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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血压高危病人和冠心病三支病变患者如何申请慢性病门诊补助?

我是高血压高危病人和冠心病三支病变患者如何申请慢性病门诊补助?
D*** | 2014-11-06 00:40:30

全部答案(共2个回答)

    2014-11-06 15:39:27
  • 慢性疾病申报、审批、就诊及待遇公示
    
    一、二十一种指定慢性疾病(重症)名称:
    
    1、二级以上原发性高血压病;2、肺结核活动期;3、类风湿性关节炎;4、冠心病;5、脑梗塞、脑出血(有严重后遗症且影响生活质量者);6、系统性红斑狼疮;7、糖尿病(除血糖增高外合并有心、脑、肾、眼底改变之一者);8、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活动性肝炎(且病史在一年以上者);11、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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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性疾病申报、审批、就诊及待遇公示
    
    一、二十一种指定慢性疾病(重症)名称:
    
    1、二级以上原发性高血压病;2、肺结核活动期;3、类风湿性关节炎;4、冠心病;5、脑梗塞、脑出血(有严重后遗症且影响生活质量者);6、系统性红斑狼疮;7、糖尿病(除血糖增高外合并有心、脑、肾、眼底改变之一者);8、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活动性肝炎(且病史在一年以上者);11、肝硬化;12、慢性肾功能不全;13、器官移植术后;14、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15、肺心病;16、风心病(且未做瓣膜置换者);17、银屑病;18、股骨头坏死(且未做人工关节置换者);19、躁狂型精神病;20、抑郁型精神病;21、双向情感障碍型精神病。
    
    二、申报时间:每年四、九月的第四周;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器官移植术后、尿毒症门诊规律血透或腹透可以随时申报。
    
    三、申报指定慢性疾病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市及以上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2、病历复印件或与申报的慢性疾病有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证明材料;3、一张身份证复印件;4、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指定慢性疾病申请表》一张。
    
    四、审批程序: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参加由医保局组织的专项体检(下列人员可不参加体检,但必须提供完整的住院病例复印件:器官移植术后、心脏搭桥术后或支架术后、恶性肿瘤、病重卧床、年龄在70周岁以上及异地居住者),参加体检人员需当场交纳应检项目的体检费,经鉴定达到指定慢性疾病认定标准的,体检费由医保局报销;达不到认定标准的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保局组织专家对体检结果进行鉴定。认定合格人员建立慢性疾病档案,发给指定慢性疾病就诊卡(以下简称慢病卡)享受相应的慢病定额补助待遇。病重卧床申请免检人员,医保局将入户进行核准,情况属实者,由专家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合格者将给与建档发卡并享受相应的慢病定额补助待遇。
    
    五、就诊须知:已批准享受慢病待遇人员,须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本》,并携带医疗卡慢病卡到医保局定点的医疗(药)机构就诊购药,在未实现到定点机构结算前,先现金垫付,门诊治疗指定慢性疾病以口服西药为主,且单独开方,要按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六、核销费用须知:到市(区)医保局核销费用时需提供有效的机打票据、复式处方(检查费需提供相应的申请单或报告单)、慢病卡、医疗卡,患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正常工作日内随时到医保局核销费用。
    
    七、对已认定的慢性病人员,医保局将定期组织复查,对已治愈或经治疗好转后不符合指定慢性疾病(重症)标准者,将终止其门诊慢性疾病待遇。
    
    八、对专家认定慢性疾病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接到医保局下达的不符合慢性疾病标准通知后,7日内向医保局提请复检,过期不予受理。对在体检中有舞弊行为的,医保局将取消其三年的申报慢性疾病资格。
    
    九、慢性疾病的相关政策年度定额及规定可拨打网通168-40639。
    
    十、门诊指定慢性疾病年度定额补助标准及核销比例  祝你好运一生一世!点击好评,谢谢你!
    爱*** | 2014-11-06 15:39:27 182 8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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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1-06 15:39:06
  • 慢性疾病申报、审批、就诊及待遇公示
    
    一、二十一种指定慢性疾病(重症)名称:
    
    1、二级以上原发性高血压病;2、肺结核活动期;3、类风湿性关节炎;4、冠心病;5、脑梗塞、脑出血(有严重后遗症且影响生活质量者);6、系统性红斑狼疮;7、糖尿病(除血糖增高外合并有心、脑、肾、眼底改变之一者);8、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活动性肝炎(且病史在一年以上者);11、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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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性疾病申报、审批、就诊及待遇公示
    
    一、二十一种指定慢性疾病(重症)名称:
    
    1、二级以上原发性高血压病;2、肺结核活动期;3、类风湿性关节炎;4、冠心病;5、脑梗塞、脑出血(有严重后遗症且影响生活质量者);6、系统性红斑狼疮;7、糖尿病(除血糖增高外合并有心、脑、肾、眼底改变之一者);8、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活动性肝炎(且病史在一年以上者);11、肝硬化;12、慢性肾功能不全;13、器官移植术后;14、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15、肺心病;16、风心病(且未做瓣膜置换者);17、银屑病;18、股骨头坏死(且未做人工关节置换者);19、躁狂型精神病;20、抑郁型精神病;21、双向情感障碍型精神病。
    
    二、申报时间:每年四、九月的第四周;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器官移植术后、尿毒症门诊规律血透或腹透可以随时申报。
    
    三、申报指定慢性疾病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市及以上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2、病历复印件或与申报的慢性疾病有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证明材料;3、一张身份证复印件;4、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指定慢性疾病申请表》一张。
    
    四、审批程序: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参加由医保局组织的专项体检(下列人员可不参加体检,但必须提供完整的住院病例复印件:器官移植术后、心脏搭桥术后或支架术后、恶性肿瘤、病重卧床、年龄在70周岁以上及异地居住者),参加体检人员需当场交纳应检项目的体检费,经鉴定达到指定慢性疾病认定标准的,体检费由医保局报销;达不到认定标准的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保局组织专家对体检结果进行鉴定。认定合格人员建立慢性疾病档案,发给指定慢性疾病就诊卡(以下简称慢病卡)享受相应的慢病定额补助待遇。病重卧床申请免检人员,医保局将入户进行核准,情况属实者,由专家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合格者将给与建档发卡并享受相应的慢病定额补助待遇。
    
    五、就诊须知:已批准享受慢病待遇人员,须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本》,并携带医疗卡慢病卡到医保局定点的医疗(药)机构就诊购药,在未实现到定点机构结算前,先现金垫付,门诊治疗指定慢性疾病以口服西药为主,且单独开方,要按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六、核销费用须知:到市(区)医保局核销费用时需提供有效的机打票据、复式处方(检查费需提供相应的申请单或报告单)、慢病卡、医疗卡,患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正常工作日内随时到医保局核销费用。
    
    七、对已认定的慢性病人员,医保局将定期组织复查,对已治愈或经治疗好转后不符合指定慢性疾病(重症)标准者,将终止其门诊慢性疾病待遇。
    
    八、对专家认定慢性疾病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接到医保局下达的不符合慢性疾病标准通知后,7日内向医保局提请复检,过期不予受理。对在体检中有舞弊行为的,医保局将取消其三年的申报慢性疾病资格。
    
    九、慢性疾病的相关政策年度定额及规定可拨打网通168-40639。
    
    十、门诊指定慢性疾病年度定额补助标准及核销比例
    T*** | 2014-11-06 15:39:06 179 8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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