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购房合同前能不能要回定金?
本来看好一套房子,怕被人买走就交了5万元定金,每签任何预订协议,后来去就购房合同协商了一次,但是还没签,后来不想要了,怎样能要回定金呢?
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你交付的定金是为订立合同担保的,属于“订约定金”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只要你能证明你不订立合同不是自身的原因,而是其他原因所致。则可以拿回来。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是可以拿回来的。不过你必须能完全证明,不订立合同不能归责于你。比如,你能证明该房屋有质量问题,房屋没有产权证书等原因;或者原来约定分期付款,对方不同意,对方要提高价格,你不同意等原因。
定金是可以要回的,也可以在购房协议里写明,定金在过户时转为购房款。这也得看当时甲乙双方是如何商定的了。
没签协议应该可以吧
定金不退,订金可退,也可转入购房款.
我想你很难要回来了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商家是不会退的 因为他为了自己的利益是不会给你的 如果你想要必须要靠法律来维护自己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分析,你想把定金要回得有一定的理由,也就是找不可归责于你的原因使合同无法订立,你可以找对方的过错,像有没有商品房销售的五证,对方合同的格试条款显示公平,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约定有问题,房屋与宣传不一,房屋质量问题,房屋没有产权证书,层高不够等原因;总之你一开始不能上来就说不想买房了,要想办法在签合同时找对方的麻烦,提高条件,让对方接受不了,这样合同无法 订立,你就可以要求以无法订立合同而退定金了。
没有办法,要不回来的 你可以想办法帮助开发商把这个房子卖出去然后你从开放商那里拿回你的定金
可以退回。或者至少可以退回大部分。由于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说,双方没有就合同应当约定的条款达成一致,因此,合同尚未成立和生效,该定金不是履约定金的性质,由于双方对合同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是双方的原因,而非交纳定金一方的责任,不存在违约行为,因此,交纳定金的一方最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一小部分责任或者说对方的损失(其实对方并没有什么损失),就可完全拿回定金或大部分定金。
要不回来了.
如果是“定”字的定金是要不回来的。 但如果是“订”字的订金是可以要回来的。 有的商家就是和买家打文字游戏。 你一定要注意了。看仔细。
定金是无法退的,签的是"订金"的话,还有回旋的可能性.买房子可要慎重啊,本来我们就是弱势,又是大笔资金投入,可不能轻易就把钱放出去,收回来就难了!
可认因为建设部已经下文,不能再收定金.
如果不能证明是开发商有违约,定金无法退回!!!
如果定购书上只是写明谈正式合同的时间,没有写明购房合同未签订成功定金是否返还的语句,则可通过法律程序讨回定金。如果定购书上写着“购房者应该在定购书签订之日起几日内到开发商处签订购房合同,逾期定金不退。”则意味着购房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无法讨回定金。
完全按照规范化运作的房产公司可能是要不回这个"定"金的,但我身边的很多人也是你这样的情况却大多数要回了这个钱,你努力吧,祝你好运!!
从案例上看,5万元是可以要回来的,换言之,在合同签署前的大额定金,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国家明确规定禁止收大额定金--不合法。
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你交付的定金是为订立合同担保的,属于“订约定金”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只要你能证明你不订立合同不是自身的原因,而是其他原因所致。则可以拿回来。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是可以拿回来的。不过你必须能完全证明,不订立合同不能归责于你。比如,你能证明该房屋有质量问题,房屋没有产权证书等原因;或者原来约定分期付款,对方不同意,对方要提高价格,你不同意等原因。 。
找个有权势的人,你什么都搞得定的。
就是知识人啊 不错
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你交付的定金是为订立合同担保的,属于“订约定金”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只要你能证明你不订立合同不是自身的原因,而是其他原因所致。则可以拿回来。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是可以拿回来的。不过你必须能完全证明,不订立合同不能归责于你。比如,你能证明该房屋有质量问题,房屋没有产权证书等原因;或者原来约定分期付款,对方不同意,对方要提高价格,你不同意等原因。 。
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你交付的定金是为订立合同担保的,属于“订约定金”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只要你能证明你不订立合同不是自身的原因,而是其他原因所致。则可以拿回来。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是可以拿回来的。不过你必须能完全证明,不订立合同不能归责于你。比如,你能证明该房屋有质量问题,房屋没有产权证书等原因;或者原来约定分期付款,对方不同意,对方要提高价格,你不同意等原因。 该回答在4月28日 14:07由回答者修改过 。
上面的回答是从法律范畴作出的回答,我从实战角度为你出个主意,回答一下: 单从购房这件事来说,只要努力!不管是定金还是订金总是可以退的。 先看一下你的收条究竟写的是‘定’还是‘订’。如是‘订金’,法律上规定也是可以退的。 如过是‘定金’字样,你首先要表达:你是在未被告知权利义务的情况下交纳的所谓定金!同时可以两种方法: 1、任何一个开发商制定的合同都是不平等条约,绝对有霸王条款。找个内行朋友,在合同里找到它们,特别是关键条款!拒理力争,决不退让。就此证明不能签定合同的原因在他们一方,最后找个台阶给人家把钱退给你。 2、对方是现房的话,你可以借鉴上面朋友意见的最后一句话,在施工质量上找问题。 最后,给你一句话:别不好意思!与其一辈子住一个不满意的房子,不如现在尽力达成心愿。 祝你成功!
你交定金时只有买房的意思表示,并未与对方谈妥相关的合同条款,因此可以通过谈判的方式,让对方放弃想卖给你房屋的意愿.这样就可以顺利收回定金.
看看你交钱时所签的合约是写“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定金是不太可能拿回来的,如果是订金是有办法可以拿的。
交定金的时候有发票么? 确定是定金?? 如果是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 是订金的话,无论交易是否完成都是要退的,可以直接转入购房款。 不过,找找人什么的,定金也是可以退的
当时有写下字据吗?假如有你确定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这两者有着性质不同的处理办法。
kimsky604:你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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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你好! 什么样的痣该去? 面部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黑痣多为良性,可与主人“和平共处”,无需作任何治疗。但有些痣需要加以治疗。 1)过大的痣 痣的大小有时可预示将来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