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对象: 施工企业一般将单位工程作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的对象。因此,其成本核算方法类似于工业企业成本核算的分批法。 成本项目: (1)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以及周围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2)人工费。包括施工生产工人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3)机械使用费。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发生的费用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等。 (4)其他直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和场地清理等费用。 (5)间接费用。即间接成本(不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成本对象不外乎工、料、费三项。即工资成本、材料成本、各种费用成本等基本要素,再加上税收成本就构成了会计核算主体的总体成本。
施工用的原材料如:沙子,水泥,钢管,木料,油漆,等.施工人员的工资,水电,运输费,办公费,差旅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