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在银行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权注销之前,是无法办理备案手续的,而没有备案手续的合同,是不能申请办理贷款手续的.建议您尽快要求开发商完成此手续.
解答如下: 在银行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权注销之前,是无法办理备案手续的,而没有备案手续的合同,是不能申请办理贷款手续的.建议您尽快要求开发商完成此手续. 收起
解答如下: 在银行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权注销之前,是无法办理备案手续的,而没有备案手续的合同,是不能申请办理贷款手续的.建议您尽快要求开发商完成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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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那个城市的,程序基本是; 1.签购房合同。 2.拿合同去单位管理公积金的部门(一般是财务部门负责),拿公积金帐号,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盖章。 3.去贷款银行交材料,签贷款合同。 4.一般商业贷款是审批半月左右。 5.如果单位经办人员熟悉业务,单位申请是耽误不了多长时间的。 6.签贷款合同后银行核实约10天,加上半月的审批期,一般约一个月足够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职工的资助,不需职工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某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等同于住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既可以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因此,在单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货币化时,此时在职工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础上新补充的住房公积金部门实质上就是住房补贴。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6)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老职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离退休的职工)。机关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由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两部门组成,其中一次性补贴的计算公式是:一次性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机关住房未达标老职工领取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计算公式是: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因此,从公式可见,机关老职工(住房达标者除外)无论是无房还是住房未达标,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时间,关系到其领取的住房补贴额的多少,虽然这种影响可能并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和使用?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时的支取。 《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建造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2、支取同居一处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在购房合同或协议生效、建造或者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由本人及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分别支取。 按照本条规定支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后,职工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条例》和本《办法》所称同居一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及具有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 二、其他情况下的支取。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离休、退休证明; 2、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或者出境登记卡;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区、县以上医院证明;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合法死亡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职式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由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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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最主要是看你的缴存金额和缴存比例,计算公式为: [缴存金额/缴存比例 - 400(家庭最低生活支出)]/申请借款年限对应的最高贷款额计算系数(附件中可查询),得出来的数四舍五入,就是你可以贷的金额了,如果超过40万,你可以申请贴息贷款,概念和组合贷款类似,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将贴息资金划入符合贴息条件的申请人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中。
