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基本是; 1.签购房合同。 2.拿合同去单位管理公积金的部门(一般是财务部门负责),拿公积金帐号,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盖章。 3.去贷款银行交材料,签贷款合同。 4.一般商业贷款是审批半月左右。 5.如果单位经办人员熟悉业务,单位申请是耽误不了多长时间的。 6.签贷款合同后银行核实约10天,加上半月的审批期,一般约一个月足够了。
程序基本是; 1.签购房合同。 2.拿合同去单位管理公积金的部门(一般是财务部门负责),拿公积金帐号,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盖章。 3.去贷款银行交材料,签贷款合同。 4.一般商业贷款是审批半月左右。 5.如果单位经办人员熟悉业务,单位申请是耽误不了多长时间的。 6.签贷款合同后银行核实约10天,加上半月的审批期,一般约一个月足够了。 收起
这位兄弟,你遇的事是买房常见问题的集合 合同中约定煤气是配套标准吗?没有或者写费用自理就要你付,那你就交钱拿房. 地上有泡沫明显的偷工减料啊,去质检站鉴定一下吧,应该可以索赔的.按合同条款来 电梯一年一检要贴当年的质检标志
公积金的使用只能异地支取,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至于提取的条件和本地的相差无几。你的情况只能是每年提取一次,然后放在还款的帐号里,每个月进行扣款。没有那种自动转存的情况。
绝对超值!你是现在买的吗?如果是那你可算赶上了,现在多少人买不上房呀,现在西三环的房子价格都在7500-8000左右.
裙房形象地说是商品房的底盘,比标准层的单层面积大,也有的把几栋相邻的单体在底下几层连起来,一般是八层以下,用于对外经营或部分作为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只要你留心观察,一般的小区或商住楼外围都有裙房的,也称裙楼. 我画了一个示意图,底下两层用虚线框起来的就称为裙楼.
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承租方没有拖欠租金,即使没有使用你也不能转租他人,如果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限,你就可以转租。如果承租方已经付清租金,在有效的时间内你如果转租就属于你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已付租金。
呵呵,实话告诉你,根本没有,尾房也都到了代理公司或中介手里,建议你还是找一个比较大的信誉好的中介公司来为你服务吧 再有房价会跌么?跌了你还在北京买房么?呵呵
我觉得卫岗的房子适合你,一是它升值潜力比龙江的大,二是地铁二号钱竣工后,到你女朋友的学校很方便。也利于你将来工作后转车方便。
新房在之前就要了解 1.房地产商的实力 名誉 都盖过什么楼 2.物业是什么地方的 名誉如何 3.去该小区业主论坛咨询 看房时着重看 1.朝向 楼层 2.地段(交通\商业\医院等等等) 3.房子内部(什么结构\什么材质\有没有死角\已有的装修时不能改变的一些设施是否安排合理 如什么窗户呀 煤气管道呀 地下水呀) 走的时候一定要看看小区内环境(是否会再盖新楼\业主大都是什么层次的\保安看上去是否安全等) 如果是看2手房 最好找正规中介 比较安全和省事 他会告诉你要注意些什么事情 一定要有对方的所有应出视证件的复印件!
不合法。所谓诚意金不过是开发商开工前聚敛资金的借口,问题是现在有些政府部门或装聋作哑或一个鼻孔出气,不到事不得已不会为百姓说话。建议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一下,或向当地新闻机构暴光。 作为预定,如收费也决不会达到这么高。
想到给医院做疗养院,偶是不住的了。 找房子呢就找个有小区的,相对来说会比较安全些。最好是能和同事一起合租会比较好点,最少大家都认识一点。不过虽说社会比较乱,但是好人还是很多的,不能把所有的人都想成是坏人。看房子不要一个人去看,最好找个人帮忙一起去看。偶在珠海一直是租房子的,也住过不少地方,不过都是老香洲(本人认为老香洲比较安全些,虽然房子很多都很旧了),房东们都不是坏人,呵呵。 祝楼主早日找到可心的房子!
