘发作加重。4.调味宜清淡,不可过咸,绝对避免冷饮、冷食,否则会刺 激呼吸道产生咳嗽等症,对控制哮喘发作不利。5.绝对禁止抽烟、饮酒,也不能闻烟味,不吃产气和辛辣刺激性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