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帐很麻烦,不如将公积金提出现金再还贷。
转帐很麻烦,不如将公积金提出现金再还贷。收起
当然从今天起利率将执行新的标准,以前的要到下一年的1月一日开始执行新的标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调整幅度小于商业性贷款利率,5年内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96%调整至4.14%,5年以上则由4.41%调整至4.59%。
这得看你跟银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的约定,有约定不调的;也有约定跟随央行的变化而变化。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的约定,那按原来的有关贷款办法的规定,在本年度里(即2006年12月31日以前)不跟随变化,跨年度后跟随央行浮动。
公积金都是个人申请呀,否则怎么使用?一般刁难人的地方很可能已经把公积金挪用了,所以故意不放,否则很容易申请的,因为本身公积金就是我们的钱。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各地政策不同,三金是必须要交的,公积金就没有硬性规定了, 你可以去咨询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可以享受公积金的.外地户口只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其他社保方面的都可以享受.
要你们领到结婚证以后才能在产权证上面把你的名字加上去.
先到银行办理二手房贷款,然后当月或下月提公积金还贷,但是要有一部分费用(评估,保险之类,一至二千元),看当地的物价了.
正常是公司先设立帐户,后再来申请单位员工个人办理公积卡。 以下是福州市办理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须知 一、程序: 申请→审批→立户 (领取公积金账户设立表格→填写并盖单位公章→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选择工行或建行网点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除介绍信外其它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2、机关和事业单位:单位代码证或编委批文、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4、民办非企事业组织: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5、外地常设机构:其驻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6、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主管部门的批文和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7、居委会、村委会和社区委员会及其它组织: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这官司显然是要赢的,对方要耍赖也是不怕的,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房产就OK了~<br/>不过就具体程序而言,繁琐的要搞死人的~
上海浦东学区房不是只有一个名额的,一般的学区房户口迁进去满3年,就可以入学了
(分手之前甲与乙约定房子归乙) 这个是纸上协议吗/?还是口头承诺,有无公证。和有力证据?这个很重要.<br/>还有就是房产证上面所登记的姓名.所登记名字是:甲 那么乙方必须出示相关凭证 证明当时在购房时出资.并协议房产的分配权与乙有关.<br/>还有就是如果证据显示房屋所有权 归 甲 乙双方共有. 甲方就不得在未告知乙方的情况下出售该房产. 如有此上行为.乙方可对甲方发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br/>但若乙方没有有效证据证明房产和乙方有关.房产应归甲方所有.并以上诉讼不成立.
别人回答你的问题,你认为满意后请给予处理你的问题。 <br/>楼主所说和开发商签了协议书,按照合同法规定,上面因该有双方的违约责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你可以投诉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对于你这个问题,你肯定是交第一次签协议的房款。
郑州对购房没有限制,,如果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必须是郑州的公积金才可以用,,别的地方的都不可以用,,需要办理公积金的或者有公积金的需要提升基数的,都可以找我,,15903096249
17年8月是5年。但是有一个月查不到,准确17年9?才能购买
只能让你朋友申请下来之后过户给你,你要着急还得让你朋友把买卖合同早点签定,因为新的经济适用房上市办法将在下月出台。
你现在签订的只是意向书,但你在这意向书签订上付了钱,意向书就生效变合同了,买卖双方应该是对平等的民事主体,意向书体现了买方和卖方的不平等,你只有从这方面入手,通过有关部门废除这不平等条约,才能要回你的定金。
外地人2套,肯定买不了,别说你北京人都有严格控制。当然如果你非常有钱,又很想买的话,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我是男生,我能体会到他的苦衷.我想告诉你的是,虽然谁也有压力,可是你的压力真的真的没有他大,而且他是因为爱你才会有这么大的压力.给你一个建议,你不要和他提这个事情太频繁了,默默的支持他是最好.还是那句话,我知道你们都有压力,但是他的压力要比你大的多,因为我现在的情况和他和你们是一样的!! <br/>你这么说我倒是想问问你,你知道你说的房子的问题对于一个男生意味着什么吗?你知道他的压力么?我觉得你还是有点太在意自己的感觉了。。。
现在限价房应该可以说是跨区的,是这样:<br/>某个区建了一片限价房,比如说1000套,政府会把这1000套指标分到不同的区县(具体哪个区县看情况),只要你所在的区县有指标就行。<br/>比如东城区有一片限价房,政府把它分配到东城、西城和怀柔,那你怀柔就有指标,轮到你,你就可以申请。
能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保障房都依照本户籍所申请能跨区申请<br/>明白直接问初办理经济适用房问
政策上规定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当然私下由于各种原因还是有将房屋转让的,但前提是一定要避开政策,可以先签协议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这只能你们自己知道),再以你的资格买房(名义上是你的房实际上买房的是另一各人),5年以后再将房屋转到另一个人名下.
