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销售人员介绍京西金泰丽湾不仅拥有周边5分钟便捷生活圈的齐全配套,项目自身也配备了近万平方米的商业街及幼儿园。社区内部商业街有满足日常便捷生活的服务设施,比如果蔬综合超市、便利店、零售店、洗衣店和正在规划中的一些特色餐*品牌店等。幼儿园方面,考虑到孩子的教育及才艺培养,设置了才艺培训、早教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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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木屋别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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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金泰丽湾:成熟配套打造一站式都会生活圈_房产资讯_北京搜房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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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想找房地产方面的资料吗?如果是房地产资料的话广居网吧。里面内容比较齐全而且网站做的比较讨人喜欢。网址是pt.guuju.com希望能帮到你 全
我个人是觉得长沙房产超市网好一点,信息比较全面,而且包含了装修等信息,还不错 其他两个网站也都还好啊 在长沙都做的比较大的
长沙应该有很多的房产网可以看房吧 ,像搜房网,长沙房产超市网都不错的啊.搜房网很大不晓得他们那边怎么样,不过长沙房产超市网倒是比较不错
项目整盘容积率为1.01,绿地率为42.1%,建筑密度为24.8%,项目总计1986户。一期在售79栋住宅201户,容积率0.5。
我也在那里买了,我给楼主说一下: 教育:绮罗小学500米 腾冲八中 1000米 幼儿园(项目对面规划中) 交通:华严路延长线,保腾高速(修建中)热海路(修建中) 生活、农贸市场(项目对面规划中) 办公:,民航大厦,行政中心(项目对面规划中) 酒店:锦程大酒店200米,民航大酒店180米,项目内酒店(建设中) 休闲娱乐:文化广场(项目对面规划中)文昌宫(旅游景点修整中)水音寺(修整中)腾冲热海湿地旅游景点
小学:丰台六圈小学、丰台四合庄小学、看丹小学、丰台区第八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丰台区实验小学、葆台小学 中学:北京八中怡海分校、郭公庄中学、丰台第一中学、丰台二中 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首都经贸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大学 综合商场:欧尚超市、资和信百货、鹏润购物中心、总部基地金融广场、苏宁电器、居库、家家乐购、乐华梅兰家居建材 幼稚园:南极星艺术幼儿园、丰台第四幼儿园、丰台第五幼儿园、怡海幼儿园、南极星艺术幼儿园 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花乡支行、丰台科学城邮政储蓄 医院:丰台医院、时珍堂中医院、解放军第307医院、花乡医院 休闲娱乐设施:世界公园、华科高尔夫俱乐部、御康公园、花乡公园 餐厅:北京7天连锁酒店、北京西国贸大酒店、雁门汇丰宾馆、瑞兆快捷酒店、速8酒店、闽西酒店、北京雁门汇丰宾馆、冠京饭店
找到?中介,直接了?并?他立下?收字??手?C?碼并其本人姓名):租?裘魅?炔??f議即刻失效,定金不退!!!(中介行?I??甚多,不值得去?思量).
东边沿海的盘,要是要求不要太密集的只能选择莱山区的边缘,牟平区等离市区远的,安德利花园个人认为离海边近,而且楼间距很大。价格较为便宜。
生态城那边这几年已经建设得比较完善了,加上宜和美墅地段选得好,所以周边吃喝玩乐的地方该有的都齐了,详情如下: 餐饮:北塘海鲜街、世茂酒店 学校:杰美思国际学校、南开中学唯一的分校、滨海小外、规划小学及幼儿园 医院:三级甲等医院 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购物:天和新乐汇 公园:动漫园主题公园、滨海航母主题公园 另外附件还有SPR咖啡(目前已经开业)等休闲娱乐场所,反正是很齐全就是了!
