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房产转让是否有效?
我是原农业局下设的农技站工作人员,一直居住在产权属于农业局的公房内(无产权证),机构改革后,其财权人权物权下划归镇政府管理,房子的产权也划归镇政府管理(无产权证,但有县政府文件依据)。现在镇政府以原农技站欠农行贷款为由,把该房转让给了农行抵债。随后农行和镇政府又秘密地把该房卖给了第三人(本房的住户之一),《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售房的价格,只是约定由第三人负责偿还农行贷款,但至今未还。镇政府在把该房转让给农行抵债的过程中,既没有履行公房出售应请示、审批、评估手续,也没有对该房的其他住户进行通知、安置。请问镇政府的这种以房抵债行为是否成立?农业银行是否有权处置该房?假设农业银行以市场价出售该房,那么镇政府在转让该房的时候是否侵犯了我们享有以房改政策购买该房的相关利益?是不是叫期待权?
如果没有进行评估,拍卖,程序自然是不合法的。
答:别做缺德事,卖了还要什么!问律师去!主要看交易证据!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