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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医药代表

怎么能做好一个医药代表?方法和步骤及注意事项。需要医药厂家提供什么证件。
j*** | 2005-11-09 16:21:49

好评回答

2005-11-09 16:53:07
|2005-11-09 16:53:07 567 315 评论
对医药代表职业进行规范的法律规章目前主要是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五章 药品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在被委托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派或聘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药品销售人员不得兼职其它企业进行药品购销活动。
  第三十六条 从事药品经营的销售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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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药代表职业进行规范的法律规章目前主要是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五章 药品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在被委托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派或聘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药品销售人员不得兼职其它企业进行药品购销活动。
  第三十六条 从事药品经营的销售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并接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药事法规培训;
  (二)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事法规培训的管理,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十八条 药品销售人员销售药品时,必须出具下列证件:
  (一)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
  (三)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对上述文件进行审验,并建立审验记录,按本办法的规定记入药品购销或购进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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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2005-11-09 22:54:12
  • 医药代表惊曝回扣内幕
    2005年08月19日13:15 兰州晨报
    
    编者按:对于医药回扣的运行潜规则,一位医药代表说,业内有一个行规,叫“不找三种医生,必须认识两种大夫”。三种医生是:护士、见习医生和进修医生;而必须认识的两种大夫是:管床位的临床大夫、管病房的负责医生。他们在医院的职位大都是主治大夫、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医药代表需调查两种大夫所在的科室和名字,甚至是个人爱好。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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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代表惊曝回扣内幕
    2005年08月19日13:15 兰州晨报
    