就算你工资不高,但肯定过了贫困线了,不符合条件阿!找朋友合租吧,这样费用低一些。
30多平米才10几万???!靠!!!这事要逼出人命么!不搬不就得了!当钉子户。不给一套房子就不搬!
建议您买老房子,98年的房子其实不是很老,您是用于、房子老点没关系的,,,如要需要谈价,欢迎来电。,。
房本写两个人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可是贷款应该是办不了的
如果你的做法能让你丈夫符合福利分房的条件、并且你觉得值的话可以这么做<br/>单位分房是单位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如果你老公符合条件,单位应该分配给其住房,至于转让你的经济适用房,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租客在同样的房屋买卖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买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出书面的证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和租客变更租赁合同,将出租方变更成你的名字,如果租客同意在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上签字,就说明他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同意拿违约金后搬家,可签一份中止租赁协议,把中止原因和违约金数额写清,租客在中止租赁协议上签字就OK了.
是经济适用房吗? 规定如下: 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经济适用住宅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9-11层是空气灰尘悬浮层,灰尘会停留在9-11层,既不上去,也不下去,你要么买高点要不就低点。
这个....不是中原地产的人估计不会有吧 很多中介公司看房时都有这样的协议 没有什么问题,中介公司这样的做法无非是担心买房看房后跳过中 介公司和房东直接达成协议,你没有这样的事情就不用担心什么
你要确认一下,这房子是不是校产的,如果是,就别买了,如果是商品房,就买吧,你一定要确认这房子能网签,在网签的时候(签完)在给首付款。这样你就什么风险都没了,就算这房子有贷款也没有事情。 派出所就不用去了,没事的,只要你有房产证,你就能签进去
作为普通购房人,在选房时应该从地段、价格、面积、户型设计、周边生活配套、物业管理、建筑品质、项目规划和开发单位的实力及信誉等方面作综合考虑。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挑选适合自己的房子,不要为了追求某一个优势点而忽略了整体性。 (1) 地段。它是购房者最先要考虑的问题。居住地段的选取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看它是否能给自己带来便利,这就要求购房考虑自己生活工作的方便性,最好是在最适合自己的一个半径范围内寻找交通便捷的楼盘,可以大大降低你的时间成本。二是发展前景,如今购房,不能仅着眼于眼前的区域成熟程度,而忽略了该地段的长远发展。居住地段选择需要考虑你本身的经济状况和生活习惯,但作为一个理智的购房者,也要重视对整个城市生活规划的前瞻。 (2) 面积及单价。选择好地段后,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在此地段的楼盘中购房时,所能承受的总价范围内的合适面积,因为经济基础决定选房的标准,就如同穿衣服一样,要量体裁衣,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不要越大越好,给自己的生活增添过重的负担。 (3) 户型。在考虑户型时,要充分考虑此户型能提供的使用功能能否满足自己的生活习惯等需求,好的户型可以体现出舒适性、合理性、私密性、功能性、经济性及美观性。 (4) 环境。环境包括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个方面,宏观环境主要是指楼盘周围的配套环境,说白了,也就是它可以提供的“衣食住行”条件。“衣”,可以看看周围是否有洗衣店,因为它对现代人来说是很重要的。“食”,是指超市、农贸市场、饮食店等;“住”,不仅要看自己的房子,也要看周边的住宅情况,一定要远离重工业区,特别是有空气、水和噪声污染的区域;“行”,应了解房子附近有多少公交车站及道路状况等等。 从微观上讲,主要是小区内的环境建设。能与阳光、绿地、园林、鲜氧为伴,是每个购房者的理想。很多楼盘也是以其为卖点,小区环境的好坏已越来越受到购房者的关注。住宅小区的环境观建设,要让景观环境与建筑形势相统一,让小区环境与大社区环境相匹配。