到美丽园和美丽西园小区问问或者贴条儿。就在四季青桥东南,欧尚对面,四环里。
楼主想的好长远啊,还没孩子就先考虑学区划片了,牛~不过未雨绸缪也没什么错啊,楼主说的这个问题是有可能的。山东第一教育大盘鲁能领秀城的学校是建在社区里的,像育英中学领秀城第一分校和第二分校都是建在社区里。这个以后怎么学区划片也不可能把小区里的孩子划出去的,楼主要是买这里的房子就没有这个担忧了,呵呵……而且都是名校啊。
不可以,他的资格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房主必须是他本人.而且申请完以后是不可以更改产权的
老兄我也是大连的,2010年通过的,2011的公示里查不到你的,只要有认定单,而且不过期就行,<br/>如果丢了,尽快到社区和街道去问问,应该可以补的,
【法律分析】<br/>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您只是户口在该房屋内,对该房屋并无产权,所以也无居住权,建议您与您阿姨协商入住该房屋。<br/>【行动建议】<br/>同上<br/>【相关法律法规】<br/>《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夫妻买房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购房当然是两人的事,房产证上也是你们两个的名字,贷款当然是两个共同还贷了。银行为了保险,基本都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你老公说这句话确实有点不理性,可能也是气话.不过你好好问他是不是有什么难言的地方.好好的和他把利弊讲讲,但不要催他,也不要让他感觉你很强硬.这样容易产生矛盾<br/><br/>他父母家环境不好,是不是想靠收点租子过日子,老人家肯定想多挣点钱.到急需的时候好拿出来,他们自己有总好比到时候找你们伸手吧!<br/><br/>本来生活过得还算平静幸福,可是却因为房子让本来还算和睦的家庭现在闹得不得安宁了.你想想,可不可以当这个房子不存在呢?如果没有这套小房子,你们有没有地方住了呢?建议你暂时不要再提了,让生活平静下来,等你老公冷静下来后相信他会有主意的.夫妻之间大事要商量,要自愿,却不是一方强要求一另一方的.<br/><br/>希望你们继续可以幸福生活下去!
男友的意思是结婚以后就马上有房子吗,为什么不买好婚房在结婚呢, <br/>没自己的房子感觉像没家是的,这样让女人多没安全感。 <br/> <br/>很多时候,女人要男人有婚房,不是要的房子本身, <br/> <br/>而是用于判断这个男人的养家糊口的能力。 <br/> <br/>男友这种情况你家里肯定不开心。 <br/> <br/>你也看出来了他没什么上进心,没什么能力挣钱,养家糊口的能力欠缺。 <br/> <br/>这就看这男人对你好到什么程度 等其他方面 有没有弥补不足的优点了。 <br/> <br/>看你自己的内心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做丈夫。
可以选择在祈福新村、碧桂园房地产公司买房,华南碧桂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园内空气环境清新、设施完备,园内有业主巴士,户型都是比较不错的。何况广州现在的交通都是比较方便的,番禺有地铁直接到广州市区。首付大概二十万,月供两三千左右。
建议现住单位的房子吧,<br/>孩子来了的时候,花钱的地方很多的<br/>很幸福的生活,没有买房子的压力
房子是领证前还是领证后买的?<br/>你说后来妻子的母亲换了一些贷款,是前妻的母亲还是你的母亲?<br/>你说然后离婚了,是指第一次婚姻离婚还是跟你离婚?<br/> 你说的事情是不是这个意思<br/>丈夫跟A结婚生有一子,之后与A离婚,离婚后跟妻子b结婚,结婚后男方买房,只写了自己名字,自己还贷,之后妻子b的母亲也帮忙还了一部分。之后与妻子b离婚,离婚后丈夫去世<br/>问1妻子b有能力把房子拿过去吗?妻子b的母亲有能力把房子拿过去吗? <br/> 首先按道理来说,丈夫与第二任妻子b离婚的时候,财产应该已经分割清楚了,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财产的归属应该已经分割清楚了,当初b的母亲给付的贷款应该也已经作出处理了,要么算赠予,要么算借款<br/>在财产分割清楚离婚手续办妥的情况下,如果该房产离婚时不归女方b,那么现在女方b跟男方的遗产就没有任何关系<br/>男方的儿子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就是财产的第一继承人 <br/> 如果离婚后继续还款的话,在法律上这算是债务,继承人如果继承遗产,也有义务偿还债务 <br/> 如果离婚手续办好了,应该不能 <br/> 不能,如果他们离婚证办好了,如果离婚证没办,光签了离婚协议,法律上他们依旧是夫妻<br/>那她跟你儿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br/> 那你就该办什么赶紧办什么去吧