有担保公司担保你就按公积金的各步办就行了,下而办件流程.供参考. 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1、 在沈阳工作并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 2、 申请贷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 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30%; 4、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 5、 同意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还款保证方式; 6、 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他债务。 7、个人最高贷15万,双方最高贷25万 一、借款人提供贷款材料 1、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4份配偶2份; 2、户口本双方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3、(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沈阳市户口到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外地户口在户 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 (3)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 4、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各1份 5、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6、备案合同1份 7、普通购房合同3份 8、预售许可证复印件3份 9、门牌审批表复印件3份 10、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11、准住通知单原件 12、契税收据原件第四联 13、维修基金收据原件第五联 14、开发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收费 1、契税:总房款×1.5%(144m2以上含144 m2、单价5680元/ m2以上含5680元按4%计算) (交财政局) 2、基金:面积×2300×2.5%(2300元以上按2300元计算) 总房款×2.5%(2300元以下) (交房产局) 3、律师费:600元 4、担保费(10年以上0.9‰,10年以下0.8‰) 5、房证及抵押480元 三、办件流程 (一)个人贷款窗口1提供手续审批 1、 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各1份; 2、 户口本双方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3、(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沈阳市户口到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外地户口在户 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 (3)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 4、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各1份 5、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6、备案合同1份(审后返回) 7、普通购房合同1份 8、公积金申请表1份 9、预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 10、门牌审批表复印件1份 (二)个人贷款窗口2开卡、签字 1、 到2号窗口取表 2、 到指定银行开卡 3、 回2号窗口双方签字、按手印(借款合同4份、抵押合同4份) (三)担保窗口 1、 备案合同1份 2、 普通合同2份 3、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4、门牌审批表复印件2份 5、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共有人1份 6、契税收据原件第四联 7、维修基金收据原件第五联 8、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9、准住通知单原件 (四)到工商银行交担保费 (五)回担保窗口换收据 1、 担保费(10年以上0.9‰,10年以下0.8‰) 2、 房证及抵押470元 3、 抵押表签字、按手印(年月日不签) (六)银行电话通知后,到开卡行签字
出国了怎么就给出5分的题呀?? 出国如果还回来的话 那这些都要保留 一后能用上 不回来也可留 因为亲戚朋友们总要有个买房的 万一你能帮上一把那就很好了 要是不想整了 可以 把基金什么的都提出来 但是手续也不少
主要是公积金审核时间太长,手续比较复杂,KFS为了迅速回笼资金,大多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
可以 但具体程序还需按原单位的流程来走 你可以直接了解上公积金的原单位的流程
开发商有相关的备案流程, 包括合同的盖章等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但结果是一定会有一份原件可以拿到的
你拜托认识的人协商一下.一定要三思.这可是你的责任
有事情可以咨询我.我是链家房地产公司的,我们告诉可以代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服务!!
收据?不会吧,你交了首付款,首付款的发票是一定要开的,交房的时候开的是总房款发票,有首付款发票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账户里余额都可以提取来,只要有一个保留账户的金额就够了。
没有工作单位只有等到退休后,才能将公积金悉数取出。你如果和以前单位的关系好,可试试由他们帮你接着取,但是好象不能全取的。
3年,利率为4.14%,每1万元还295.86元,贷6万的话每月月供为1775.16元,每月利息为108.5元,3年总利息为3905.76元.
我觉得他们这样想得也是挺好的,倒不是要公婆给大儿子盖房子,以后我跟老公没准在外面买房子。也可能一直往上盖,我心心念念就是想自己的家好看点而已
房子他们自己想办法,钱你别犯傻给了不然以后是真的麽有保障了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的要点是,甲的赠与房产行为是否能够撤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 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 误解的;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本案甲主张被告欺诈,但因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因此法院不予 采信。因甲乙是夫妻关系,诉争房屋虽是以甲名义婚前购买,但有部分银行按 揭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因此诉争房屋变更登记为甲乙各占50%份 额的结果,并不显失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 定撤销权两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 己的意思表示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是相对的,不是绝 对的。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有以下限制条件: (1) 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即标的物交付或登记之前行使。 如标的物已交付或登记,则不得撤销;如标的物部分交付或登记的,则已交付 或登记部分不得撤销; (2) 须是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才可撤销,已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 撤销; (3) 须是不为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为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根据(1)的规定,本案中甲在办理了产权登记后,是不能够行使任意撤 销权的。