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中工会审计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中工会审计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中工会审计职责包括的内容有:第二十三条经审会对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下一 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一) 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二) 经费计提和拨缴情况;(三) 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四) 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五) 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六) 对外投资情况;(七) 财务管理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八) 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经营效益情况;(九) 撤并时的财务清算情况;(十)工会管理和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各类基金的收支情况;(十一)其他需要审计的有关事项。
以上事项,必要时可以进行延伸审计。第二十四条经审会接受同级工会干部管理部门的书面委 托,对同级工会涉及经费、资产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的内设机构 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第二十五条经审会应当在审计职责范围内对特定事项进行 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经审会报告审计调 查结果。
第二十六条经审会应当配合协助上级经审会开展各项审计 工作。
答:我们可以具体参考《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 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会法》、《中...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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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保金的封存是只因为离职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停缴费用,暂时中止保障,但关系和帐户依旧存在,将来可以启封续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