很容易起纠纷,公证只是证明别人没时间办理此时,如果到时候打官司你说你买房不能贷款叫人代替贷款的话,你想想后果是怎么样?骗取银行贷款也,多大的罪啊。那如果你不这样说法院绝对会判给房产证人,这是绝对的。 所以你暂时放下买房的欲望吧。 万一到时候闹上矛盾朋友亲戚都没得做了,钱也损失了。
1、如果开发商5证不齐(可以到当地房管中心查询),你可以找个律师陪同让开发商退款,可能比较耗时。2、找开发商协商,让其把这房子卖给别人或者找个中介帮你卖掉;采纳
请看清你们签的是哪个定(订)<br/>这个“定金”是不能退的,这个“订金”则可以退,只要写了这个“订”,打官司都会赢的,但是通常知道这层含义的人,比如说开发商,打死他们都不会跟你签这个“订”,他们只会签“定金”。<br/>所以,如果是这个订金,恭喜你,一定可以要的回来<br/>如果是这个定金,估计退你的可能性很小,即使要退的话也是要付违约金的,估计退回来的也没多少了,而且这其中的人力消耗、时间消耗。。。。想想清楚吧
现在据透露,长沙识字岭周边将设置为长沙市的市中心。。预计这附近房价会上涨到1W以上,甚至2W多。。赶上北京市的房价!除此之外的地区房地产公司将被国家所控制,价格将要下调,国家将让市民都能买上房屋。因此,现在房地产公司为此已经不满,开始罢工,他们说:“如果国家要干涩进来的话,我们宁可把房子留着不出售,也不做亏本的生意!”
之前首付是新房20%二手30%,但是最近好像是都是30%了。<br/>首付多少没有限制,只要不低于最低标准就可以了,能多付就多付点,贷款毕竟有利息吗。<br/>买房后随时都可以再次交易,卖了一套房子后再买第二套首付比例在40%<br/>银行有规定,贷款购房的在还还款一年之后才能提前还款,就是说一般情况一年内不怎么好出手,如果你有关系就另说了。<br/>要是公积金贷款就不一样了,新房在40万,二手早25万,这是公积金的最高贷款。
那就不能买了 <br/>上海户口也不能买第三套房
那就不能买了<br/>上海户口也不能买第三套房
父母的东西毕竟不是自己的,或许你丈夫曾经向他父母明示暗示过,但是他的父母态度暧昧,并不想让你们白住,所以你丈夫对于这件事也很是无奈,或者心里也是堵的慌。 <br/>并且,怎么说你们都一直住在你父母那里,作为男人,或许他也觉得很压抑吧。 <br/>你丈夫说的“你不交房租凭什么住!有什么资格要求搬过去!”这句话,很大的可能并不是针对你没有经济来源的问题,而是说你们不交房租,就没有办法和他父母说,或者就是说了他父母也不会同意,甚至他很有可能已经说过了,但是在这件事情上被为难了,才会那样的气愤吧。 <br/>其实,最好还是你可以出来工作。有些话,能说第一次就能说第二次,要是不想以后为了同样的事情伤心,最好趁现在年轻,容易找工作的时候,马上独立起来,有自己的经济来源。 <br/>和公婆亲属之间的关系是很难处理的,能够不牵扯到金钱最好就不要牵扯,夫妻之间是要过一辈子的,谁也不想赶离婚这个潮流吧,所以互相都体谅下对方的难处,把事情都说出来,说明白,没有误会,彼此忍让,才能天长地久。
综合以上,回答如下:<br/>1:请问房子的产权证已经批下来并且在他们的手上了吗?<br/>答:凭购房人身份证明去房管局查询就可以知道是否办下来,领证人是谁。<br/>2:如果真的按刘小姐所说的十万块帮我搞定,我需要拿到什么证件,就一个房产证就可以了吗?<br/>答:别拿给她,过了这么多年,从法律上讲可以有理由的,你可以找点客观的理由。在法律上,过了两年对方不追述你,就过了诉讼时效,对方起诉的机会都没有。那么你可以请教律师帮你想办法找到客观理由,说白了就是找对方的责任,说明这个问题是对方造成的。你就可以补齐费用,(甚至是对方责任还可以不补),看你律师的水平了。我也是搞这行的。。。呵呵<br/>3:那个刘小姐好像神神秘秘的,还说不想被其他人知道,我担心她会不会是骗子,因为她说利息不开发票,日后会不会遗留下什么猫腻,我应该注意什么,怎样防止被骗? <br/>答:如上!千万别给钱,便宜她了。1,先去房管部门查证在那里,2,找律师研究。对方2年不追诉就过了诉讼时效,何况这么久。你有理由!谢谢给我加分!