“诚意金”买断委托有陷阱 可供房源少,中介企业多,这是目前房地产中介业务的困境。近来就有不少小中介相继使用“抢付诚意金”的方式以取得小业主的“独家委托”,增加业务量。 所谓的“抢付诚意金”分为两种。有的小中介打出“快速成交”的旗号,凡是上家挂牌委托,小中介就付1万元至2万元诚意金,并承诺两个月内成交,否则上家可不予退还诚意金。还有的在接到上家委托后,短期内迅速告知上家已有一些诚意客户,并代为付出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意向金。两种操作方式让买卖双方感觉到这些公司房源多、客户资源广,而且对成交把握十足,于是相当一部分人自然而然地选择这类公司进行交易。 “抢付诚意金”,其实质是小中介欲取得“独家委托”所采取的一种竞争手段。上家收到中介诚意金后不可多家挂牌委托,只能由过去的一般委托转变为独家委托。一旦上家收取了中介意向金,其他中介公司就不能参与交易,即便大中介公司有下家客源也对其奈何不得。小中介即使在短期内找不到下家,也不怕业务丢掉。有的选择与其他中介公司合作,佣金对半,这意味着小中介自己找不到下家也能获利。 部分大公司则表示,这种操作方式风险性高,不利于二手房公平交易。大公司视独家委托为双方的信任委托,在交易前,大公司会将不同委托方式的利弊明示,让上家自由选择。 小中介“抢付诚意金”,会损害上下家利益。通常,小中介为急于快速推销产品,会过于夸大产品的优势,对房屋所存在的一些隐患因素往往对下家隐瞒;还往往利用上家对市场行情不熟,通过“诚意金”方式引诱客户,压低委托价格,然后自行收购从中赚取差价。 定金改为“诚意金” 现象: 房地产中介公司要求买方支付“诚意金”,并说明“诚意金”并非定金。如果买方提出不买,中介就会没收“诚意金”。 案例: 去年11月8日,市民林女士与某房产中介签订经纪合同。双方约定:林女士支付“诚意金”一万元,作为中介与卖方谈判及进行价格条件确认的凭据。第三天,由于个人原因林女士决定不买了,当她想要回“诚意金”时,中介出示卖方的确认,拒绝返还“诚意金”。 律师支招: 表面看来买方付出的不是定金,产生纠纷也不会有损失。但实际上“诚意金”具备定金性质。购房者应详细了解“诚意金”的处理方式,并留底所签订的协议。 购房注意:视点:购房诚意金到底是在表达谁的“诚意”? 栏 目 : 智囊团 关 键 词 : 诚意金 时 间 : Fri, 26 May 2006 03:26:33 发 自 : jxzj <jxzj> 视点:购房诚意金到底是在表达谁的“诚意”? 今年“五一”期间,广州的楼市出现一种怪现象:一些楼盘的售楼部只收诚意 金派发一个或多个排队号码,却并不开盘销售,也没有具 体的销售价目表。这种吊购房者胃口的做法,将诚意金这个本来不起眼的事 物,推向了公众关注的前台。 而所谓诚意金,原本是表达购房者买房诚意的一种手段,由购房者交给销售 商,一般在几千元到数万元之间。如果事后不想认购,诚意 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一旦认购,诚意金即转为定金,随后进行购房签 约。 走马当前楼市,人们的一个切身感受是,相当部分楼盘在开盘前收取诚意金, 在当前楼价高涨的情形下,诚意金不但无法扮演诚意的角 色,而且成为开发商用来操纵市场的工具。 一方面,诚意金无法或不能实现购房者的诚意。一路上涨的楼价,正在强化购 房者买涨不买跌的心态,并催生楼市的跟风效应。跟“诚 意”相比,真正的购房者在交付诚意金时的心情更多的是:对楼市走势的迷 茫,不交怕买不着合适房子的慌张,交了怕房子涨价的无奈 。记者还发现,有些人怕买不到房子,一下子交了10多份诚意金。但是即使交 付了诚意金,这些准购房者仍然无法把握买与不买的命运 。一般说来,开发商收取诚意金之后,会与交付者签诚意金协议,或者出具诚 意排号声明,甚至有些开发商只打一张白条给交付者。交 付者能得到的只是一些虚拟的优惠说明,但到底房价多少、有多少套房子可选 则要等到开盘。 法律界人士指出,开发商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 文,不具备有实质的约定和担保作用。更何况大多数商家都 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购房者处于被动、从属状 态。 视点:购房诚意金到底是在表达谁的“诚意 ,诚意金更是无法换取开发商的诚意。 自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明令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 进行销售或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内部认筹等形式变相 销售商品房。 这一规定使楼盘以前的派筹期、储客期被迫“消失”了,商家无法测试市场底 线了,楼价也不好操纵了。但主管部门这一调控楼市的举 措,还是被开发商巧妙地绕开和“化解”了,于是出现了“惜售期”、“捂盘 期”:领证前不让卖,领证后让卖我偏不卖。 一些专家分析认为,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收取诚意金不开盘,其实是开发商 在内部认购等行为遭遇政策碰壁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操作 市场行为。如果说以前的内部认购可能给购房者带来个人资金风险,那么诚意 金的大量收取则可能给整个楼市带来虚高的风险。 黄金周期间,许多楼盘收取的诚意金份数已经远远超过了开发房屋的套数,新 的供不应求的局面正在被“炮制”出来。这其中并不乏投 机者、炒房者,他们甚至雇人排队交付大量诚意金造势。 而真正对市场行情心知肚明的开发商,却远远地躲在幕后,像姜太公一样悠然 观察。他们可以根据诚意金交纳的多寡,“看碟下菜”使 得利润最大化,另外还可以凭借信息的不对称,依靠拖长距离开盘的时间来营 造楼盘的虚假繁荣。由此看来,诚意金的确表达了开发商 控制市场的“诚意”。 房屋是特殊的耐用消费品,房价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 地主管部门在加强对房屋销售、空置信息公布的同时,还 要对各式各样的捂盘、惜售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让楼市走向清晰、明朗。