    编者按:对于医药回扣的运行潜规则,一位医药代表说,业内有一个行规,叫“不找三种医生,必须认识两种大夫”。三种医生是:护士、见习医生和进修医生;而必须认识的两种大夫是:管床位的临床大夫、管病房的负责医生。他们在医院的职位大都是主治大夫、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医药代表需调查两种大夫所在的科室和名字,甚至是个人爱好。所有的预备工作结束后才能上门。
      药品开始在医院使用之后,医药代表将定期和医生进行回扣结算。医生把自己的处方记录或者病人的床位号码和用药记录交给医药代表。然后医药代表到药剂科进行核对———之前药剂科自然已经被医药代表打通了关节。
      医院是药品销售的主阵地,也是药商销售“攻势”的重点。依附在药品营销链条上的寄生群体究竟有多少?在药费中“掘金”的手到底有多少只?药商是怎样使自己的药品进驻医院、再经由医生的处方最终销售给患者的呢?
      “回扣”———这个医生们“人人心中有,个个口中无”的话题需要打破。
      8月15日,国内某药企医药代表费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所亲历的“公关”与业务。我们也许能从他的描述中管窥一斑。以下是记者与医药代表费先生的对话实录———
    还没碰到拒回扣的
    “你入行多久?据你了解涉及回扣问题的医生有多少?”面对记者的问题,费先生打开了话匣。“我在大学学的专业就是‘药学’。毕业后从2000年开始干上这一行。那时,医药公司招‘医药代表’,首选接触过医药行业的人以方便和医生拉关系,但现在‘懂不懂行’关键看个人的公关能力了。只要能找准‘道’,几乎不用多少言语,双方‘门一关,信封一递,事情就成了’。我做了这么多年,还没有碰到不收回扣的医生。”
    药品价格一路飞涨
    药品的经销一般都要经过这样的流程:“药厂-医药代表-医院-医生-患者”。费先生介绍:“一般来说,在各种类型的药品中,抗生素类的药品利润最大,实际成本不到申报价的1/10。”费先生以自己曾经代理过的一种药为例做解释。这种药的供货价为2元/支,而医院拿到的批发价为21.80元/支,零售价为24.30元/支。
      从区区2元暴涨至24.30元,表面上看,医药公司每销售一支药品就能拿到19.80元的利润,但医药公司要将其中50%的利润“献”给医院。而且在医院的这部分,其分配模式已基本成为惯例:院长、药剂科长“维护费”5%-10%;开单医生“处方费”20%-30%;药剂科工作人员“统方费”5%-10%。
    医院回扣药品占半
    “全国现在做药最好的大企业,我敢说没有一家不是通过这样的运作方式来‘发展’的。一个药品的出厂价到最终卖到患者手中,过程太多,所以要满足各方的利益,药品价格就要定很高,否则,一盒都卖不出去。举例:某公司‘高科技’的抗癌药品,医院卖给病人的零售价格是2000元/支,每个疗程用药6-9支。
      几个疗程下来,病人就要花掉七八万元。其实这种药出厂价才300多元一支。”“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用来支付回扣、公关等费用,做业务要狠下‘功夫’,否则再好的药也卖不出去,”费先生这样告诉记者。而如此渠道“做”进去的药,在医院所有的药品中一般占到40%-50%。
      生产出来的药品一旦进入流通环节,它的标价就会飞涨。因为在“中转”过程中药品被层层“剥皮”。
      对此,费先生画图做解:药价的飙升链条:成本价-提货价-厂价(从此环节价格皆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发价-零售价。
    中标药品受到冷落 
    在医院,由政府组织招标的中标普通药品价格相对便宜,但这些药并不被医生“青睐”。
      医院实行药品招标采购制的本意是让药品经销商公平竞争,挤出虚高药价中的水分,让利于患者。这本是件让药品经销商、医院和患者三方得利的好事,但现实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对此,费先生的解释是:在没有实行招标采购前,由于中间“油水多”医生争着开处方。可一旦中标了,药价扣除了医生回扣的部分,医生失去了开单提成的好处,自然不会再开这种药,而改开有利可图的其他替代药。另外中标的药品多为普通药,也因其透明度相对高,不被医院“看好”。这类药品临床需求量很大,但每个销售环节的利润都不大。在医院的销售额不高,长久下去便在医院打不开“局面”了。这样的状况,被行业内的人生动地比作“不中标等死、中标早死”。详解医药回扣链条“医生拿回扣只是医院整个药品销售回扣链中的一小部分。这一链条上最关键的环节算下来基本上有四个。他们分别是:药剂科、院领导、医生及财务人员,而整个流程关键的步骤有5个。”费先生这样“细化”了“回扣链”。
    第一步:药剂科备案 
    首先,医药代表要备齐生产厂家的各种资质证书和检验材料去医院药剂科申请入药(药品进入医院)备案。
      通常这个问题比较容易破解,数千元就可以“摆平”。随后,药剂科人士将会指点你去某领导(一般这位领导是主管药品进货的)那里“看”一下,否则医院的入药审查讨论会难以通过。
    第二步:院领导审查
    费先生在回忆自己攻克这个“关口”的经历时说,第一次见到院领导时,好话说尽,人家还是绷着一张脸,就那么一句“不行,医院这样的品种很多,不能再进了”,根本就不给你机会。
      第二次,碰了壁的费先生托了不少关系终于有幸邀请对方共进晚餐,关系逐渐融洽。
      此后,费先生又与对方通过几次电话,请过几次“安”。一周后,费先生准备了一个“信封”,踏进了人家的办公室。这次办公室只有院领导一人,没有过多的寒暄铺叙,费先生直接将这个信封放在办公桌上。对方看也没看就将信封拨入抽屉……
    第三步:医生开处方
    进入医院后必须“走临床”,这时直接决定药品临床反应和销售量的科室负责人和临床医生成为“重中之重”。与直接给病人开药的医生搞好关系很重要,这些医生是药品销量大小的决定者。对医生,医药代表只需和他们谈好“扣点”。
    第四步:兑付回扣款
    前三步走到后,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给医生兑付现金回扣,这里药剂科“功不可没”。因为,医生在药方上开了药以后,患者未必在医院买药。这样,就可能造成“跑方”。为真实计算出医生的开方量,就必须由药剂科工作人员统计出某段时间对某种药品的处方量,一般按月计。不然,医药代表将无从得知该给各个医生多少回扣款。
    第五步:财务上回款 
    财务直接掌控着回款率,其意义不言自明。因此,一个完整的销售链条上,这部分的“打点”必不可少。
      以上五步,只是这个沉重的“回扣链”上最主要的一部分,而在实际的“操作”中还有许多环节需要疏通。
      另外据费先生说,医药代表贿赂医生的花样繁多,回扣是显性的,有的隐性“回扣”利润则更大。医生评职称需要学分、论文时,由医药代表所在药企凭其关系为医生“搞定”;若某专家需要做一个课题研究,药企则会以合作的方式拨一定资金给专家。面对如此“名利双收”的好事,医生们想不动心也难。
      对好不容易打开的局面自然也要精心经营。平时的送礼及随时请吃请玩也不能忽视了。这些东西才是最能建立感情的。
      当然,“名利”也好,“感情”也罢,这些投资早就折算在了患者的药费上。
    医药回扣成漏网鱼 
    对于医生收受药品经销单位回扣以不合理处方形式提高患者负担的现象,法律制裁似乎显得力不从心。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呢?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对处方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的难题。一般说来,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开具不合理处方,从而提高患者的药费负担,法律无法用非专业者的眼光判定处方是否合理。
      比如说,对于某一种病症,可供医生选择的有价格不同的3种药品,其中一种价格奇贵但疗效迅速,另两种价格低廉但疗效不如前者迅速,不过一定能治好病。如果医生通过选择高价药而获得回扣,要对其进行打击,医生就会说,他的选择本来就符合医疗技术规则。因此,法律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尴尬,似乎不好追究其责任。
      另外,医药回扣隐秘、低风险。回扣款被医药商家留给了医药代表,变为了销售费用,医药代表和医生单线联系,直接到诊疗室、医生家里进行推销,结成利益联盟,他人很难发现,也给司法办案带来了难题。
      查处打击的难度大,致使法纪对医药回扣的约束作用相当软弱,也是近年医药回扣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因素。
    
    1*** | 2005-11-09 22:54:12 573 32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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