答: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在我这个城市里合同更名区别于房产证过户,房产证过户必须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中介费用,但是合同更名过户如果开发商和所属房产管理部门同意,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中介公司所说的5-6个点不属于国家规定收费,应该是公司行为,个人认为中介之所以要求5-6个点,也许是用来疏通关系的并加上自己的利润,合同更名分两种情况,一、合同未经相关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只需开发商同意便可更名,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难么就要开发商和房产部门同时同意。我想你应该能理解我的意思,祝你好运!
担心有可能,但这种模式是现在商铺销售惯用的反租形式,使为了促进商铺销售的手法 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只是你的回报低了点,我以前做得最低8%,而且你这种合同会公正,那你就要交20%的个人所得,算下来净拿4.8%。
解读新版购房合同 购房人当细填补充协议 -------------------------------------------------------------------------------- 2004年08月03日 11:28 刘宏诚 新版购房合同二十二条规定了“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这里有两层含意,第一层含意,由于国家有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又将此范本铅印并编号,如果当事人认为所签合同需补充的内容较多,在合同范本上改来改去太乱,不如写一个清楚的补充协议;第二层含意,合同签订后不等于不能再修改,如果当事人双方意见能达成一致,在合同执行完之前任何时间还可签订补充协议。不过在这里要注意的是,由于合同签订后购房人要先付款,有钱攥在房地产商手里,购房人要求将合同改得对自己更有利,通常很难办到。 另外,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人对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是:补充协议仅仅是对主合同的一种补充,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应以主合同所表达的含意为准;另一种解释则认为: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内容的修正,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所表达的含意为准。合同第二十三条说明了“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笔者建议购房人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最好在补充协议上说明补充协议和合同的关系,即解释不一致的地方以哪一个为准。 来源:北京日报 目前,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谨慎把 好运!!!
1、留存关于当时房价中含车库的任何证据。 2、高知中介你将到房产局举报他违规销售欺瞒消费者。停他执照。 3、看你是按揭的话通知银行停止放款,,并发一封书面函给银行和中介,他们拿不到钱当然不会和你搞了 。
交楼时间没相关规定,开发商按预计竣工时间预定交付日期。 一般认为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已经为房屋提供了保安,保洁,维修养护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等服务,应该支付相应费用,但是没用相关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和物管进行协商。
一般来讲,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随意加名字的.因为加进你的名字实际上意味着你父亲将夫妻共有的房产的一部分赠与你或是卖给你. 正规的作法是你父母与开发商协商,从房产管理部门撤回备案的合同,重新签订. 最好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毕竟各地的管理方式不完全相同.
