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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

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

我和男友准备先买房再登记结婚。那如果现在买房(在上海),我和他在法律上还没有关系,可否在房屋产权证上留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不论我是否和他共同支付首付)。希望给予有依据的回答,谢谢!

全部答案

  • 从你的问题来看,你们应该是做银行按揭买房吧,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因此目前还不能共同按揭购房。 不过,你们可以签订一个协议,并拿去公证,说明那套房子是你们的共同共有财产

    从你的问题来看,你们应该是做银行按揭买房吧,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因此目前还不能共同按揭购房。 不过,你们可以签订一个协议,并拿去公证,说明那套房子是你们的共同共有财产收起

    没***

    2005-12-06 23:37:59

  • 任何人都可以与他人共同拥有财产,不管你与他人是夫妻,还是朋友,都可以有两个人的名字,关键是在买房签合同时就要用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后面办房产证用两个人的名字就比较容易,否则如果涉及到按揭的,就麻烦!

    任何人都可以与他人共同拥有财产,不管你与他人是夫妻,还是朋友,都可以有两个人的名字,关键是在买房签合同时就要用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后面办房产证用两个人的名字就比较容易,否则如果涉及到按揭的,就麻烦!收起

    h***

    2005-12-08 17:05:53

  • 不可以啊!

    不可以啊! 收起

    l***

    2005-12-08 16:51:19

  • 可以的,我买房子是他人一起买的就写了俩个人的名字,不过要写清楚各自所占的比例,比如各50%或其他.

    可以的,我买房子是他人一起买的就写了俩个人的名字,不过要写清楚各自所占的比例,比如各50%或其他.收起

    n***

    2005-12-08 16:32:02

  • 报纸上说能

    报纸上说能收起

    d***

    2005-12-08 15:37:36

  • 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但象你说的情况在上海是可以,不过是比较麻烦的,最好在购房过程中到公正处去公正一下,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其实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先领结婚证,再购房就OK 啦。。。

    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但象你说的情况在上海是可以,不过是比较麻烦的,最好在购房过程中到公正处去公正一下,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其实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先领结婚证,再购房就OK 啦。。。收起

    z***

    2005-12-08 15:29:28

  • 任何人都可以与他人共同拥有财产,关键是在买房签合同时就要用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后面办房产证用两个人的名字就比较容易,到时一个人做为共有人即可。

    任何人都可以与他人共同拥有财产,关键是在买房签合同时就要用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后面办房产证用两个人的名字就比较容易,到时一个人做为共有人即可。收起

    闲***

    2005-12-08 15:24:38

  • 不行,但也不麻烦,购房后去公证处公证,双方同意签字就行.

    不行,但也不麻烦,购房后去公证处公证,双方同意签字就行.收起

    j***

    2005-12-08 14:44:49

  • 三个人也能写

    三个人也能写收起

    h***

    2005-12-08 14:19:16

  • 完全可以 ,在开发票时最好也写上2个人的名字。

    完全可以 ,在开发票时最好也写上2个人的名字。收起

    秋***

    2005-12-08 14:18:11

  • 当然可以 小孩的名字也可以加

    当然可以 小孩的名字也可以加收起

    聆***

    2005-12-08 14:11:23

  • 完全可以

    完全可以收起

    a***

    2005-12-08 14:10:20

  • 收起

    c***

    2005-12-08 14:06:12

  • 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你们的共同名字。在你结婚前,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在你们结婚后,可以约定财产,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你们的共同名字。在你结婚前,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在你们结婚后,可以约定财产,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收起

    1***

    2005-12-08 13:43:20

  • 可以登记你们的共同名字

    可以登记你们的共同名字收起

    y***

    2005-12-08 13:30:41

  • 完全可以

    完全可以 收起

    l***

    2005-12-08 13:26:36

  • 可以的

    可以的收起

    n***

    2005-12-08 13:13:25

  • 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收起

    达***

    2005-12-08 13:12:45

  • 上面回答很全面

    上面回答很全面收起

    守***

    2005-12-08 13:11:14

  • 可以,但需要办个共有权证先

    可以,但需要办个共有权证先收起

    h***

    2005-12-08 13:07:23

  • 可以,我就是这样的(在广州)

    可以,我就是这样的(在广州)收起

    疯***

    2005-12-08 12:47:48

  • 领结婚证和在房产证上做共有产(也就是写两个或者更多人名字)是两件事情,不搭介的,楼主需要打未婚证明可能是因为你所购买的房子要按揭,这是银行的要求,有些银行也会要求做份额的公证的,但如果是公积金按揭的话,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只有有直系亲属的人做共有产才可以用公积金按揭,那两个没有结婚的人就不可以做共有产了 公积金按揭是一定要有结婚证的

    领结婚证和在房产证上做共有产(也就是写两个或者更多人名字)是两件事情,不搭介的,楼主需要打未婚证明可能是因为你所购买的房子要按揭,这是银行的要求,有些银行也会要求做份额的公证的,但如果是公积金按揭的话,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只有有直系亲属的人做共有产才可以用公积金按揭,那两个没有结婚的人就不可以做共有产了 公积金按揭是一定要有结婚证的 收起

    与***

    2005-12-08 11:59:47

  • 收起

    钦***

    2005-12-08 11:55:52

  • 是可以的!