北京的小区太多了:以下是十月份以后入住(2006.8月登出的)未刊登的和已入住的不在内。 龙冠润景、丰侨公寓、国瑞城、嘉林海德大道、第七街区、样品、工体3号、京城雅居、山的理想、贵仁居、大溪地、状元城、奈伦熙府、彩虹街区、时代国际、山水文园、A—Z TOWN、富力又一城、新保利大厦、悦景轩、西钓鱼台嘉园、百旺新城、北苑近邻、国兴观湖、花涧溪、壹线国际、花园公寓、银海兴涛、56号公寓、富力爱丁堡、大?D楼、世界观、世界名园、班加罗尔中心、嘉美风尚中心、融城、工体3号、长河湾、莱镇香格里、千湖庭院、鲁艺上河村、潼关小区、燕尚园、信和嘉园、永丰家园、傲城尊府、朝阳旺角、怡海花园、梧桐道、碧海方舟、本案、枫南世家、威尔夏大道、水木天成、格拉斯小镇、兰德华庭、华纺易城、新永外文化、逸翠园、富锦家园良工佳苑、美然绿色家园、融科橄榄城、翠园、华美橡树岭、公园2008、金都杭城、沿海赛洛城、华发颐园、苹果派、九号公寓、凤凰城、世茂奥临花园、主语城、水郡长安、卓景万代、海赋国际、福胜家园、巴克寓所、富锦嘉园、CBD传奇、皇城国际、第五广场、华业.玫瑰东方、旺角铭座、天鹅湾、A—Z.Town、诺亚新洲、北京香颂、富贵园、西马金润、翠园、锦鸿阁、上层上东、香花畦、金润观景阁 、欣桥家园、景熙国际、远洋自然、莫奈花园、富锦家园、中景理想家、金汉绿港、优筑、亚运新新家、金隅润景阁左邻右舍、华富丽苑、万科东第、瑞都国际、天恒嘉丽家园、桐城国际、融泽府、金城尚品、亿城天筑、新龙城、观山亲庭、滨水雅园、曦景长安、大城小镇、梧杖爱、白领居易博客园、复地天赋、中海城中天国际公寓、玉泉小区、丽水莲花、主场、合生国际花园、财富东方、中天国际公寓、新成阳光、颐慧佳园、数码国际公寓、傲城国际公寓、阳光上东、领秀新硅谷、朝廷公寓、幸福村、风景Clud 、天鸿美域、和风四季、环湖小镇、观缘、辉煌国际广场、华联丽景珊瑚湾、HOA中心、第七街区、加洲水郡、中央公馆、时代紫芳、流星花园、华人一品、左安雅邻、圣淘沙、熙湖、苹果蒙太奇公寓、悦景轩、北京太阳城、明天第一城、东方太阳城 、亿城天筑、上地MOMA、缘溪堂、都城、心屿、北奥林城、鼎立水岸家园、阿曼寓所、新华联丽港、万科紫台、东瑞丽景、海华堂、新天地、北京北、北岸布鲁斯、万年花城世纪星城、观湖大道、润枫水尚、沸城、瑞信国际、远洋山水、芭桑诺瓦、柏林爱乐、华美橡树岭、考拉社区、矩阵、清河新城、东湖湾 、橡树湾、园墅、华尔街观典、西城晶华、保利蔷薇、合生橄榄季、优唐U—TOWN、US联邦公寓、万瑞国际公寓、天作国际中心、波菲特行政公寓、海华堂、金唐国际、一品亦庄、东亚奥北中心、泛海国际、东岸、上元.君庭、立方庭、富林中心、裘马都、珠江峰景、福街丽坊、北京染料厂地块、苏家坨地块、石门营地块、衙门口地块、富丽湾、和园居、金水利苑、金苑小区、菊源里、丽景国际、庐狮山庄、赢家、北京新天地、中海天地、博客雅居、大西洋新城、东亚奥北中心、富力西三旗、首开幸福广场、桃花岛、天秀、澄秀、万科四季花城、珠江御景、文津国际公寓、TIMES、A派公寓、u_center、世界城、博泰国际(以上还不包括五环以外的、经装修的、经济适用房的信息) 所以,你说的那得越详细的要求,只能另外探讨了。
第一个问题:对与在国内有工程的老外,他们租房子多要求室内设施要完备,诸如引水机之类的也要有,很注重细节,房价嘛,你看行情就行了. 第二个问题:你再购置房屋要考虑的因素就比较多了,能购置两套以上的房子,想来楼主也是比较富足的人,那么就要考虑地理位置了,这里指大环境,最好要注意风水,凡购房者都比较讲究这个。 仅供参考
呵呵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啊~ 如果已经买了房子再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太可能的了 不过,你可以和你老公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注明买房子是两个人花钱的,房产归你们两个人所有 就可以了。 我和我老公也是向你们一样,不过我们还没有去做公证,也觉得无所谓。但建议你最好去做一下公证,这样对以后有好处。公证费大概几百元左右。
各位搂主说的都对,要补充的是,现在把房改了合同,想办法肯定能改,买到手后,等于你买的是一手房,比起二手房,能省很多相关的税费。
合同的变更从原因和程序上有以下4种情况: 1、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2、情势变更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或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 4、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你想修改合同就必须同开发商进行协商,别无他路。 彼此之间的合同要修改必须达成合意,否则就变更不了
你的贷款已经开始还款了,那对开发商来说你已经全款付清了,你跟开发商再没有任何经济关系,即使你贷款出了问题,也是跟银行有关系,所以你要是计算违约金的话,是按总房款来计算的.
不怕不怕 :你好!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这个项目是否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开发商破产前,你和开发商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吗?如果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办了交接手续,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一个开发商破产的证明,可以办理交纳契税和产权证及公积金提取等手续。如果两个问题有一个没有办,你和开发商的买卖就没有完成,你和开发商的关系还停留在债权关系阶段,就办不到产权证。你只有等待该企业清盘时申请破产赔偿,能赔多少,就看开发商的破产的资产了。
