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这种房产转让是否有效?

首页

这种房产转让是否有效?

    我是原农业局下设的农技站工作人员,一直居住在产权属于农业局的公房内(无产权证),机构改革后,其财权人权物权下划归镇政府管理,房子的产权也划归镇政府管理(无产权证,但有县政府文件依据)。现在镇政府以原农技站欠农行贷款为由,把该房转让给了农行抵债。随后农行和镇政府又秘密地把该房卖给了第三人(本房的住户之一),《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售房的价格,只是约定由第三人负责偿还农行贷款,但至今未还。镇政府在把该房转让给农行抵债的过程中,既没有履行公房出售应请示、审批、评估手续,也没有对该房的其他住户进行通知、安置。请问镇政府的这种以房抵债行为是否成立?农业银行是否有权处置该房?假设农业银行以市场价出售该房,那么镇政府在转让该房的时候是否侵犯了我们享有以房改政策购买该房的相关利益?是不是叫期待权?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房地产法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