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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时,买方交的契税票对买方日后还有用吗?

二手房交易时,买方交的契税票对买方日后还有用吗?

2005年1月份,我买了套二手房,过户时契税是我的名字交的。现在,房子的卖主又买了套新房,找到我,想要此契税票,说有此契税票可以在他买房时减免部分契税。请问我应不应该给他呢?此契税票在我以后的房屋买卖中还有没有用呢?有没有什么条例政策可供我参阅一下呢? 

全部答案

  • 契税票的作用:1 证明已经完税 2 证明购买时间(对是否征收营业税用) 3 证明购买价格(对以后征收个人所得税用)

    契税票的作用:1 证明已经完税 2 证明购买时间(对是否征收营业税用) 3 证明购买价格(对以后征收个人所得税用)收起

    狂***

    2006-07-20 13:06:28

  • 税务局开契税发票时,应该是给买房人一张,给卖房人一张。你手里这张契税发票明确写着应由买房人收存,因此你必须留好,如果你想将这套房再次卖出,就有用了,而且提住房公积金时,也用的上。卖给你这套房的人,他手里应该还有一联一模一样的,上面写着由卖房人收存。如果你们当时过户时,他的这联税票没有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话,我觉得,他使那联就可以了。

    税务局开契税发票时,应该是给买房人一张,给卖房人一张。你手里这张契税发票明确写着应由买房人收存,因此你必须留好,如果你想将这套房再次卖出,就有用了,而且提住房公积金时,也用的上。卖给你这套房的人,他手里应该还有一联一模一样的,上面写着由卖房人收存。如果你们当时过户时,他的这联税票没有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话,我觉得,他使那联就可以了。收起

    x***

    2006-07-20 16:05:58

  • 这个发票在你以后的房屋中也是有用的,现在国家有政策,关于营业税的,五年内转让的要交营业税,超过五年的如果是非普通住房要根据你的售房价款与你当初买此房的价款差额征收营业税,这个营业税就是根据你契税为依据的,你可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一下,例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

    这个发票在你以后的房屋中也是有用的,现在国家有政策,关于营业税的,五年内转让的要交营业税,超过五年的如果是非普通住房要根据你的售房价款与你当初买此房的价款差额征收营业税,这个营业税就是根据你契税为依据的,你可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一下,例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收起

    城***

    2006-07-20 10:22:33

缴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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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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