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用什么方法赶走这不讲信用的家伙
前几天将房出租,由于房客是个以前认识的人,而且还是公务员,就没防备。在还未签订租房合同及未缴纳押金、租金的情况下就将钥匙给他,让他先搬进去。可是后来的这几天他就一直躲着我不和我签合同,而且还一次次的骗我,我现在不想把房子租给他了,想让他搬走,应该怎么做才合法。还有就是,如果他在我给的期限内没搬走的话,我可以采取怎么合法的手段吗?可以把他的东西丢到门外去吗?
如果是公务员的话比较好办,直接找单位领导可能效果更好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七)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你要求签署合同而他以种种理由拖延签署已经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自愿原则,应属违法,不过如果你通过司法途径上面两条规定反倒是一句空话,但到了他领导那儿这两句话就管用了。
你和他之间还没有成立租赁关系,而且由于该人的恶意行为,导致你不愿出租房屋给他,你完全有权利要求该人搬走,腾退房屋。如果该人拒不搬走,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该人腾退房屋,并赔偿由于其非法占用你房屋行为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胜诉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该人腾退房屋,千万不要自行其是,由你把他的东西丢出门外,那样的话,就演变成你违法了,你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不要感情用事,法律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权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是应当给承租人必要的准备期间。你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后,无论他怎么违约,你都不能自己将他的东西丢到门外去,否则,如果给他造成了损失的话,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理点的化,可以找到他们单位的领导,这样如果三天内不补签合同, 就直接将他从你的房子里赶出去。 你们之间没有什么手续。只要房是你的,就别怕他。 都什么社会了还有这种人,是停可恶的。 这样的人就别和他客气!
答:是的.在过去一个时间,或者说在现在一部分地方,是存在你说的现象的. 这是官方说法. 是的.无论何时何地,罚款总是与个人工资紧密相连的. 这是非官方说法.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关于早泄问题(急)我和女朋友都是处女和处男。我们年龄也不小了,最近我们同居了。但...
答: 新婚燕尔,不亦乐乎。但有的新郎却有说不出的烦恼,就是每当性生活时,刚刚接触妻子性器官,或阴茎刚进入阴道,就会过早地发生射精,这种现象称为新婚早泄。 新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