问题是房价现在是不是已经上涨?如果上涨,即使开发商退房,你也无法买到当时价格的房子了,因此自己算一下是否让开发商退4%的房款更合算?如果开发商不退,可以到当地消协投诉。
和付款相对应的产权转移方式和时间程序, 房屋附属物的标注,原户主户口迁出时间,学区房现阶段原户口有无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要注意的太多,最好找个中介公司。
虽然有购房合同了,只要没有办理产权证就可以的,只需要办理产权证时换成现在的人名字就可以。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 专家称:订金、诚意金不能适用定金法则 近日来,本报接到好几起关于定金和订金方面的咨询和投诉,而记者日前从贵阳市工商局“12315”以及各级消协了解到,今年以来,定金投诉已经成了贵阳房地产投诉的新热点。由于贵阳房地产市场中一些项目开发进度较慢,而市民住房消费又比较旺盛,因而交纳订金、诚意金等现象比较多,由于期房开发中的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关于定金和订金之类的投诉不断攀升。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就定金、订金和诚意金方面的问题作了详解。 定金受定金法则保护 据贵阳市消协负责人介绍,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法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订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订金概念不规范 市消协人士告诉记者,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有很多购房者把订金当成定金,最后无法维权。这一点要特别注意,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订金只能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法则。因此,购房者签字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否则到时后悔不迭。 诚意金只适用“内部认购” 一位购房者来电咨询,他看中的楼盘才刚刚动工,如果现在预订,就要交纳2万元的诚意金,他拿不准能不能交。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诚意金,即意向金,是从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目前,诚意金表现在贵阳房地产市场主要是“内部认购”中。这在开发商与购房者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买卖双方之所以签订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据了解,所谓“诚意金”,是为了证明购房者买房的诚意。如果事后不想认购,诚意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一旦认购,诚意金即转为定金,随后进行购房签约。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收取诚意金,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套牢客户,迅速回笼资金。因此,购房者在交纳诚意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具体条款再签字,尤其是诚意金的处理方
关键是合同必须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才生效,在登记备案时,如果土地被抵押就不可以登记,因此只要能够登记就说明没有抵押。 另外如果房子尚未竣工交房,即使缴纳契税也无法办理产权证,银行的规定是只要合同登记备案就可以放贷,根本不需要产权证,期房都是这样按揭的,只有交房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
你要找到开发商的负责人看是否同意更名,如果开发商愿意配合,你可以交纳一定的更名费用直接在开发商处办理,相当于你购买的是一手商品房,能否办理按揭要看开发商是否愿意做担保,通常情况下,已经销售完毕的房屋开发商是不愿意再做按揭的,所以你要先了解清楚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更名,最好不要购买,公证对买方而言存在极大的交易风险,而且要办理两次产权,另外有5.5%的营业税,不知这些费用你有没有计算过?没有产权也无法办理二手房按揭。羊西线上楼盘众多,你可以多看看再做决定。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一致的。但是人员要加或减的话,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变更,可能要付些费用。不同城市的户口不能马上迁了吧,结婚后还有年限呢!可去问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不同城市也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要看房东贷款的金额和你贷款的金额是否一样,如果是一样的话,那么就可以办转按揭. 如果金额不同的话,那么就得要房东先把贷款还了,你才能再办贷款,这个手续一定要通过中介公司办理,中介公司会给你们一条龙服务,期间你只需到银行、房产交易中心签字就可以了. 在这个办理期间房东需要来回3次,一次是房东自己去银行把贷款还清手续,在他还贷款的同时,你们可以签定买房合同.第二次是你办贷款时,他和你同时去银行签定有关合同,第三次,是你贷款办好,你们准备交易.