    是可以的!收起

    m***

    2005-12-08 11:48:43

  • 完全可以

    完全可以收起

    j***

    2005-12-08 11:44:19

  • 没有结婚不可以写两人名字,凭结婚证办理房产手续就可以写两人名字了。

    没有结婚不可以写两人名字,凭结婚证办理房产手续就可以写两人名字了。收起

    s***

    2005-12-08 11:27:28

  • 可以,但我们这里两个人只能共有一本产权证,以前曾经发过共有权证即一本产权证一本共有权证但现在取消了,不知道你当地有没有,你可以到房产交易处咨询一下

    可以,但我们这里两个人只能共有一本产权证,以前曾经发过共有权证即一本产权证一本共有权证但现在取消了,不知道你当地有没有,你可以到房产交易处咨询一下收起

    q***

    2005-12-08 11:08:44

  • 可以,我和我老公就是在上海一起买的房,房产证上有我们两人的名字,不过我要求把我名字写在前面的哦!我们也是婚前买房的.

    可以,我和我老公就是在上海一起买的房,房产证上有我们两人的名字,不过我要求把我名字写在前面的哦!我们也是婚前买房的. 收起

    阿***

    2005-12-08 11:02:48

  • 在房产证上,可以登记你们的共同名字。在你结婚前,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在你们结婚后,可以约定财产,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房产证上,可以登记你们的共同名字。在你结婚前,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在你们结婚后,可以约定财产,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收起

    z***

    2005-12-08 10:59:50

  •    可以用二个人的名字办理。 房地产权证虽然只是个小红本,但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不复杂,具体包括以下几道程序: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全部

       可以用二个人的名字办理。 房地产权证虽然只是个小红本,但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不复杂,具体包括以下几道程序: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收起

    香***

    2005-12-08 10:53:44

  • 可以,依据在楼上的朋友那,事实证明:就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和她男友办了,后来分手的时候,房产平分了.

    可以,依据在楼上的朋友那,事实证明:就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和她男友办了,后来分手的时候,房产平分了.收起

    h***

    2005-12-08 10:50:42

  • 可以先办结婚证再买房啊,办完结婚证又不是马上要办酒席的咯,不然多麻烦的。

    可以先办结婚证再买房啊,办完结婚证又不是马上要办酒席的咯,不然多麻烦的。收起

    y***

    2005-12-08 10:33:38

  • 可以的,在办理时,有一项是共有人,你可以在共有人上签字,这样你的名字就会在房产证上出现了。

    可以的,在办理时,有一项是共有人,你可以在共有人上签字,这样你的名字就会在房产证上出现了。收起

    z***

    2005-12-08 10:29:41

  • 没必要.

    没必要.收起

    h***

    2005-12-08 10:14:42

  • 可以

    可以收起

    z***

    2005-12-08 10:13:43

  • 可以的

    可以的 收起

    t***

    2005-12-08 10:07:43

  • 可以自己解决的问题,不要到这里来问哦

    可以自己解决的问题,不要到这里来问哦收起

    h***

    2005-12-08 10:07:12

  • 可以啊 我姐姐和准姐夫就是在松江区买房的 上面写的就是他们俩的名字啊

    可以啊 我姐姐和准姐夫就是在松江区买房的 上面写的就是他们俩的名字啊收起

    晓***

    2005-12-08 09:58:32

  • 可以的,没有问题!

    可以的,没有问题!收起

    a***

    2005-12-08 09:56:31

  • 当然可以。相爱的人拥有共同的财产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当然可以。相爱的人拥有共同的财产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收起

    B***

    2005-12-08 09:55:41

  •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第三十一条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从以上法条可以明确你的问题。...全部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第三十一条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从以上法条可以明确你的问题。法律依据附后。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屋权属登记 第九条 房屋权属登记分为: (一)总登记; (二)初始登记; (三)转移登记; (四)变更登记; (五)他项权利登记; (六)注销登记。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第十四条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 总登记、验证、换证的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 总登记、验证、换证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开始之日30日前发布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验证、换证的区域; (二)申请期限; (三)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 (四)受理申请地点; (五)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第十六条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合同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依法直接代为登记: (一)依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 (二)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代为登记的房屋,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权利人(申请人)申请可以准予暂缓登记: (一)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 (二)按照规定需要补办手续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准予暂缓登记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属于违章建筑的; (二)属于临时建筑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权利人。 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登记费和权属证书工本费。
       登记费的收取办法和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在国家统一制定的办法和标准颁布之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从事房屋权属登记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章 房屋权属证书 第三十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第三十一条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第三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房屋权属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由登记机关没收其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没收其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及非法所得,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未按期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并按原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第三十七条 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滥用职权、超越管辖范围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收起

    U***

    2005-12-07 13:57:18

  • 可以的,婚前可以同时买房,房产证上登上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产权不明确,一旦产生纠纷,倒是有些麻烦,建议婚后买房比较好。

    可以的,婚前可以同时买房,房产证上登上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产权不明确,一旦产生纠纷,倒是有些麻烦,建议婚后买房比较好。收起