你好! 一、如果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那么一定要等房产证办妥才可以转买,而且需交契税、维修基金。 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还未送至房管局备案,只需私下找开发商变更房屋的购买人即可。那么契税、维修基金由买主承担。
现房也要有交房时间啊,你什么合同啊?从没见过.那你就拖着吧,反正物业都说了你还不信,难道叫他写下来啊,呵呵
我不建议你这样做.首先如果说你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可以直接过户,因为国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能住满五年,确需出售的,可以按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例如他当时购买时是花了二十万.他现在要卖三十万.剩余的十万可以写一个补充协议,把这十万做为装修款折给他.如果说你们就是办个公证的话.一般公证有效期也就是一年.一年后业主找不到了,或者说业主涨价了,都会是问题的.
乡里想强行手回怎么办? 乡里不可以收回有合同的 国家想收回怎么办?以后要是拆迁,补偿上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国家收回你就没有拆迁方面的土地补偿 如果要买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温乡里有没有可能国家出让土地。
我购买了个房号/怎么签合同呢/ 现在开发商都比较牛,给你什么合同就签什么合同。而且太过分他也要每次解释,基本和市面上其他开发商的差不多 5年不好过户 5年内交易付5.5%的营业税
我和你一样,和男朋友还没结婚就按揭了房子,不过我比你幸运的是我们感情很好。我想我可以帮你,因为我男朋友是房地产公司专门办权证这些的,对这些非常了解,只可惜现在他睡觉了,嘿嘿,我明天给你答复把,或者你 36265745 我一定帮你问清楚,你别着急! PS:我不是冲着你的悬赏来的,只是为你着急,分多少不重要,问题解决了才是大事! 咨询后答案: 一:首先你要做的是抓紧时间去开发商那边看你的合同是否已经在房交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那还好说,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在合同上改名字就是,但需要你女朋友配合一起去。如果已经备案,可与开发商私下协商让开发商把把已备案合同注销,然后再以你个人名义购买这套房子 二:一般产权证都是交房以后才办理下来,产权证办理下来之前都可以和你女朋友一起到房交所把她的名字去掉,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根据各个地区的情况而定。如果产权证办理下来以后再去该,那就麻烦了, 所以一定要尽快去办理,越早越好。
除非你不要定金了,或者能找到所买的房子有影响居住的因素。否则你就退不了房。
虽然你是公方,但是已经和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那么合同当中自然会提到物业费的缴纳方法。而且,物业费也确实应该交给签订合同的物业公司。 物业费是谁使用就交给谁。
定金!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不退;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要双倍返还!而订金在法律上只是预付款,与违约责任无关,任何一方违约都只是返还预付款,只能用约定的其他违约予以制裁!
这种情况就全看你个人的态度了。因为根据规定,可以说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退房并全额退款并获得相应赔偿。但是我相信你不会这么做,毕竟太麻烦。 你也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你一定的赔偿,但是开发商不一定肯干,他们都很牛,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打官司,结果你会赢,但是判决结果赔偿你的钱不够打官司的。所以你也不会这么做。 最绅士的做法是和开发商沟通一下,大家都坐下来谈一谈,看看用什么方法解决。是签订一个补充合同,还是重签(一般不可能),还是找公证处公正,等等。你这样的态度,开发商一定会觉得很不好意思,而且接下来的事也不用你抄心,他们会搞定。说不定还会主动赔偿你点什么。 当然,如果他们的态度及做法你无法接受,那么你就只有采取法律手段了。
正确。外墙属各用户共同分摊的,既然已经分摊出去都卖钱了,开发商说签一合同给你那也是无效的,因为开发商不是所有权人。 楼顶因为不算面积,是无所有权之说的,看谁能够利用了,只要你不建信号发射塔就没事。
不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可以使用商业贷款,但是商业贷款对于第二套住房贷款需要执行6.12%的上限贷款利率,而且一部分银行还会要求申请人增加首付款额度
一般来说,手续办理后"立契"就视为过户,买卖双方均无权撤消过户申请,在没有其他未尽事宜(过户前水电物业费用)情况下,可以交接钱款.