合同上签定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所以办理退房也要两个人一起出面办理,并且承担单方面提出退房的违约责任;由于现在还未交房,建议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手续,变更为你一个人的名字,由于你并不是通过房屋转让牟利,所以收取更名费也不会太高,最多几百元就行了。
据猜测,可能是故意把成交价写低,以减少税负.所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价也低.
理论上是不可以,但现在有很多拆迁户都是这么做,这种做法俗称是叫改底单,从利益角度来说是可以省不少钱的,但同时这样会给国家造成不小的财政收入,所以政府是明文规定不能这样操作的,这样做不是不可以,我也见过有人这样操作过,并且没什么问题,但前提是你必须与开发商有一定的关系,很铁的那种(不要考虑用钱买通的哪种方式,因为那样也同样有危险),这样的话就可以操作.
北 京 市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抵押,保证提供的材料有效,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内容,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 2、 如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则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给居间方; 3、 如乙方为银行商业贷款客户,则乙方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之外的剩余房款,即首期房款;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3.1如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期房款; 3.2如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补足剩余房款。 4、 如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则 4.1(市属)公积金贷款的,乙方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付给居间方,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4.2(国管)公积金贷款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房屋首付款自行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 房屋交验在双方到房屋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验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验后,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交验时,甲方须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票据,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房屋交验完毕后,双方应签署《物业效验单》; 2、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5、如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权属过户前签定物业、供暖协议,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市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七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甲、乙任意一方不按期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提供相关文书、资料、证件等(含贷款所需相关材料),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期顺利履行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守约方支付成交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留存一份,备用(交见证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果是商品房可以这样操作,和原房东一起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办理程序是先注销原合同备案登记,你再和开发商重新签定合同,并备案,相当于是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一手房,避免办理产权再过户的繁复手续;如果是拆迁赔偿的房屋就需要注意,由于没有产权证,也没有合同备案,这种性质的房屋转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看合同的内容有没有损害你的利益,如果没有就可以重新签定,同时原合同作废;如合同内容和原来相比有较大变化,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内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