    律***

    2005-12-07 12:14:27

  • 这个问题的处理,取决于你与男友之间的默契。房屋的产权可以是单独拥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具体做法可以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明确提出要求。因此,只要你男友同意,不论你是否和他共同支付首付款,都可以在购房合同上载明你与男友都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并在办理产权证时分别持有该房屋的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全部

    这个问题的处理,取决于你与男友之间的默契。房屋的产权可以是单独拥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具体做法可以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明确提出要求。因此,只要你男友同意,不论你是否和他共同支付首付款,都可以在购房合同上载明你与男友都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并在办理产权证时分别持有该房屋的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 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收起

    海***

    2005-12-07 10:46:04

  • 在房产证上,可以登记你们的共同名字。在你结婚前,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在你们结婚后,可以约定财产,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房产证上,可以登记你们的共同名字。在你结婚前,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在你们结婚后,可以约定财产,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收起

    j***

    2005-12-07 09:21:13

  •    两人结了婚,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7条和18条规定最有用。 第17条规定,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全部

       两人结了婚,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7条和18条规定最有用。 第17条规定,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面都是一般性规定,涉及到赠与和继承,又有例外。 赠与: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夫妻结婚,如果是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按买房和结婚的时间先后不同,分两种情况处理: 如果是婚前父母为购置婚房出资的,出的钱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是个人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是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是在婚后出钱给小夫妻买房的,这笔钱应当算作对夫妻两人的赠与,是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提出,只是送给自己的子女,那就算个人财产。 继承:父母死亡,子女会继承遗产。如果夫妻中,一方父母特别富裕,子女就能继承到巨额财产。但不管这些被继承的财产数字有多庞大,如果没有特别声明,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如果父母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有关赠与的规定,在生前公证立下遗嘱,特别提到在自己死后,把财产遗赠给子女一人,这样的财产,则只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婚后仍是个人财产 原来《婚姻法》曾有规定,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结婚时间超过了8年,两人各自拥有的财产就会合二为一,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现在,这条规定已经废止。只要你能证明这是你的个人财产,不管结婚多少年,就仍是个人财产。 按揭———现在婚姻财产中心问题 婚后两人共付按揭 建议办共同产权证 婚姻财产中,最难处理的是按揭购房问题。能在婚前全部还清房贷的年轻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在婚前付了首付款,婚后两人再一起继续支付按揭。
      这样的房产,产权归谁,原来争议一直很大。 比如市场价100万元的房产,丈夫在婚前付了30万元首付,剩下70万元按揭,两人共同支付,丈夫付40万元,妻子付30万元。按照出资关系,丈夫应该有70%的产权,妻子有30%的产权。 但现在的按揭,方式有多种,通过银行从个人工资卡中直接扣除的,如果发生纠纷,还算有明确证据。
      但如果用别的方式支付,就很难搞清楚了。举个例子,男方婚前买了套房子,婚后,每月按揭款不是从他或妻子的个人账户里扣,而是谁有空了谁拿上现金去交。后来两人闹离婚,妻子就没办法证明按揭款自己也有出资,房产很可能被判为丈夫个人财产,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妻子就吃亏了。
       律师说,现在一套房产可以办共有产权证。如果按揭是两人共同支付,建议在结婚后,把只归一方的产权证,按各自出资比例,换成共有产权证,两人各自持有。 婚前共同按揭购房 建议婚前先做公证 还有种情况,情侣在婚前共同出资按揭购房。按照现行规定,就算两人共同购买期房,购房合同上也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相应的,房产证也登记这个人的名字。
      一旦发生纠纷,另一方的产权就很难说明。如果一切顺利,两人成婚,建议夫妻俩先去公证,证明房子是双方一起出钱买的,以及各自出资比例,再换成共有产权证。 婚前财产公证———有用但不万能 婚前财产公证现在很受欢迎。但财产公证书好比两人各自的财产“清单”,只能说明当时各自的财产情况。
      它并不是万能法宝,只起到固定证据作用,如果以后离婚打官司,它的证明力会比一般证据更高,但并不能直接解决纠纷。 律师提醒说,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公证。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 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岳海智吕明合 编辑:徐洁 因为是复制,就多给了些内容,不过也好,反正是长知识。
       务必记住 关键词:共有产权证 。收起

    看***

    2005-12-06 21:18:04

  • 任何人都可以与他人共同拥有财产,不管你与他人是夫妻,还是朋友,都可以有两个人的名字,关键是在买房签合同时就要用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后面办房产证用两个人的名字就比较容易,否则如果涉及到按揭的,就麻烦!

    任何人都可以与他人共同拥有财产,不管你与他人是夫妻,还是朋友,都可以有两个人的名字,关键是在买房签合同时就要用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后面办房产证用两个人的名字就比较容易,否则如果涉及到按揭的,就麻烦!收起

    1***

    2005-12-06 20:46:32

  • 北京可以用俩人的名字,上海我估计也应可以.可到有关部门咨询.

    北京可以用俩人的名字,上海我估计也应可以.可到有关部门咨询.收起

    我***

    2005-12-06 2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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