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基于法律规定的事由,撤销赠与合同 的权利。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是何种性 质,也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 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甲请求撤销赠与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法定 撤销权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 更或者撤销: (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 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乙认为甲低价转让房屋对其债权造成了损害,于是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甲 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在尚未偿还乙债务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 丙,涉案房屋在甲转让时的评估价为50万元,该价格应视为交易时交易地的 市场交易价。而甲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交易价格为25万元,只有市场交易 价的50%,应属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甲在明知对乙的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 仍将其名下的房屋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丙,该行为导致乙的债权无法实现, 对债权人乙造成损害。丙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讼争房屋,对乙的债权造成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判决撤销甲将涉案房屋转让给 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 行为。”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如果是有偿行为,且是以相当的对价转让的,债务 人的积极财产将不因转让行为而减少。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诈害 行为,即并未损及债权人的债权,无撤销权适用的余地。但如果债务人是以明 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因转让财产与其对价明显不 具有相当性,导致债务人积极财产明显减少,陷于无资力即支付不能,且对该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及其导致支付不能的事实债务人及受益人在主观上均认知, 该转让行为就构成诈害行为,债权人可得行使撤销权。如何理解“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的 解释,“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务,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 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本案中,涉案 房屋在甲转让时的评估价为50万元,该价格应视为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 价。而甲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交易价格为25万元,只有市场交易价的 50%,应属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 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由债务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 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 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 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 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 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回迁房要建好好几年才会有房产证的,我家的房子是回迁的,都住了两年了也没房产证,就是商品房也是建好交房才会有房产证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br/>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br/>欢迎关注微信号:逸管家私人助理
如果您在这之前没贷过款的话,就要付20%首付,如过是二套了,就要不少于4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种情况只要破产清算结束,公司账目清楚,该法人可以申请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头上(属于公司财务处理)。
法律关系上面讲,由于你这套房子是在你父亲再婚前买的,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和她无关。你应当带齐当年签的合同以及你父亲现在的结婚证书,证明这套房子和她无关,然后到公证处做公证即可。
转卖2次 各类费用确实要几万的。房屋改建也有一定费用。 很多钱是国家收的《上缴中央》 地方政府都没办法。。。<br/>赶紧去交了吧 不然你们之间私下买卖和约无效 对方甚至可以收回房的。
可以,不过要写夫妻双方姓名需提供双方购房时各自缴纳房款的证明,以便房产证上注明各自的占有比例,同时需提供相关证件。
两个户口本不管用.只有两个房产证才管用,可以要求安置两个经济适用房.
实际上是合法的,就是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时候,一般在多层楼房要求封顶,高层楼房要求完成基础或者2~4层,此时售楼处只有户型图,可是户型图都是从经过规划局批准的施工图纸套下来的,业主必须留存,今后对照实际的户型,属于合同的附件和要约。 业主完全可以进入施工现场到在建的楼房亲自看一看,很多售楼处的人员会陪同参观实际户型的,一般施工单位也不管,就是要注意安全而已。
