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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如何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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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如何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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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19 03:03:15
      个体户定额是由当地国税局确定的,目前四川的起征点是20000,征收率3%。
    起征点的范围是5000---20000,是由各省级国税局根据本省情况确定的,省内各市应该是一致的。国税的月纳税起征点是5000元销售额,从严格意义上来计算,也就是说,只要你的销售额达到5000元,那么国税就会核定你的应纳增值税额:5000*4%(增值税征收率)=200元,这是最低的。
      
    那么国税确定你的月销售额的依据是:根据你每月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工商管理费、文化管理费、房租以及其他水电及杂费)除以同行业的销售毛利率来推算你的销售额。比如你上面所发生的费用一个月是(如工商管理费、文化管理费、房租以及其他水电及杂费)550元,假设同行业的销售毛利率是10%。
      那么你在保本的情况下,你的销售收入就是550/10%=5500元,当然国税部门会考虑你的实际情况,即使你超过了规定的销售额的幅度不是很多,同样按照5000元给你定税。起征点范围是5000-20000元销售额,具体要看你所在省市定的额度,可咨询当地的12366。
      税务机关核定的办法是参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税务机关判断的依据是这些所以很多权利都是掌握在专管员手上,幅度还是蛮大的。如果你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的话,请参照以下文件条款
    第二十三条 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定期定额户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
      

    俺***

    2018-04-19 0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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