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进行企业 所得税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中建造的物业管理场所,应如何进行企业 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开发 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 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 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属于营利性 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 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 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4条第3 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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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部分都是英语,计算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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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络教育是要参加入学考试的,是高校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很简单,别担心,你把它给你的题都记住,考试基本就可以过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