我认为你可以另外再找一家中介只委 托办理你们交易的相关手续,例如说二手房卖卖合同的打印、按揭及赎楼申请、递件缴税、过户手续待相关手续。费用3000元一单。这样可免去中介3%的佣金。而且我觉得现在的中介混乱、对于买房者来说可谓是陷井多多。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2、建筑用地面积:指建筑或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室外工程(如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的面积,其形状和大小由建筑红线加以控制。 3、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你开发商可以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你买一块地,但由于市政或其他原因,需要占用你一些土地,如市政道路,即常说的要扣路幅,还有如在土地边有高压线,国家规定就需退出多少米才能建房的.所以你土地证面积并不一定是你的建设用地面积,土地证面积减去你不能用的面积后就是你的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4、“用地面积”:是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各种建设用地的面积。城市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可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等。但各种性质用地的面积并不只单纯包括其本身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还包括一些直接为其服务的建设用地面积。如城市的“居住用地面积”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面积;“工业用地面积”包括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面积。
建议到沈阳市政府法制办的网站上去查一下 或是到规划局(在五经街)、土地储备中心(在大西路的房地产大厦)去咨询
配套费与维修基金是两回事, 房改时交的购房款是不包括维修基金的 另外,根据建设部的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凡是没有建立维修基金的房屋,应该补建续缴,要么大家交钱,建立维修基金,要么大家交钱,对现在需要维修的地方进行维修,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供参考
现在假的一般人也看不出来,还是到房管部门查一下吧。简单一点的是问一下该房的邻居等人,看看产权人是谁。
商品房选购的基本要点 选一套舒适、实用、安全、美观的商品住房应当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验五证: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最好了解一下开发单位、设计单位、建筑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的等级和信誉,再看一下是否有《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以保证房屋的质量和可靠性。 三、综合考察住房的地理位置、小区环境(是否远离污染源、环境是否宜人,市政配套、小区配套、购物条件等 ;周边环镜?人文、信息、通讯等 ,交通是否便捷、道路是否适于疏散,有无停车场地;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售后服务是否到位等。 四、保证住房的实用性、舒适性。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1)住房的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 下载地址:
曾经有过与此相同的项目,地下部分均不计入容积率,但是如果要获得产权,层高就要达到2.2米。如果要避免计入建筑面积,可以填土使地下部分均不超过2.2米,待产权证书拿到之后,把填土挖出即可。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因人而已,通常要看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期限,建筑年代、结构、质量,彩光、交通、环境、购物、价值与价格的匹配、以及此前该房屋中有没有发生过让一般通常人不能接受的事件等等。总之,不能一概而论。
不出套内面积我觉得就是他们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证这前是不许交定金的,你可以先私下打听一下,看他们有没有,如没有取得,你不但可以要求要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个人观点,选择406 中国人传统观念是东头为大;另东头采光要比中间好,西边采光也不错,但毕竟西晒,夏天热一点。
以住宅为例。 配套是指上水、下水、通讯、煤气、供暖、供电、有线电视、网络等与住宅有关的配套工程。 在一个住宅小区,从规划的角度,在规划图上,用红笔划了一圈规划控制线,因为是红色的,一般业内叫其为红线。红线内是小区的,红线外是小区以外的。 在红线内的配套工程,是小配套,需要由开发商自己来委托设计和施工。 在红线外的配套工程,大多数的城市,都是由开发商交钱,一般叫配套费,由政府或者是有关部门统一给进行配套工程。 然后将红线外和红线内的接口进行对接。
物业公司负责的工作主要是为业主服务,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园区的卫生保洁、园区设备设施的维护、园区绿化、业主会所等。除此之外还有些有偿服务的内容,包括家政服务、户内设施的维护维修等。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市物价局确定的,物价局根据小区的设施水平来确定。或者是物价局确定个标准,划分出几类园区,每类园区按照标准对应收费标准。 小区的煤气配套工程的义务是开发商的,开发商在销售时,应该对配套设施的范围内容有个说法,有问题应该找开发商。与是否交物业没有关系
一、交房付款问题。开发商在交钥匙时,一般都会要求付清全部房款,否则,开发商难以制约购房人,这是惯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是这么约定的,你得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房款,这点上开发商没有错。 二、面积问题。我不知道你是如何丈量的面积,开发商售房时,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建筑面积包括墙体中心线以内的面积和公摊面积,具体的计算审核是由当地房产局负责的,你有权力要求开发商提供计算审核的依据。面房前面的走廊不应该计算在建筑面积之内。 三、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该按照当初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为你办理房产证。但合同中约定“包各种证件在内”,有点含糊,包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包办手续,也可以理解为还包办手续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我认为,维修基金确实是业户自己受益的事,一般购房也没有总价中包括维修基金的。建议你与开发商具体的协商。现在你是处于一个弱者,房证办不下来,损失的是你自己
房屋的容积率是一定区域中,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的比率。 容积率高的,人口密度就大,反之就小。 这个指标反映的主要是居住环境,对房屋的价格影响较大,如果是旧城改造,涉及的是需要安置或是拆迁的户数问题,也直接影响到拆迁成本。 拆迁成本的高低,影响到政府的土地收益,也反映了旧城改造的难易程度。
如果想不买这套房子,又不存在违约责任,那你前提就是必须要有“顶替”的责任人! 1。贷款问题 《中介公司是否给你做过预审?资信等是否在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之前就确定?》 2。是否在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之前,和房东洽谈过“贷不下款的友好解决方案”? 3。再回顾一下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有什么漏洞可抓的? 如果都没有产生对你有利的理由,那么就请你看一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看是否自己可以接受!能够接受的前提下,那你就违约好了!
