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可否为个人做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上述规定字义上理解,上述规定针对的是公司的“董事、经理”不能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那么公司是否可以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法律规定并不明确。 但在实际案例中,却多有判决无效的。因为担保合同一般都是董事、经理操作的,责任难以分清。 所以要慎重,没有问题还可以,一旦诉诸法律,会有很大的麻烦。
完全可以,看股东是否同意。
如果公司运营没有问题,当然可以为个人担保
当然可以,只要它愿意。
答:抵押对方的知识产权。股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