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住房贷款怎么办?
我是乌鲁木齐市的一名公务员,今天去申请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告诉我,要贷款得找担保公司,我这里只有一家公司可以担保,这家公司实际上和房产局是一伙的,但是这家公司没有和我买房的这家开发商签约,所以不能提供担保,另一个方法就是用父母的房产证做抵押,但是我父母的房子是福利房,评估价值达不到放贷款的标准,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办理?我并不想办理银行按揭,那样利息会很高.
不办理银行按揭那么就全款一次性付清。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就是单位必须给你建立公积金贷款账户,并且建立在1年以上,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不办理银行按揭那么就全款一次性付清。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就是单位必须给你建立公积金贷款账户,并且建立在1年以上,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收起
请登入当地住房管理中心网站或咨询.
请登入当地住房管理中心网站或咨询.收起
如果是期房可以让开发商提供担保,现房就没办法了。 我估计乌鲁木齐的房价应该比北京便宜多了,如果贷款数额不大商贷和公积金差不了多少,公积金手续费比商贷贵很多
如果是期房可以让开发商提供担保,现房就没办法了。 我估计乌鲁木齐的房价应该比北京便宜多了,如果贷款数额不大商贷和公积金差不了多少,公积金手续费比商贷贵很多收起
四、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的额度?
答: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中大修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90%)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一个人正常...全部
四、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的额度?
答: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中大修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90%)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一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计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按两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计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为16万元。)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指租房居住的职工家庭,如果租金在家庭工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过大,超出了职工的承受能力,可以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90%)
四、离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六、户口迁出珠海市或者出境定居。
七、职工死亡。
以上四、五、六、七种情况下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金额)
五、 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答:符合支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按下列程序办理提取手续:
一、所需资料:1、《珠海市个人住房资金使用申请表》一份;2、按《珠海市个人住房资金使用申请表》表后说明提供相应资料;
二、将《申请表》和资料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回执;
三、办结时限到后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同意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批复;
四、凭批复、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和个人银行存折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转帐手续。
六、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职工在珠海市范围内购买自住的商品住房,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组合贷款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提供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二是承办银行再提供一定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资金,两部分资金加起来一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贷款。
七、 当前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有什么规定?
答:一、目前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按两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计)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为16万元;申请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提供商业性住房贷款资金;
二、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61号文规定,2005年3月17日(含当日)以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5年(含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为3。96%,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4。41%。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6年1月1日起按以上新利率执行。
八、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所购住房在珠海市范围内;
二、已支付购房款首期并签订购房合同;
三、在珠海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般应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四、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在100元以上。
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 职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
答:职工所购住房由哪家银行提供“按揭”服务,就可向该银行提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并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目前可提供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业务的银行有:①建设银行;②工商银行;③农业银行;④交通银行;⑤中国银行。
。收起
首先,已您的这种情况是办理不了公积金贷款的。因为您至少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楼上说了,公积金中心的系统里是有记录的。 其次,如果您交给开发商的一万元在合同里写的是“定”金,并且是您单方违约(就是办理不下来贷款或别的您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您是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您的“定”金的。相反的,如果开发商单方违约,您是可以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的。但如果您合同里约定的是“订”金,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不管是您违约还是开发商违约,都只能是协商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我想这对您来说是不利于您的。 最后,我想您的单位是不会为您给开发商开什么担保的,单位又怎么能保证您一定会还钱呢!还有,我想开发商是不会等到您明年能办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再给您房子的,毕竟有很多开发商由于公积金贷款审核繁琐所以不喜欢让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更别说您还要他等到明年了。
先签合同后缴费(首付)。拿合同及收入证明可办理公积金。 这些东东一问售楼小姐就明白。
需要有审核表,以次证明是否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方产证不能不办,否则在法律上说,这房就不属于你的. 不办房产证,后患无穷.钱万不能贪图在这上面省钱.
肯定会影响了,带上你的有效证件和房屋产权证到当初为你办理售房手续的机构要求查找存底,给予补办呗。可能你还要交补办手续费。
如果合同上有约定的话,应从其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就很难说:可以说无条件退房,你今天打招呼,他明天退钱给你;但更大可能是你根本退不了房。
先交纳定金并且签定一份合同(双方拟订的,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那么就使用中介提供的合同即可),合同中注明什么日期过户(例如:在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月15日之间买卖双方应办理过户手续)。 至于入住的时间那么双方可以协商。 业主房产属于贷款期间,按照规定不提前还清剩余贷款的话是不能过户的。可以由业主自行还清或者由买方提前交纳一部分首期付款给业主以便对方还清贷款。 家具家电部分可以拉一份详细的清单注明品牌规格然后双方签字,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的条款很有学问,可以找一个专业人士帮助把关或者通过中介公司办理
1.上网把行情摸透(挂牌价和成交价有10-20百分之差),就自己找卖家,谈好细节,找中介代办(他们帮贷款方便,成功把握大)。对他们来说送上门来的生意不在乎赚多赚少,况且对中介公司而言有专人跑交易所,银行,无非是多了一笔业务不会多花精力。 2.如果不贷款,也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陪同办理。 3.不要指望有花了钱,就有少花精力的说法。其实是花了钱找个中间人买个放心。
1.换楼差价安原合同价。手续问题应由开发商无条件给办理,包括备案,贷款等,你不出费用。 2.终止合同是双方同意地,你只能收回原房款。
贷款合同签定之后就很难办理共有产权了,因为银行已经对于你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核批准,并且要求该房产的产权归属具有唯一性。 建议你再向开发商咨询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变更的可能。
店铺的按揭一般银行要求业主首付比较高,至少50%,各地都比住宅要求首付高。
如果先生有意外不会影响家庭成员; 如果夫妻的婚姻关系出现问题那就要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各半。
看合同有关约定,关于实测面积和合同面积出现不一致时如何处理,一般格式合同上面有几种选项,一般开发商常常会劝业主选择多退少补的方式,如果你签订合同时这样选择你就必须补钱。
过户时两家共有人都写明。最好两家搞个协议,说明房子的具体分配防法。
合同是双方的,一旦不平等那么合同就无效了。 而售房买卖合同没有范本,关键在于合同细节以及补充协议,所以,要看你的交易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条款,不知道你们交易的细节不敢轻易提供范本
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已经生效,如果选了多退少补的选项就只好这样了,关于超过3%面积如何的问题国家没有法律规定,合同法高于部门规定,打官司也不会赢。
1、回迁房的房产证几年办不下来的比比皆是; 2、届时如果有新的政策限制交易或者有推出某种大额税费怎么办? 3、届时业主拖延过户、或者觉得价格不合适、或者房价大幅度上涨干脆违约不卖给你怎么办? 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