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道德哲学定言命令的第二公式是什么?
康德道德哲学定言命令的第二公式是什么?
康德认为,所有理性者都天生具有价值,而且在目的王国(Kingdom of Ends )中 没有人是别人为了达到目的而利用的手段。在人类事物中我们所做和所为都是可以 定价的,但在目的王国中没有定价,只有人类高贵的尊严。需要说明的是,康德在对这 条道德公式的描述中提出了 “人性” 一词,“人性”在这里特指“与道德相符的人性”, 也就是涤除了欲望爱好的人性,康德认为这种人性“才是具有尊严的东西”。我们再 来看那几个例子,自杀是为了解除烦恼,撒谎是为了获得利益,这里便是把人(自己或 者他人)仅仅看作实现目的的手段了;而有才华不去施展、有能力不去帮助他人,这又 是违背我们与道德相适应的人性的。换言之,就是不要利用别人。
答:康德认为,所有的我们能够将其称为道德法则的定言命令都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普遍性公式”。这个“普遍性公式”是定言命令的最重要的公式,康 德有时甚至将其称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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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侧重点不一样,前者更专业一些,因为做的领域小。详情>>
答:山西省教育考试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