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且不在本市就业的或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30%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取得受益权的。
一、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且不在本市就业的或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30%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取得受益权的。 收起
肯定能够啊 不然公积金还有什么用,就是用来冲住房按揭的
1、购房时候可以申请利率比较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41%,商业贷款为5.51%-6.12%) 2、购房、装修之后可以将公积金提取; 3、是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形式,也是一种福利(单位和员工各交纳一半),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以前属于强制性的,现在好象不是了,新进的员工好多都没有的
要根据你的收入才能做出比较适合你的还款方案,一般贷款人的月还款额不宜超过收入的50%,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期间是可以提取的,贷款还清了就不能再提取了,如果再想提的话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 (1)等到你退休的时候才能把账户里面的钱提出来。 (2)与单位解劳动关系,且户口已迁出本市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30%的
要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因为即使开发商有理也不愿意打官司,可以和开发商推迟交房的违约互相折抵一下,即使缴纳违约金其实也并不多,你可以表态在法庭上面见面,你就说有媒体参加,吓唬他们就可以。
给你一个电话,上海的贷款公司的,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 021-51163630
我们在单位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同志那可以查到,不妨去问问(因为每年7月份,住房管理中心结算一次,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也相应进行调整,到时单位会有对帐单的。)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年7月份,住房管理中心结算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三.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13万,30年,每月须付738.79元.不可能是600元.等额分期付款,最后一个月是0.
最好是通过公司办理,就交点过户费,主要是你要在合同内写清楚这些事宜,并写清为约责任和赔偿条款,哪怕写的赔偿金多些,着都是对双方的保证.
必须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房产证下发才能买卖。
据我所知可以,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已操作过.不过,手续有一点点复杂,但还是可以办,具体程序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或所在单位负责该工作的同志咨询.
可以用子女的名字 相关补偿,你要弄清楚你现在拆迁工作小组所依据的文件,根据文件申请
我刚打电话问了,公示一个月之后才有可能给证,给证也不能买,因为没房源,现在只到6000号,等吧。别急!
旁友,侬开玩笑了,现在了让马陆最差的房子单价也在6000以上,40万还要75平方以上,旁友侬是么希望买到房子个
目前天河房价均价在2万左右,以你这个能力完全有经济能力在天河区买房.首付40万,贷10年,一个月还1万还是可以的,但只能买个100平左右的.可在岗顶附近买,房价才1万45的样子
这个是利益。不是捆绑销售。<br/> <br/>捆绑销售,是他卖你门面,必须还要买他住房。<br/> <br/>关于违背合同,这个当然是违约行为。可以追究其责任。但不能应1方违约,合同就失效了。<br/>合同仍然有约束力。
这个问题很简单 首先你只要工作了连续交公积金满6个月你就可以动用你的公积金了<br/>接下来去房管局在购房合同以及产证上上一下你的名字 费用几千吧 之后你就和你父母同时拥有这个房子了 <br/>然后和父母贷款的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告诉他你的公积金也要加入每月摊还行列 他们会给你办理的
各地情况不1样,最主要的是要看与你打交道的房地产开发商了。你签购房合同应当是要先交了首付的,如果开发商不错,你想换的房子也有小户型,好好说说应当可行,只要更改购房合同就能够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你是不能变更的。好好找开发商谈谈,还是买他的项目,购房合同1周内多数地方都应当是没有上报建委备案的。
刚参加工作时教师公寓七八万,偶工资才430零存款,教师公寓二期十七八万,偶工资800零存款不敢下手,大洋小区推出,偶工资突破千元大关,首付也凑不起,商业街40万推出,刚缝楼价下跌出不了手,无奈将手头一万五买块小地皮打算赚够钱自己造,没想到人工工资年年翻倍只好欠债10万造房…… 不要跟哥一样后悔,只能给你一点建议,楼主。先弄个小的手里握握吧
小产权房产,没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和土地证明,更没有契税证!你买下后在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都是查不到你的住房信息。你总体来说,只要没有其他正规房产,你还是属于无房户!你可以放心的去购买你的经适房和参加摇号。但是~~特别提醒,购买小产权房,你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能随意转让买卖,。抵押和更改姓名所属。你买下那房子,也办理不了过户手续,请三思!