蓝山湾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28号(一期),距离李村商圈2000余米,商业配套成熟;周边虎山路小学、3中、31中、58中、63中,教育配套发达;紧邻600万㎡虎山森林公园,李村公园、十梅庵公园分列左右,生态环境优越。 蓝山湾共有80万平住宅及7万平商业,分1、2、3期,位于A、B、C地块。一期以山水为特色,绿化率达43%,保留了一个8700平米的自然高地,二期内建有幼儿园及小学、中学。三期以“四点半会所”为特色,为放学的孩子提供活动空间。一期有四栋回迁房,全部是多层。蓝山湾户型面积区间58-150平,一期的户型要稍大。三期C地块在三个地块中面积最大。项目临虎山公园。二期B地块后面即为湖畔雅居。全地下车位,人车分流,比例1:0.8。
融景城附近的教育配套特别多,周边聚集了蓝天二中、京原小学、银河小学、向阳小学、水泥厂小学、京源学校等等很多学校,其中京源小学距离项目最近,就在融景城的东北方向,骑车的话几分钟就到了,走路也只需要十分钟,而且这所学校规模还挺大的,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高中都有了,可以说孩子上大学前的教育问题都不用担心了。 同时,听说融景城社区内部也要引进小学和幼儿园,而且都是在北京市比较具有知名度的。这么看来,这个项目的教育资源还是挺丰富的,如果您比较注重孩子的生活环境尤其是教育问题,我觉得这个项目是不不错的选择。
中介费不用支付,因为经纪公司作为第三方就是要起到审查、担保的义务,不是单纯的提供居间的一纸合同而已。你的问题: 1、中介费能退还吗? 全额退款,如果与中介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或是房管部门的中介管理科投诉,也可以打315热线投诉通过315来转诉到相关部门(不过这样会慢些)直接打,“立杆见影”保证全额退款。 2、我如果和卖方私下签了协议,会不会承担违约责任? 那要看你在看房时签字的那个看房单是否对“跑单”也就是你与房主直接交易的情况是如何约定的,要是对“私下“成交有约定,中介方可以将这纸签字的看房单做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那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一般中介公司也不会给自己找个天天应诉的事,如果中介不拿那个看房单说事,基本没事。(主要还要看你选择的中介公司的规模大小,要是大公司有百分之一的可能起诉,但一般都不会滴,放心吧。) 但是不排除中介公司的员工会堵你家门锁去,呵呵。 3、与房主直接成交 若想与房主直接成交,不贷款的话,双方拟定个协议,约定时间去房管局当场过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要是贷款的话,要个房主电话,到其他的中介公司走个代办手续,一般500左右的代办费就搞定了,把房主电话跟代办中介说下,她们会帮你搞定一切,不用你操心。 本人目前尚在房产公司工作,希望对你有帮助。 lz大可放心,不用担心害怕,可能是初次购房才会有这么多的顾虑,记住一句话:成功消费了,才有可能支付给中介方中介费(而且中介费也是可以砍价的,不是他说多少就多少),否则中介公司分文也未想拿到,咱们是弱势群体,法律是支持弱者滴。 祝你成功!!! 合同中规定的提前终止不影响中介费的收取完全是霸王条款,无效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你好! 买经济适用住房。小产权房买卖不受国家保护。
