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临时工算工龄问题

首页

临时工算工龄问题

我单位有个别员工原在一家单位做临时工,后被录用了正式工,现调入到我单位,他们的工龄原按被录用为正式工时算起,请问如果临时工算作工龄的话,如何办理手续?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6-06-28 13:28:42
    临时工是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1995年实施《劳动法》以后,除了极个别地方还保留临时工称呼外,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在绝大多数地方已经不复存在,所有职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
    通常情况下的临时工,是不能够计算工龄的。
    但你单位这个职工的情况则不同,由于他在原单位从临时工干起,至被单位录用为正式工(合同工),始终是在为该企业服务,从未中断或离开过该企业,其工龄理所当然的应被认为属于连续工龄。
    具体手续办理,应该由该职工原工作单位提供其自参加工作之日(临时工)起的职工登记表或其他文字记录。

    海***

    2006-06-28 13:28:42

其他答案

    2006-06-29 15:38:19
  •   自1996年《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因此,目前仅从劳动关系的角度而言,已经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概念了,应统一称“合同制工人”。
    至于你所提出的问题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
    1、必须弄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
      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一定的劳动过程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单位与单位(包括公民与单位、公民与公民)之间由于劳务问题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是当事人的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则肯定为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则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是经济流通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二是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为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务合同主要规定的是劳务合同当事人之间,由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场所的身份不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参加单位工作,成为单位的职工,享受单位的职工福利,履行单位职工的义务;而签订劳务合同后被合同的另一方派到另一方工作的劳动者,只按另一方要求工作,并不成为该单位职工,工作完成后只支付劳务费,但不发给工资。
      有时为了工作方便经双方协商,也可以支付工资,然后从劳务费中扣除相应部分。 。

    苍***

    2006-06-29 15:38:19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法律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