贷款程序: 收件(初审)→复审→审批→办理保险→填写借款合同→办理产权抵押→贷款成立→银行将贷款人所借款额如数转入开发商(公司)帐户。 三、贷款所需资料 1、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可在下载区下载使用); 2、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 3、首付款不低于房价款30%的发票; 4、所在单位开具的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夫妇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结婚证;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所有的税、费发票及房屋评估报告并且在购房的半年内提出申请,超过半年不在受理。 8、以上资料均需带原件,留复印件;除《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余资料均需一式两份。 我再简单的说一下: 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索取一份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过之后拿到单位去盖章,盖过章之后再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知你办贷款手续,接下来你只要按照它的指示做就可以了。
深圳市的政策你可以到社保中心 深圳市公积金成为被置业者遗忘的名词 -------------------------------------------------------------------------------- 2005-11-01 09:34:54 公积金,似乎是一个被深圳置业者遗忘的名词,在深圳的房贷市场中,它所占的分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一方面与深圳的人口构成有关,在常住人口中,能享受公积金的只是较少的一部分人;另一方面,在房贷市场激烈的竞争中,随着各大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的优惠措施和灵活的贷款方式,公积金的竞争力越来越小,所以其作用也日趋弱化。 覆盖面过于狭窄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和移民城市, 其人口构成与国内其他城市有很大的不同,户籍人口比较少,大量的常住人口都是非户籍人口。在特区成立之前,深圳本地人口只有30万,现在深圳城市人口已突破1000万。其中,户籍人口170万左右,常住人口600万,流动人口超过200万。业内人士分析,这种特殊的人口构成,决定了公积金购房在深圳日趋没落的命运。因为,一方面户籍人口少,而在有限的户籍人口中,还包含了大量农村原住民。因此,在深圳能享受公积金待遇的只是少数人。 广东发展银行市场部的一位人士分析,从深圳的购房者成分来看,除户籍人口外,更多的是不具有深圳户籍的常住人口,这些人在深圳奋斗多年,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并创立了自己的事业,随着事业的逐步稳定和家庭结构的改变,他们开始在这个城市买房并安定下来。这些置业者与公积金无缘,他们一般都通过商业银行申请房贷。 此外,由于靠近香港而房价比香港低很多,港人也是深圳置业的主力军之一,成为支撑深圳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每年深圳都有不少楼盘打外销牌,到香港进行展示与销售。早期在深圳置业的多是香港的低收入阶层,其在深圳置业主要原因是楼盘价格低廉。而近年随着深圳商品房品质的整体提升,深圳的一些高档楼盘也吸引了不少香港的中高收入阶层前来购买。港人置业在申请房贷时,一般会选择香港各商业银行在深圳的分支机构,这些机构不能办理公积金。 大量的置业者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资格,而在具备申请资格的购房者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没有这方面的需求。“在深圳享受公积金待遇的人口中,有很多是购买经济适用房,这种住宅价格比较低,购房者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一般不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深圳市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锋表示:“深圳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面比其他城市滞后。一方面,深圳的经济基础比较雄厚,购房者在资金方面的压力相对较小;另一方面,现在各商业银行的服务越来越好,也使很多购房者选择这些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一些发展商则表示,有不少业主是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不需要进行贷款,尤其是一些豪宅的买家。“我们的业主中,有30%是选择一次性付款。”华侨城地产一位负责营销的人士称,自住型高端物业的买家一般都资金充裕。 商业银行分食市场正如王锋所言,由于各商业银行的服务日趋完善,使得本来就只有很小份额的深圳公积金贷款市场愈加萎缩。对于银行来说,房贷始终是一块“肥肉”,是各家银行争相抢夺的目标。随着宏观控制政策对发展商贷款门槛的提高,个人房贷在各大银行业务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 广东发展银行一位分析人士称,由于个人房贷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简化服务手续、增加新的服务品种等方面推陈出新,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在这些方面,目前深圳的一些银行已经走在国内同行业的前列。 在深圳的商业银行推出的一些创新服务中,有一种“直客式”房贷非常引人注目,也很受消费者青睐,因为它能让消费者在购房时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以向开发商一次性付款,从而享受到开发商给予的一次性付款的优惠价格。自去年开始,民生银行在深圳率先推出了“直客式”房贷,其目标主要是高端客户。 据民生银行一位人士介绍,所谓直客式房贷是一种绕过开发商的超按揭贷款服务,这种服务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为购房者节省大量资金。“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申请房贷时都是由开发商对购房者指定贷款银行,并向银行缴纳贷款总额10%的金额作为保证金。开发商一般会通过提高房价等手段将保证金转嫁给购房者。”该人士表示,“直客式房贷由银行直接面对购房者提供贷款,不需开发商支付按揭保证金,也不受楼盘合作银行的限制,因此可节省一大笔开支。”据了解,现在深圳能提供直客式房贷的除了民生银行,还有招商银行和工行深圳分行。一位资深银行专家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到个人房贷的争夺战中,在房贷方面的竞争将日渐白热化,而消费者将从中受益。 “深圳的商业银行在个人房贷业务方面不断放低身段,使购房者拥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和更加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这些显然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难以企及的。”王锋认为,正是银行在个人房贷业务方面成功的商业运作,让深圳本来就不具影响力的公积金房贷更加一蹶不振,而商业银行不断创新和日趋完善的服务模式,也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激活了深圳的房地产市场。