选房技巧 选房技巧一:现在哪种建筑质量可以信得过? 专家解答: 俗话说“百年物业”,在汶川大地震后,房子的建筑质量问题已经引起了老百姓前所未有的重视。现在建筑质量好的房子都是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也称框剪结构,有利于抗震、抵抗侧向风荷载等,其中剪力墙结构的侧向刚度很大,变形小,既承重又围护,适用于住宅、旅游等建筑。目前,国外流行的高层建筑通常也都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选房技巧二:为什么说选准房子就是选对开发商? 专家解答: 一个好的开发商不仅是资金雄厚,还表现在市场美誉、百姓口碑、实景呈现、室内外建筑细节、建筑元素涵盖的艺术造诣、楼体园林和时尚的结合度上……有很多人买房子的时候是看中开发商的理念,因为有理念的开发商无论是在前期施工,还是后期的物业管理,都会舍得投入,更会用心、负责。 选房技巧三:现在很多楼盘都是规模大小不等,买房子时该如何选择社区? 专家解答: 买房子,看社区!你所在的社区,首先要规模大,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左右比较有保障的,五六十万平方米就可以容纳更多配套设施;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了解这个社区现在、未来的规划蓝图,了解楼盘规划设计是否人性化,譬如户型是否实用、精致、典雅、南北对流、户户有景,是否实现人车分流等,了解是否未来建设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 选房技巧四:我平常看房经常碰到容积率、绿化率、分摊面积比例,这些数据的大小代表了什么? 专家解答: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比如:一个小区内有100套住房,每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该小区占地总面积为5000平方米,则该小区的容积率为2。容积率越小,这个小区生活的舒适度就越高。 绿化率是绿化面积与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绿化率越高,社区的人居环境也就越健康。 公摊面积比例是公摊面积与房子总面积之比,高层的公摊面积比例应该在24%-30%之间,既保障了公共区域的人性化,住户也拥有适度的空间。 房子应该是在一个宜居、健康、绿色的环境之中,应该容积率小,绿化率高,使用率适中:容积率度不高于3.0,绿地率要大于30%,房子使用率应该在70%-84%之间。 选房技巧五:现在很多楼盘的绿化都五花八门,哪些绿化才能成为优美的景观? 专家解答: 绿化,就是楼盘的“绿肺”,而绿化成为优美景观的关键,不在于植被数量的多少,而在于是否融入了精心的设计。 绿化最好由专业景观设计公司设计, 绿地系统规划最好将小区绿化体系既融入城市环境又渗入居民日常生活空间中,各个组团做到景观绿化均匀分布、园林装饰合理布局、小区整体绿化体系点、线、面结合,构成了多层次、多样化的绿化空间体系,要体现居住环境自然化的构想。 选房技巧六:我喜欢近水的房子,请问如何挑选这一类有水景的房子? 专家解答: 其实,好的园林可以不需要水景,但是“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因此,在选择近水的房子时,要切记选择房子与社区都能够亲水,有档次的社区离不开优美的水景,这样才能营造悠闲的生活环境,随时享受水边的悠闲生活,适宜居住、适宜生活、适宜养老。 选房技巧七:会所已经越来越普及,请问高品质的会所应该提供哪些服务? 专家解答: 不管是在北京、上海,还是在湛江本地的楼盘,会所已经成为高档社区的“标志”!会所能够为业主们提供的不仅是日常交流、商务会谈、朋友交往的平台,还能吸纳很多高档次的商业设施,如咖啡厅、名牌店。 买房者在考量独立会所时,要观察会所的面积、规划、设计等方面。在湛江,常规功能的会所面积应该在2000平方米到4000平方米之间,更大面积的会所可以提供中西餐厅、酒店式公寓、商务会谈、健身中心、娱乐休闲、高级影院、雪茄红酒等更多高级功能,更好地满足整个区域的商业需求,相关配套也足以提升该片街区甚至整个区域的区位价值。 选房技巧八:选楼盘的时候,该如何挑选房子的居住氛围? 专家解答: “物以群分,人以类聚”,建议你挑选楼盘的时候,先要去看看这个楼盘是否档次足够高、是否很多高素质人群都选择了这里,买房子的同时还可以为自己的事业搭上通往更高的财智平台。