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积金是强制性的国家政策,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但是如果真遇到财力困难,可以申请暂停缴纳,一旦经济好转,必须补缴,因此从政策上投诉并让单位补缴是没有任何法律障碍的。但是现在的打击报复太厉害了,单位的利益和威信受到损害,那么势必会影响到你以后的发展,如果你不想长期在此发展,那么可以要求其补偿。毕竟是自己的利益,最好是大家联名。这样更有号召力
首先公积金是强制性的国家政策,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但是如果真遇到财力困难,可以申请暂停缴纳,一旦经济好转,必须补缴,因此从政策上投诉并让单位补缴是没有任何法律障碍的。但是现在的打击报复太厉害了,单位的利益和威信受到损害,那么势必会影响到你以后的发展,如果你不想长期在此发展,那么可以要求其补偿。毕竟是自己的利益,最好是大家联名。这样更有号召力收起
可以投诉,但你在公司最好不要
可以投诉,但你在公司最好不要收起
应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各种补贴,奖金等,其中不应扣除个人应交的社保费用,也就是说基数应是没扣个人社会保险费前的金额.
据我所知,养老共28% 个人负担8% 医疗共11.2% 个人2% 公积金同上
不能,首先现在公积金不支持跨地区提取使用,而且你也没有房屋产权,不可能提取。
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如果是你父亲的,那么你的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一般是当月就不缴费了。
采用等额本息法以后不能改变. 如果想减息,资金宽裕,可以提前还贷.
首先您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是看您是不是连续交纳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时仍在交纳.而申请贷款的额度是根据您每月缴存的多少决定的.
回迁房要建好好几年才会有房产证的,我家的房子是回迁的,都住了两年了也没房产证,就是商品房也是建好交房才会有房产证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br/>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br/>欢迎关注微信号:逸管家私人助理
如果您在这之前没贷过款的话,就要付20%首付,如过是二套了,就要不少于4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种情况只要破产清算结束,公司账目清楚,该法人可以申请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头上(属于公司财务处理)。
法律关系上面讲,由于你这套房子是在你父亲再婚前买的,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和她无关。你应当带齐当年签的合同以及你父亲现在的结婚证书,证明这套房子和她无关,然后到公证处做公证即可。
转卖2次 各类费用确实要几万的。房屋改建也有一定费用。 很多钱是国家收的《上缴中央》 地方政府都没办法。。。<br/>赶紧去交了吧 不然你们之间私下买卖和约无效 对方甚至可以收回房的。
可以,不过要写夫妻双方姓名需提供双方购房时各自缴纳房款的证明,以便房产证上注明各自的占有比例,同时需提供相关证件。
两个户口本不管用.只有两个房产证才管用,可以要求安置两个经济适用房.
如果两地有联网的话,就算这二套。另外如果你户口在老家,你在外地买房,要按首套的话,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打无房产证明的。
答案是1、您没有资格在买房子了,因为您名下有2套房子了,不能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如果你非广州市户口,则需要5年内连续缴存3年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根据你的问题来看,类似你这种情况,是不符合现时广州市购房条件的。 建议你可以考虑增城,从化或者佛山等一些的地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您如果可以提早还清当然可以咯,银行规定的只是期限,在25年之内还完就好了!!
可以。但是有些城市严格执行经济适用房相关管理条例。你这种情况,按照正常流程会被政府回购。
应该是可以的,不过,我觉得如果你只是缴纳养老的话,不如直接缴纳 个税,这个缴纳一年是可以买房的,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用户ming
你如果一定要买的话那只能是等到满5年后才行,5年之内的话没审批表是没办法购买的.
各项税费正常,但大面积住房的契税要高,二套贷款首付的比例高
这得看下半年换届以后了。文宗里一直在打压房价,作为卸任前的最后一件善事
是新商报上的新闻引起的风波,报纸上说五月有个展会叫做大连联合特惠商品暨信贷消费博览会的,结合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和购房现金返利,具体幅度什么样传的版本很多,比较多的说法是利率85折,现金返利5%,不知道是不是浮夸
华润置地公馆周边商业很多,像太原街、铁西百货,这是最大的,还有国美、第一商城、红星、宜家等等,
主要看周边环境,买别墅的必有车,位置与主干路、大型购物、生活设施距离3、4公里,开车也就几分钟,不算是问题了。
恒基的开发商注重的是精工。建筑的每一处都是由香港的设计师来完成的。而且他们是先做了样板才会进行真正的施工。所以进度虽然慢,但是,对恒基的房子绝对会住得放心的。
在高新科技六路中段木塔寺公园内,旁边还有奥林匹克公园,所以环境特别好。周围的学校有高新一幼、高新三幼、高新一小、高新二小、高新一中、电子一中等等,还是挺多的。
主要还是看环境吧,然后就是水电暖这块,再就是价格了。 环境方面:交通便利、吃饭和购物方便、周围的邻居和业主们作息时间正常、空气无较严重污染、附近没有推挤成山的垃圾 水电暖方面:24小时不间断供水、供电,采暖期正常供暖,且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水压正常,暖气热度正常。 价格就不用再说了吧,每个地区不一样,每个房主也不一样,看你如何谈了。
相对来说,宋家庄那边的城中村里,租一个老房子,相对便宜,每天坐5号线上班,还方便。 找地下室。300左右很好找。有地下室都是300左右 就是有点潮湿。 找半地下室更好,差不多400左右,空气相对来说比地下室要好的多,也不差这100块钱吧,地下室差不多门口都挂着牌子呢,要不你就找个小区打听一下, 可以到上地那边,交通很方便,公交地铁都很近,有个树村,那里都是自己家盖的那种小楼,分成一间一间的,都一般大,很干净,400一间。
融科望京产业中心配套设施还是挺齐全的,健身中心位于A座地下一层,设有阳光泳池,共3 条25 米泳道。员工餐厅的位置设在地下一层,A座和B座各约1000平方米。活动中心暂定设置在地下一层,地面设计采光天窗,通过天窗使得自然光线照射到B1 层。仓储(库房)暂定分布在B1 、B3。
1、看位置:区域各项市政、交通设施是否完善;交通方便。 2、看配套:商场、高档会所、写字楼、娱乐设施场所、教育、医疗、银行等等。 3、看绿化:居住环境有一个重要的硬性指标——绿地率,指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 4、看户型:空间要高,面要宽,不止总面积大,无论居室、卫生间、套室等各个功能的面积都必须大,还要大得合理。那么这就不会只成为彰显财富身份的方式,也包含了功能性的需求。 5、内部条件:有充足的日照条件;良好的通风;保温、隔热措施;有效隔音;住宅之间有一定空间保证私密性。 6、用材:一般豪宅会选用比较名贵的石材,木材等这样才能与豪宅相称。 以江宁万达公馆为例,南京江宁中心地段交通便利,配套的高档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街,290平米大户型,欧洲巴洛克皇宫风格,国外珍贵石料,手工打造,这样的才能算作是豪宅。
按照相关规定来看 你们必须执行新规定...................