一、首先天津的单位的会计要向你提供一个新单位的开户银行存款账户(会计到开户银行去要),然后让北京单位把结完的公积金汇到天津开户银行的账户下。 二、新单位到天津的开户银行为你开具个人公积金账户,三天以后,再由单位把从北京转来的公积金补缴到你的新个人账户。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什么是单位住房基金? 单位住房基金是为解决单位职工住房问题、转换住房机制而建立的专项基金。通过建立单位住房基金,把企业单位用于住房和生产的资金分列,使住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化、规范化、固定化,为实现住房实物福利分配转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奠定基础。建立住房基金要立足原有资金的划转,即依据国家的房改政策和有关财务规定,把单位现有用于住房建设、现代管理和补贴等支出的资金进行核定,并按相应的规模建立住房基金备查账户。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购、维修管理费用和出售住房时个人支付房价与住宅造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提租后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房租补贴。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由谁交纳?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为什么抵交价要按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既要用于购、建住房,又要用于支付维修住房的费用。为了不加大购房职工的经济负担,在计算房价时,把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打了一个80%的折扣,就是为购房职工预留部分用于维修费用的资金。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以一次结清退还个人?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你能享受多少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个人所在单位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今后可能会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交余额相关,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房价的70%。 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其配偶及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 35% × 12个月 × 贷款年限。 公积金的贷款还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1、贷款期间不能办理更名过户,需要全部偿清之后才可以; 2、公积金不能同时申请贷款两套房产。
1、如果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号,可以去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 2、直接去公司的财务部门 3、各省的168电话就可以查 ,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每个省的查询电话都不一样,需要自己去查114)。收费每分钟一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大大推动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今后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开始实施。只要是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或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需要在本市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或建造、大修住房,均可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1)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贷款对象: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同时在管理中心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2)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条件: 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管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3)贷款有限额吗? 有。 1、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且不超过39万元。 2、离退休职工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根据离退休工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收入水平确定,同时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且不超过39万元。 (4)贷款的期限如何确定? 贷款的期限由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商定,最长不超过30年。 (5)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贷款利率的确定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6)贷款利率是固定的吗? 贷款期间,利率不是固定不变的,要随着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利率调整后,借款人要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还款。 (7)贷款有几种担保方式? 借款人须提供以下方式之一作为贷款的担保,没有担保的,不予贷款。 1、抵押加一般保证 2、抵押加购房综合险 3、质押担保 4、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你交纳过公积金,而且公积金帐户里有足够的钱,那就可以到办贷款的银行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很简单的。 PS:商业贷款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一点点
你办理了商业贷款后,只要凭第一个月的还款凭证,和购房合同,房屋发票,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领取公积金了~~~ 各地相关政策可能不同,具体你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goodluck
你也需要证明收入`~~实在不行去 居委会 办。或托有公司的朋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