曾注明商品房限购政策 “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福州、厦门等部分城市日前决定,将顺延执行此项政策。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我是世华地产的,这种情况我么经常遇见,中介是促使买卖双方成交提供服务的(重点是提供信息,其次是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签合同肯定约定了佣金的支付,你讲的(一年办理房子手续当中,中介没有参与过,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问过。)可能没有依据,中介是负责帮你过户,也帮业主把房子过户给你,如果中介搞不定过户手续的话,一定是你们买卖双方的问题,即使你们哪一方违约了中介也没有责任,但是最终还是可以过户了,在这之前你们没有跟中介谈过调整佣金,那现在过户的话佣金肯定没有少,即使买卖双方私自过户,中介拿佣金承诺书可以去法院走法律程序,
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同时规定,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br/> 你可以自己的名字买房子,但房子不能过户到他们名下。
只要你手下没有其它房屋,首付都是30%。新政要求的是外地人购买本市房屋要缴满1年的社保,因为你本身户口就子合肥,所以和社保没有关系。都是可以按揭的。
【法律分析】<br/>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您已经与房东签订了定金协议,并已经支付定金的,定金协议生效。但您与房东并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因此如果定金协议上约定了过户日期的,则房东要求您提前过户日期,是房东违约,您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定金协议上没有约定过户日期,则您可以与房东协商具体过户时间,协商不了的,您可以不再签订购房协议,并要求房东返还您已经支付的定金。<br/>【行动建议】<br/>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您可以持定金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br/>【相关法律法规】<br/>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br/>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你爹妈出资购买住房。为何要写你两人姓名?写了两人姓名,就是你俩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br/>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br/>你现在想主张房子属于你个人,只有一个法子,你们小两口一起去公证处,让你配偶写一份放弃该住房公有权益的协议,再做个公证。就可以了。
1、以前说楼的间距是100米,必须是有证据证明,才能办理退房;<br/>2、现在是47米和100米相差不少,但是必须有他们随便更改在先,且没有征得你们购房者的同意;<br/>3、此事只有你们全体购房者集体维权能有效果。<br/> 100、80、47这三个数字,就是很好的说明;<br/>受骗的人很多,总有手里有合同的,打官司要求退房。 <br/> 你采纳以后再说。。 <br/> 合同里没有楼距的条款?这就不好维权了。。。 <br/> 维权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官司 ,没有证据没有办法。
一套100万的房产,如果你办一个10年期的以房养老,你每月可以领取3700元左右的养老金。但是,如果你办理10年期100万的按揭贷款去买房子,你的月供大约为11636.63元。我们的政府总是这样深深的爱着它的人民。
只要开发商具备房管局发行的正式格式合同,说明手续齐全,可以销售和办理产权。 虽然正规的开发商必须采用房管局买到的格式合同,但是必须注意: 1、户名一定提前想好,一旦确定不容易更改; 2、面积确定好,误差的处理原则确定好,一般开发商总是选择对他有利的选项,你必须坚持对你有利的选项。 3、总价确定好,付款方式、时间确定好; 4、交房日期确定好,延期的违约责任确定好; 5、装修标准确定好,免得有争议,可以增加补充协议; 6、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确定好时限; 7、质量保证确定好。 双方签字后一定复印留底妥善保存。 最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两者没有实质性差别,但现在一般都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约已经是一个很古老的称谓了.
这个问题应该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特性了 在这个问题上站在哪一方的立场上都有理 如果你们的合同里面对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没有特别的注明的话最好的方法是你们坐在一起好好的协商协商.若有注明就按注明走咯
如果房子的产权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的话,就没有必要再签订什么合同了。
最好按成交价交纳,如果做低评避税的话也可以,就是对于以后你再卖的话回交纳更多的税.
你的理由不充足 定金不会退的 你只有协商或通过法律来解决了
要看是买房子之前就安排的还是买了之后安排的。如果你买房子之前就安排好了,估计你的要求得到满足的难度比较大。如果是买房子之后安排的,可以提出异议或索赔。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访问网站 获得我的联系信息。
北京现有3家和银行签署了资金监管合同,资金监管是将房款直接划到银行监管帐户冻结,中介公司无权动用此款,此款只有买卖双方可以支配,待过户完毕拿着契税票和过户证明及公司出具放款证明到指定银行提款,千万不要到所谓的有监管的公司办理监管,您可以到公司监管帐户银行查询是公司帐户还是银行账户,如是公司帐户监管后公司还是可以自由支配此款,公司不会骗您钱但是会拖延给卖方房款的时间。3家公司我在和i知道2家中原地产和鑫尊地产市和银行签署正规监管合同的公司。
开发商要是没有土地使用证就不能给业主办房产证,也就是说你买的房子没有产权!假设要是某天国家要征收你的房子,你什么也得不到!没有房产证就是小产权!
单从合同来说当然是开发商违约了,但他延期交房做法不能说完全为自己,如果按合同交付给你,就开始交物业管理费,你再去装修房屋,万一银行贷款却批不下来怎么办? 真有这情况,没装修退钱容易的多。所以你还是耐心等等吧。
根据合同法规定,土地、房屋的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不生效。所以必须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这样也防止卖方一房多卖。
您可以给建委打电话咨询一下,建委会有专门人员解答这个问题.建委电话查一下114.
要从合同约定的收房时间开始,因为现房一般必须全部房款交清或者按揭款到位开发商才给业主钥匙,从这时才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否则物业公司没有付出服务就没有权力收取费用。
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 公共治安费 清洁卫生费 园林绿化费 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不知道你的共摊费用包括什么? 共摊费用应该是交工后,由于部分变更,而引起的水电费用及材料的分摊。
购房合同必须给业主一份正本,因为业主是真正的当事人,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一式四份,开发商、业主各执一份,在合同上面有明确的说明,房管局登记备案一份,银行可以留存一份,贷款偿还后必须退还。其它人没有权力留置合同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根据这条,你们是可以起诉及索要到经济赔偿
认购书一但签订如果是你个人原因退订就不能退还订金,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按你当时签订记购书时的要求建造房子,你能找到可靠的理由退订金。
“5月15日.乙方通过中介,购买甲方一套物业.以45万成交.费用按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以及佣金.合同有效期是一个月。” 既然是按照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那么营业税按照规定就应该是由卖房子的乙方出的,也就是乙方出。 按此推断当然是乙方违约。
(1)其实应该以专业的有资质的测绘中心测绘的结果为准,一般在开发商综合验收办产权时,都会请专业的测绘机构进行测绘,像福州一般为房管局底下的产权测绘处,如果是由正规的单位所出具的测绘结果,那么正常情况下你就只能接受了。 (2)当然如果你不同意的话,也可以私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测绘,只是那样的话也要花一些钱,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不牵涉到共有分摊计算的问题,不是仅仅量算完你的家就可以的。 (3)另外如果有多出2平方米,那么在办产权证的时候,一般也会在产权证上得到体现的,以后你卖房的时候,那么一样也有买方为你承担这笔费用的。当然还有一个得房率的问题,不过一般正常的开发企业不会没有的说成有的,只是会搞一种销售策略,就是签合同的时候少报3%以内,等办产权的时候就按实算,这样对他而言容易销售。但是东西是实实在在的,那付钱也是正常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