根据合同开发商已经违约,可以找开发商索赔或退房,当时合同有没有约定如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按日付多少违约金(付违约金一般是在逾期30日内,如超过30日买受人就有权退房,你仔细看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和律师谈谈.希望你能早日如愿解决好这件大事.
政策购房2年后转让免营业税,日期按房地产证上的登记日期计算 房产证上的登记日期可以改为预售合同上的日期,带齐资料到房产局办理
这个要根据楼盘所在地为主,像东方莱茵的第二期的8楼至11楼就是一个价,但是每个楼盘可能会有不同啦
肯定不能,只能过了户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只要房产证姓名与公积金缴纳人的姓名一致即可,如果房产证是你爱人的名,她可以携带其本人购房契税发票、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提取手续即可。
找到你原工作单位负责劳资的部门。虽然过了几年,但人事档案应该还在(因为你没有正式办理调职手续),就算是当初的办事人员不在了,也还是能找出留存的材料。他们同住房公积金缴纳中心都是有联系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帐号,现在的单位要接收你原来的单位才能给你转出。你要持现在单位的介绍信去原单位办转移手续。祝你成功!存折有没有无所谓,只要你续交后,每年公积金中心会给你寄对帐单,等你买房或装修支取时,再补办个存折就OK了。
如果房子降价了,开发商是不会给你退差价的,因为你们的合同已经签完了,贷款也贷下来了。但是你的贷款利息是可以享受下调后的利息的,但是每年只调一次,也就是你已经交了的和11月、12月还是按照你贷款时候的利息,等明年1月1日就可以自动调节到国家最新的利率了。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拒绝旅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并且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所以你放心好了,他们不可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叫你叔叔好好的和他们协商,适当的,如果不行,到法院要求强制性履行合同。
不给你购房合同,你就投诉。如果买房放弃购买资格的话,就应当还给你相关证件,借款合同只是一个你再银行借款证据,没什么……
政府部门设立住房补贴是按进入单位时间来算的,比如说,我是98年进入单位的,00年批下了住房补贴金,是作为给单位员工买房所用的补助,只界定于参加单位“分房”(行政单位都是这么说的)发放,专款专用,这笔钱按理说是不应该给你的,因为房子是你姐姐的,你是从她手中买的房,没有变更产权人前,她是法律认定的合法产权人,至于那笔钱只不过是她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的补贴,是不纳入你从她手中购房的这个范围的。
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由此,1.6万元可按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方违约的对方可不予返还,接受方不履约的双倍返还对方。另1.4万元可视为部分首付款应予返还。
那条款只是延期付款的解决办法,而非是解除合同的办法。按照你交的预付款,可以视同为定金(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对方完全有权利全部扣除。所以你想退还那3万元,比较困难。现在房价那么萧条,开发商很难退回你的钱。打官司也没有用,教你比较有效的处理办法。 第一:通过找熟人,最少是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出面,比如银行的、质量监督局的、房产交易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等等,要他们出面,请开发商负责人吃饭,因为你那3万元,对你来说,是大数,对开发商来说,是小数,他们不会放在眼里,有关他们利益的人出面,他们会权衡的,不会因为这一点小钱,而破坏与他们的关系的。前提是,必须要有能够请的动开发商负责人吃饭的人出面。 第二:如果实在是找不到上边所说的人的话,连拐弯也请不到人的话,你可以看看,开发商合同里面,有没有重大误解的。比如你拿到他们宣传彩页,看看里面的宣传,是否有夸大或者诱导性的,然后抓住这一点,和他们交涉,不过成功率比较低,但是比你直接以没有钱购买的说服力强一点,最后的话,损失要小很多。 第三:如果这也行不通,那你只好在网上出卖指标了,看看有人是否愿意买你的指标,便宜点卖,权衡损失。
买受人并不算违约,因为房子要封顶了才能放贷的,房子没封顶那是施工单位跟开发商之间的问题,与你买受人无关.开发商没权算你们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