你的证明是你付的钱才有机会,比如从你帐户付款的转帐凭证,另外,房子你们约定比例了吗,如果没有,就得由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了。
这要看你得了,如果你就要住三十年,三十年以后,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也不想要卖这个房子的钱啦,那你就卖吧,如果你想要的话那就别卖,因为三十年以后房子跟钱肯定不是你的了,最后的绝定全还是要看你的!!!
其实合同的签署没有硬性的规定说是多少天是正常的,根据每个公司的流程,只要你买房子的开发商实力没有问题那么他的一周签署合同就没有问题
主要看签订的协议,是否是对方违约。合同中肯定有时间方面的约定,如果对方原因,超过双方约定的时间,仍然没有办好相关手续,定金肯定需要退回,且如果对簿公堂,甚至应为双倍返还。至于中介费,肯定是不需要支付的。
要看有没有下证了,下证了的要过户才算你的房子的,这样才安全,没下证的也可买,要到开发商更名,然后由开发商给你下证。
福建贷款网提醒你:1.要查询该房的建造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 2.要仔细查看二手房外观,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3.要仔细查看二手房内部结构,许多所谓的二室一厅都是由一室一厅改造的; 4.要查看该房内部是否存在漏水、墙面开裂等质量问题; 5.要查看二手房日照是否充足,附近是否有营业场所产生噪音、油烟; 6.购房若附送家具必须在合同上说明; 7.在支付定金前,最好向该房邻居了解该房相关情况,且要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住户情况。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需要清楚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需写明是否夫妻财产、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房屋产权的归属,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出租、房屋抵押的情况,是否有私搭乱建的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产权证明如何移交,总之,应将房屋的情况作详尽的说明。 (3)价款 二手房买卖价格由双方协商,这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写明价款总额,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果申请按揭贷款,尾款支付方式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及税费等费用的承担。 (5)违约责任 约定违约的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或计算方式,以及约定解决是采用诉讼方式还是仲裁方式。 (6)合同生效条款 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时间,合同失效的条件,还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及合同失效、无效、终止后财产怎样返还。 (7)合同附件 说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效力等。 (8)担保条款 既可以是卖主对所出卖的房屋无权利瑕疵所做的担保,可以采用保证的担保方式。
不知上述情况是在哪个省市?如果是在北京的话,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或是代理销售机构无权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可以向北京市建委进行投诉,或是
关于问题1,目前舆论普遍认为,房价还会下跌,但我认为跌的幅度不会太大。 关于问题2、3,置业代理会帮您一一搞好,不用操心。 关于问题4,合法的,请放心。 关于问题5,有句话说的好:不买不甘心,买了烦心。呵呵
估计是没有办法,经营性 或 住宅无法区分,因为是一个税单。。要不你看看自己的人脉关系有没有和 房产 沾边的,托托人试试吧。。
一定要签,而且之前一定要把价钱谈好,合同最后一页还有一些手写的条款,中介会写上如果因任意方终止合同中介费还支付。
前期准备 1.核算家庭收入 2.明确房产所有人 3.确定房屋价格位置 4.房屋基础知识 网上选房 1.楼盘搜索 2.户型搜索 3.专家指点买房 4.量身选房 实地看房 1.验看五证二书 2.销售过招 3.实地考察 4.选择户型 楼盘比较 1.地段交通 2.配套 3.开发商实力 4.户型 认 购 1.排号 2.交定金 3.签定认购书 4.如何退定金 合 同 1.购房合同范本 2.补充协议 3.合同陷阱 4.如何签定合同 贷 款 1.商业贷款 2.公积金贷款 3.一次性付款 4.分期付款 收房 1.收房流程 2.如何验收房屋 3.缴纳税费 4.收房实例解析 入住装修 1.房屋隐蔽问题 2.选装修公司 3.建材城大全 4.装饰图片 房 产 证 1.业主办理房产证 2.委托他人办理 3.办理步骤 4.不登记的弊端 物业 1.物业管理内容 2.成立业主委员会 3.物业纠纷 4.更换物业 房99置业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