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社区的邻里关系越和谐、治安条件越良好、居住人群素质越高,那么居住氛围就越融洽,住在这里的心情才会更舒畅。现在很多人非常注重下一代的素质培养,一个从小就在良好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更容易成才。从培养孩子的角度来看,千金买房万金买邻,“孟母三迁”就是体现了为孩子选择良好居住氛围的智慧! 选房技巧九:现在流行的一梯两户、两梯多户、两梯四户、两梯两户,到底哪一种最好? 专家解答:从私密性、舒适性、对流性等方面来考虑,最好的是两梯两户 (一层两户双电梯),其次是两梯四户、一梯两户、两梯多户。 两梯两户就是两家住户共享两部电梯,上下楼方便,住户私密性得到保障,而且双向对流,采光通风都非常充裕,保证了最大的生活舒适度。 选房技巧十:现代住宅中有一种叫做“隐梁隐柱”的设计,请问这种设计的优点或特色在哪里呢? 专家解答: “隐梁隐柱”是目前少数高端楼盘采用的建筑设计,利用新兴的先进建筑技术,以已预应力的框架结构来承载建筑。这种设计的最大好处就是让业主在装潢家居时可充分避开宽柱带来的家具布置难度,消除厚梁带来的吊顶美观度限制。 如果你是一个爱家、喜欢布置、需要精装修的人士,建议挑选有这种设计的楼盘,以后装修可以方便很多。 选房技巧十一:请问层高在目前的住宅设计中扮演怎样的重要性呢? 专家解答: 现在国内的开发商为了保证建筑成本与建造难度保持在适当水平,住宅层高一般都在2.8米到3.0米的区间。达到2.90米的就算是舒适度较高的水准,空气对流顺畅,采光充裕,若在3米以上就是豪宅的水准了。如果层高能够高于3米,那就意味着更高品质的空气质量和空间感。 选房技巧十二:请您给我推荐一个人性、舒适、美观的户型! 专家解答: 通过我多年的行业经验,金牌户型往往要具备以下几个设计:首先是整体户型要双向对流、采光通风充裕,在高层建筑上,尽量选择两梯两户、两梯四户。 在布局上,饭厅与客厅要分隔开,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在取景上,好户型要设计成两面有景,可以看到多种景观;在门窗上,现在最流行的宽敞飘窗和转角景观窗,这是房子赏景的必要条件,否则再美的园林都与你无关。
不需要交契税 做一个公证放弃该房屋所有产权 在交0.005%的印花税就可以了 别的不需要了 目前政策是这样
对方的房子是没有土地证的,买的时候一定要对方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拿到土地证后再给钱. 唯一的问题是:老头妻子如去世那房子的四分之一是他儿子的(孙子没有继承权)四分之三是老头的.老头死后几全是儿子的和孙子无关 所以这样的房子买起来要注意很多,小心点. "子女两人(包括孙子)"得出一个儿子一个孙子
第一:这样的房子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房子的买卖政彻变化较快,等你能拿房产政时是什么样的政彻,还真不敢说 第三:因对方没有房产证,卖给你后要等许多长时间他才能拿到房产证?又要等多少年才能过房给你? 第四:到时候这个房子里任何一个人不同意,你都只能拿回自己已付的房款然后走人。
答: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在我这个城市里合同更名区别于房产证过户,房产证过户必须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中介费用,但是合同更名过户如果开发商和所属房产管理部门同意,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中介公司所说的5-6个点不属于国家规定收费,应该是公司行为,个人认为中介之所以要求5-6个点,也许是用来疏通关系的并加上自己的利润,合同更名分两种情况,一、合同未经相关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只需开发商同意便可更名,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难么就要开发商和房产部门同时同意。我想你应该能理解我的意思,祝你好运!
担心有可能,但这种模式是现在商铺销售惯用的反租形式,使为了促进商铺销售的手法 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只是你的回报低了点,我以前做得最低8%,而且你这种合同会公正,那你就要交20%的个人所得,算下来净拿4.8%。
解读新版购房合同 购房人当细填补充协议 -------------------------------------------------------------------------------- 2004年08月03日 11:28 刘宏诚 新版购房合同二十二条规定了“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这里有两层含意,第一层含意,由于国家有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又将此范本铅印并编号,如果当事人认为所签合同需补充的内容较多,在合同范本上改来改去太乱,不如写一个清楚的补充协议;第二层含意,合同签订后不等于不能再修改,如果当事人双方意见能达成一致,在合同执行完之前任何时间还可签订补充协议。不过在这里要注意的是,由于合同签订后购房人要先付款,有钱攥在房地产商手里,购房人要求将合同改得对自己更有利,通常很难办到。 另外,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人对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是:补充协议仅仅是对主合同的一种补充,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应以主合同所表达的含意为准;另一种解释则认为: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内容的修正,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所表达的含意为准。合同第二十三条说明了“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笔者建议购房人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最好在补充协议上说明补充协议和合同的关系,即解释不一致的地方以哪一个为准。 来源:北京日报 目前,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谨慎把 好运!!!
1、留存关于当时房价中含车库的任何证据。 2、高知中介你将到房产局举报他违规销售欺瞒消费者。停他执照。 3、看你是按揭的话通知银行停止放款,,并发一封书面函给银行和中介,他们拿不到钱当然不会和你搞了 。
交楼时间没相关规定,开发商按预计竣工时间预定交付日期。 一般认为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已经为房屋提供了保安,保洁,维修养护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等服务,应该支付相应费用,但是没用相关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和物管进行协商。
一般来讲,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随意加名字的.因为加进你的名字实际上意味着你父亲将夫妻共有的房产的一部分赠与你或是卖给你. 正规的作法是你父母与开发商协商,从房产管理部门撤回备案的合同,重新签订. 最好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毕竟各地的管理方式不完全相同.
你好! 一、如果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那么一定要等房产证办妥才可以转买,而且需交契税、维修基金。 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还未送至房管局备案,只需私下找开发商变更房屋的购买人即可。那么契税、维修基金由买主承担。
现房也要有交房时间啊,你什么合同啊?从没见过.那你就拖着吧,反正物业都说了你还不信,难道叫他写下来啊,呵呵
我不建议你这样做.首先如果说你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可以直接过户,因为国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能住满五年,确需出售的,可以按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例如他当时购买时是花了二十万.他现在要卖三十万.剩余的十万可以写一个补充协议,把这十万做为装修款折给他.如果说你们就是办个公证的话.一般公证有效期也就是一年.一年后业主找不到了,或者说业主涨价了,都会是问题的.
乡里想强行手回怎么办? 乡里不可以收回有合同的 国家想收回怎么办?以后要是拆迁,补偿上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国家收回你就没有拆迁方面的土地补偿 如果要买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温乡里有没有可能国家出让土地。
我购买了个房号/怎么签合同呢/ 现在开发商都比较牛,给你什么合同就签什么合同。而且太过分他也要每次解释,基本和市面上其他开发商的差不多 5年不好过户 5年内交易付5.5%的营业税
我和你一样,和男朋友还没结婚就按揭了房子,不过我比你幸运的是我们感情很好。我想我可以帮你,因为我男朋友是房地产公司专门办权证这些的,对这些非常了解,只可惜现在他睡觉了,嘿嘿,我明天给你答复把,或者你 36265745 我一定帮你问清楚,你别着急! PS:我不是冲着你的悬赏来的,只是为你着急,分多少不重要,问题解决了才是大事! 咨询后答案: 一:首先你要做的是抓紧时间去开发商那边看你的合同是否已经在房交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那还好说,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在合同上改名字就是,但需要你女朋友配合一起去。如果已经备案,可与开发商私下协商让开发商把把已备案合同注销,然后再以你个人名义购买这套房子 二:一般产权证都是交房以后才办理下来,产权证办理下来之前都可以和你女朋友一起到房交所把她的名字去掉,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根据各个地区的情况而定。如果产权证办理下来以后再去该,那就麻烦了, 所以一定要尽快去办理,越早越好。
除非你不要定金了,或者能找到所买的房子有影响居住的因素。否则你就退不了房。
虽然你是公方,但是已经和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那么合同当中自然会提到物业费的缴纳方法。而且,物业费也确实应该交给签订合同的物业公司。 物业费是谁使用就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